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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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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完全不知道会写成什么样。我在现实的时间中写作。书写过去,发现未来。

我不知道找到生母我会有何感受。我依然不知道。我只知道电视剧风格的团圆和幸福的粉色烟雾都不对。围绕领养展开的故事,我们需要更好的。

许多找到原生家庭的人很失望。许多人后悔。还有许多人不去寻找,因为对可能面对的结果感到害怕。他们害怕自己可能产生的感觉——或者更糟,他们害怕自己可能不会产生的感觉。

我与安再次见面是在曼彻斯特,只有我们两人共进午餐。我很高兴见到她。她和我一样快步走路。她像小狗那样四处张望,活泼,机敏,也警觉。我也一样。

她又告诉我一些关于我父亲的事。他曾想留下我。她说:“我不让他留下你。我们很穷,不过我们还是在家里铺了地板的。”

我喜欢她的话,听得笑了起来。

然后她对我说,她以前在附近一家工厂上班。工厂名叫拉弗尔斯,犹太人开的,负责为马莎百货制造大衣和工作服。“那年头全是英国制造,还很看重质量。”

她说,所有人不管贫富,不管家里有没有地板,衣服都是量身定做的,因为裁缝店太多了,料子也便宜。曼彻斯特当时仍是布料之王。

她的老板拉弗尔斯老先生帮她找了那所未婚母子之家,承诺她回来后仍给她活儿干。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妙,因为我和犹太人相处一直很自在,我也有很多犹太朋友。

“我带你去了曼彻斯特,抱你到处看,你三周大时拍了照片,就是我寄给你的那张。”

没错,那个脸上写着“噢不,别这么做”的婴儿。

我不记得,但事实上,我们记得每一件事。

有许多事安都不记得了。失忆是应对伤害的一种方式。而我,我的应对方式是睡觉。如果我心情不好,几秒就能睡着。我一定是自学了这一招,作为应付温特森太太的生存策略。我记得自己在门阶上睡,在煤库里也睡。安说她从来都不是很能睡。

午餐结束时,我已做好准备离开,不然我会就地睡着,倒在桌子上。并非因为无聊。一上火车我就睡着了。所以还有很多正在发生的事情,我尚未理解。

我想安会觉得我很难懂吧。

我想,她希望我让她当我的母亲,希望我和她经常联系。但无论领养是什么,它都不是速成一个家庭——跟养父母做不到,跟找回的生父母同样做不到。

就像在狄更斯的那些小说里一样,我长大成人,而真正的家人是假装的;那些人通过深厚的情感纽带和长长的时间成为你的家人。

我们分别时,她仔仔细细地看我。

我觉得温暖,却也在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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