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1/2)
他们已叫坎迪坐在警长办公室前厅里一张贴墙的硬椅子上了。他恨恨地看着我走过他的身边,进入彼得森警长会客的方形大房间——屋里有好多大众感激警长二十年忠诚服务的奖状。墙上挂满马儿的照片,每张都有彼得森警长。他的雕花书桌四角是马头,墨水池是加框磨光的马蹄,笔插在装满白沙的同款式马蹄框中。两个马蹄上钉的金牌刻着诸如某个日期发生的事之类的文字。在一尘不染的书桌吸墨板上放着一个短角牛皮的皮包和一包棕色香烟纸。彼得森自己卷烟抽。他可以在马背上单手卷烟,而且常这么做,尤其骑大白马坐在一副缀满墨西哥银饰的马鞍上引导游行时,一定露上一手。在马背上他戴的是平顶墨西哥宽边帽。他的骑术好极了,他的马儿总知道什么时候该安静,什么时候该顽皮,好让警长含着莫测高深的微笑一手就把马儿拉回来。警长很会表演。他侧面像老鹰,十分俊美,现在下巴有点凹陷,但他懂得头怎么摆才不会显出来。他花了不少心血露脸拍照。他今年五十五六岁,丹麦裔的父亲留给他一大笔钱。警长有着深色的头发、棕色的皮肤,泰然自若像雪茄店的印第安人,脑筋也差不多,所以看起来不像丹麦后裔。可是没有人会叫他骗子。他那部门有过几个骗子,愚弄大众,也愚弄了他,但那些欺骗行为可没连累过彼得森警长。他只是骑着马引导游行,在照相机前面盘问疑犯,不费吹灰之力就顺利当选了。那是组长的说法。其实他根本没审问过,也不懂怎么问;他只管坐在桌边严厉地望着嫌疑犯,向相机亮一亮侧脸。闪光灯亮了,摄影师恭恭敬敬地谢过警长,嫌犯根本没开口就被带走,警长回到对圣费尔南多瓦利的牧场去了。他在那边随时联络得到。如果你找不到他本人,可以跟他的某一匹马说话。
选举期间一到,偶尔会有误入歧途的政客想抢彼得森的饭碗,会叫他“镶嵌侧像人”或“自行烟熏的火腿”等绰号,但都影响不了他。彼得森警长就是能顺利连任,活生生地证明了在我们国家担任重要公职不需要什么资格,只要不管闲事,面孔上相,紧闭嘴巴再加上骑马英姿迷人,就永远扳不倒了。
我和奥尔斯进门时彼得森警长正站在书桌后面,摄影师由另一扇门鱼贯而出。警长戴着斯泰森【注】毡帽,正在卷一根烟。他已经准备好要回家了。他用严厉的目光瞪着我。
【注】斯泰森:美国著名帽子制造厂商,创建于1865年。
“这是谁?”他用浑厚的男中音问道。
“他叫菲利普·马洛,警长,”奥尔斯说,“韦德开枪自殺时唯一在屋里的人。你要拍照吗?”
警长打量着我,说:“我想不必了。”他说完转向一个头发灰色、一脸倦容的大块头男子。“埃尔南德斯组长,如果你有事要找我,我在牧场。”
“是的,长官。”
彼得森用一根厨房用的火柴来点烟——在他的拇指指甲上划着。彼得森警长从来不用打火机。他完全是“自己卷烟单手点燃”的类型。
他道声晚安走出去。一位面无表情、黑眼珠冷冰冰的家伙陪着他,那是他的贴身保镖。门关上了。他走了以后,埃尔南德斯组长移到桌边,坐进警长巨大的椅子里,角落里的一个速记打字员也把打字架从墙边挪出来,增加一点活动空间。奥尔斯坐在书桌末端,似乎觉得很有意思。
“好吧,马洛,”埃尔南德斯轻快地说,“我们开始吧。”
“怎么没人给我拍照?”
“你听见警长的话了。”
“是啊。可是为什么?”我抱怨道。
奥尔斯笑起来,“你明明知道理由嘛。”
“你是说因为我高高的,黑黑的,长得英俊,人家也许会注意看我?”
“得了。”埃尔南德斯冷冷地说,“我们来做你的笔录吧。从头开始。”
我从头说起。我怎么会晤霍华德·斯潘塞,怎么认识艾琳·韦德,她要我去找罗杰,我找到他了,她请我到她家,韦德要求我做什么,我如何发现他昏倒在芙蓉树附近,等等。速记员一五一十记下。没人打岔。我说的句句是实言,没有一句虚词,但并不是全部都说了。省略的部分不关别人的事。
“很好,”最后埃尔南德斯说,“但不太完整。”这位埃尔南德斯真是冷静又能干的危险人物,警长办公室部总得有个精明人。“韦德在卧室开枪那天晚上,你走进了韦德太太的房间,关着门在里面待了一段时间。你在里面干什么?”
“她叫我进去,向我打听他的情形。”
“为什么关门?”
“韦德刚刚睡着,我不想吵醒他。而且用人正伸长耳朵在附近徘徊。还有,是她叫我关的。我没想到这事会这么严重。”
“你在里面多久?”
“我不知道。大概三分钟吧?”
“依我看你在里面待了两个钟头。”埃尔南德斯冷冷地说,“我说得够清楚了吧?”
我看看奥尔斯。奥尔斯没看什么。他照例在嚼一根没点燃的香烟。
“组长,你得到的情报不正确。”
“我们看看再说吧。你走出房间后,下楼到书房,躺在沙发上过夜。也许我该说下半夜。”
“他打电话到我家是十一点差十分。那天晚上我最后一次进书房,早就过了两点。你要说下半夜也可以。”
“把用人带进来。”埃尔南德斯说。
奥尔斯出去带坎迪进来。他们叫坎迪坐在一张椅子上。埃尔南德斯问了几句话,确定他的身份。接着他说:“好吧,坎迪——为了方便,我们就这么叫你——你帮马洛扶罗杰·韦德上床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多多少少知道他会说什么。坎迪平静、凶狠,没什么口音地提出他的说法。他好像可以任意扭开和关掉嗓门似的。他的说法是他逗留在楼下,怕主人找他,部分时间在厨房弄了点东西吃,部分时间在客厅。在客厅时他坐在前门附近的一张椅子上,曾看见艾琳·韦德站在房门内,看见她脱衣服。他曾见她披了一件袍子,里面什么都没穿,还看见我走进她房间,我关了门,在里面待了很久,他想有两个钟头。他曾上楼聆听,听见床铺的弹簧吱嘎响,也听见窃窃私语声。他的意思非常明显。他说完用刻薄的眼神看看我,嘴巴恨恨地紧绷着。
“带他出去。”埃尔南德斯说。
“等一下,”我说,“我想问他话。”
“这里由我发问。”埃尔南德斯高声说。
“组长,你不知道怎么问。你没在场。他撒谎,他自己知道,我也知道。”
埃尔南德斯往后靠,拿起一支警长的笔,将握柄弄弯。握柄又长又尖,是马毛弄硬做成的。一放手,尖端又弹了回来。
“问吧。”他终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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