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三个条件8(2/2)
他的执行秘书就文件上的内容做一个详细的解释,“这块地是政府出资购买,原先是打算以二十亿的价格拍下这块地。宫衡市长却在申请书上填写的资金是二十五亿,多出来的五亿是给市民的补偿还有各项款项以及数据。可是陈市长上任之后,这件事两位市长并没有进行交接,上面催促的紧,陈市长就填写了准确数字,二十亿。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情况,所有的资金都动用到了建设之上,原本以为宫市长已经安顿好,却没有想到有这个纰漏。这件事不是宫市长的错,也不是陈市长的错。目前就这件事,陈市长已经像上级反应,会尽量为市民争取最大的利益。”
这些话说的冠冕堂皇,也合情合理。
可实际意义却是把罪名都推给了宫衡。
宫衡答应的条件在他当市长的时候没有落实,之后在陈全书当了市长之后又没有接洽,才导致了这后面一系列的事。
“是宫市长没有跟您接洽吗”
“这么说,这件事是宫市长的遗漏”
“宫市长当市长的时候为什么不落实”
“这是宫市长的纰漏!”
……
这一下,所有的流言蜚语都争对了宫衡。
可是突然,人群里有一个记者大声的提问:“请问陈市长,这是你接任b市市长的第一个重要案件,并且关乎了这么多市民的居住情况。您在把报告填写上去的时候难道不应该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核查一下吗而且,政府给的资金是二十亿,为什么宫市长愿意向上面申请二十五亿的资金,您却只申请了二十亿呢这是在变相的讨好上级,而不顾市民的死活吗”
这位记者的提问尖酸,刻薄。可仔细听又是有道理的。
还有一个记者连忙附和,“我之前就是做政府政策这方面的采访的,据我所知,如果两次申请的金额相差甚大或者不同,上面会发一个口头警告或者询问。宫市长申请了二十五亿,陈市长申请了二十亿,这件事在落实的时候陈市长没有受到上面额质疑吗如果有,为什么最后的金额还是二十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