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事、复杂的事(1/1)
我曾见识过家里的狗临死时的情状。天上下着雨夹雪,狗身子摇摇晃晃地站着。我想,一旦它倒下去,就再也站不起来了吧。我凑到狗身边去,它也不看我。寻求救助固然听起来不错,但是从它身上完全看不出这种讯息。我觉得,它似乎是在独自拼命地坚持着什么,一旁的我根本无关紧要。
因此,狗之后看起来也似乎走投无路了。我觉得,若我将它带到屋里用毛巾包裹起来送去看兽医的话,对它是一种亵渎,所以我什么都没有做。第二天早上,狗狗吊在茂密的荆棘丛中死掉了。它的脚被荆棘缠住,我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它放下来。
日语当中有“犬死” [8] 这样的词语,英语中也有“像狗一样死去” [9] 的说法,表达的都不是什么好的意思,但是我所见识到的狗的死法,既不是毫无价值,也不是凄惨无比的。我觉得,所谓死亡,与辞世诗、遗言、葬礼都没什么关系。我相信,不管是什么死法,其死亡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想,人如果也能像狗一样,没有任何想要凸显自己价值的炫耀心理的牵绊,老老实实地迎接死亡就好了。但是上天不会如我所愿,大概是因为我们还背负着精神这样一个麻烦的东西的缘故吧。对其他生物来说很自然的死亡方式对人来说变得不自然,而是被看作一种异常的东西。死亡变成了一个不得不思考的宏大主题,一项必须完成的伟大事业,一种值得报道的震惊事件。
但是,即使想因此而慨叹狗比人幸福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人自有人的死法,虽然其本质是唯一的,但是其表现方式则千差万别,而这种千差万别则丰富了我们的世界,这一点是无可否认的。人类连议论他人的死这种事都可以做出来,狗大概是干不出这种勾当的吧。
读山田风太郎的《人间临终图卷》的时候,不禁感叹人类竟有如此多的死法。有洗澡时死的,有从床上滚下来跌死的,有痛苦得满地打滚死的,有像睡着一样死的,有求死而死的,有临死前仍不断念叨着“不想死”而死的。非凡的人物不一定有着非凡的死法,而就算他非凡地死去,也不能仅以此来评判他的价值。
虽然死后只是一具尸体,这一点亘古不变,但若是临死时能有多种死法的话,那么所谓的死法,到最后的大限来临之前,都只能称为活法了。但是,我也领悟到,与此同时,与死相关的活法也是难以由自己自由掌控的。毫无疑问,正是在这种不自由之中隐含着死亡的意义。
不管我们制订出多么宏伟的计划,我们都有可能突然在今天就迎来死亡。根据《人间临终图卷》,冈仓天心在三十一岁的时候悄悄写下了类似“人生计划”的东西:“第一,四十岁的时候成为文部大臣;第二,五十岁的时候转行从商;五十五岁的时候圆寂。”然而,天心于五十一岁时去世。三十一岁的时候计划五十五岁死,若是五十五岁的时候订立“人生计划”的话,大概会写“八十岁时圆寂”吧。我从天心的例子中感觉到了一种滑稽可笑,让我不由得想要这样开个小玩笑。
如果真心想要计划死亡日程的话,就不应指望命运,而只能选择自杀了。然而,提倡“理性的自杀”并付诸实践的乔·罗曼(joe roan)决定于七十五岁时自杀,但由于罹患致命的癌症,而不得不将预定计划提前了十年时间。
她写道:“自杀与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态度给予自己一个好的结束,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正好等同于病态的自杀与理性的自杀之间的差异。”她认为“决定从人生舞台谢幕的意志,与破坏摧残生命的意志,这两者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对于她的这些想法我的确有共鸣之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样处心积虑地计划死亡的做法,不知为何让我感觉有些自作聪明。
与其成为植物人,或者受癌症晚期折磨,或者罹患老年痴呆症成为周围人的负担,死亡或许是一个更好的结果。我们可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但是如果看透了这一层而计划付诸实践的话,你问我这样一死了之究竟是不是人之尊严所在,我没有自信做出肯定的回答。我确信,满身污垢地、肮脏地活着也好,在痛苦的悲鸣中挣扎着活着也好,依赖他人、寄人篱下地活着也好,都是人生可能的形态。
若你相信死是超越人类智慧的某种东西的恩赐的话,不管是过分理性地思考,还是过于讲究地处理,都有可能反而让死离我们越来越远。
人类是因试图管理自然、支配自然而所以为人类的,而死同性一样,恐怕是直到最后都在威胁我们的内在自然吧。但是这种“自然”比核能更加难以管理。
罹患重病的人的死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预测出来,这是现代医学的好处之一。“知道自己死期的人,往往比不知道自己死期的人活得更好。”我似乎在哪里读到过这样的格言,但是我想,若是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的话,人类面对死亡时的处世姿态大概也会不一样吧。
“生死问题虽然是重大问题,但也是极其单纯的事,一旦你放弃了执念就会立马迎刃而解。”正冈子规在《病床六尺》中如是写道。我既没有患上必须做好死亡准备的重病,也没有被宣判死刑,因此是否真的如子规所说,我并不清楚,但是万一患上癌症的话,我想我希望医生能告诉我还剩下多长的生命。因为我想象着比起潜伏在不确定的未来的死亡,眼前的死亡比较不可怕吧。
如果说狗是在自然之力下消极地接受死亡的话,那么人也可以在精神力量的作用下积极地面对死亡。能够预知死期,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人类的特权。从出生至死亡,如何生活是每个人的自由。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中难以避免地暴露出各自的性格品行,话虽如此,不管是泰然自若地死,还是呼天抢地地死,死亡本身是没有轻重之分的。只是,死去的人给予活下来的人以议论生死的乐趣,对此,活着的人应该感谢死去的人。
子规在后文中接着写道:“比起自我开悟,更加直接关系到病人苦乐的问题是家庭的问题,护理的问题。”众所周知,他也曾因“生理上的苦痛引起精神上的烦闷”而想过自杀。而对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在何地以何种方式死去也已经成了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这也自不待言。所以生死完全不是一件“单纯的事”。
伊萨克·迪内森在《走出非洲》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基托希的土著少年的故事。由于无辜地被白人殖民者雇主鞭打后捆起来关进放杂物的仓库里,基托希叫嚷着:“我死了!”然后在没有对身体做任何自杀式伤害的情况下,竟然真的死了。迪内森在书中阐述道:“那是一心求死的意志的作用。……原住民一旦起了求死之心,真的能够致死,多数医生都能够证明这一点。”她进一步做出结论说:“基托希的死清楚地告诉我们,当一个人的生命被逼迫到必须寻找到另一个逃避之所的非常时刻,在自己的自由意志下选择逃向死亡,这是文明人绝对无法阻止的野性。”
我们虽然会感动于这样的死,但基本上无法从中学到分毫,这只能说是我们的不幸。
(《新潮45》,1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