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半随流水半随尘(1/2)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再没有在温泉宫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在皇帝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外的第二大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级级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蒙蒙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屋子。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级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合目似睡。
他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地问:“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陛下,奴才无能。奴才已经把当日在甘泉宫的女子都查了一遍,查到现在,仍没找到唱歌女子。不过倒是有别的消息。不知道陛下还记得曾给陛下做过一次菜的雅厨竹公子吗她当时也在甘泉宫,后来被奴才下令轰出去了。听服侍过公主的太监富裕说,雅厨虽叫‘竹公子’,其实是个女子。”
刘弗陵慢慢睁开了眼睛,沉默了一瞬问:“她叫什么名字”
“因为富裕在公主府时,并非公主的心腹,公主府中知道公主事情的近侍大都已死了,所以还没有打听到她的名字,不过竹公子是长安城七里香的厨子,奴才已经命人去七里香查了,估计最迟明日晚上就会有消息。”
刘弗陵回忆着当日吃过的竹公子所做的菜,再想到甘泉山中的歌声,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直接去七里香。”
于安跪下磕头,“陛下来温泉宫不是为了等着见孟珏吗虽只见过一面,奴才对此人的印象却很深刻。听闻他和霍家小姐情投意合,有人说霍光对他极为赏识,待他如儿子一般,却不知道他为何求到了奴才的手下,让奴才代他求陛下见他一面。奴才琢磨着这里面定有些文章。陛下,不如等见了他,再回长安。”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他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他说今日晚上设法离开长安,快则半夜,慢则明日清晨,不过他即使半夜到了,肯定也不敢打扰陛下休息,定是等到明日寻了合适时间找人通知奴才。”
刘弗陵微颔了下首,“我们星夜赶去长安,他明日若到了,命他先候着,朕最迟明日晚上见他。”
于安一想,虽觉得皇帝之举太过反常,可时间安排上也算合理,遂应了声“是”,退下去命人备马车。
马车内,刘弗陵靠在软垫上,闭着眼睛似乎在睡,心内却是一点不安稳。
不敢去想竹公子会不会是他等的人。这么多年,他守在长安城内,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这是唯一一次他的主动,主动地去抓命运也许不愿意给他的东西。
其实最明智的做法是在骊山静静等候消息,如果是,再行动,如果不是,那么一切如旧。
他如此匆匆下山,虽然尽量隐秘了行踪,也故布了疑阵,可并不见得能百分之百地避开暗处窥视的耳目,但是他静静等候的时间太久了,久得太怕错过,太怕万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尽早见着她,万一有人欺负她了呢万一她不开心呢万一她要离开长安呢万一她遇见另外一个人呢一天之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对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时,还没有风,可越走却风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觉得要被风吹跑。
于安实在不安,大着胆子凑到马车旁,“陛下,今夜风很大,实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迟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实在无须陛下亲自跑一趟。”
刘弗陵眼睛未睁地说:“你可以回去。”
于安立即说:“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继续行路。
一匹黑马,一身黑斗篷,云歌纵马驰骋在风中。
风刮在脸上刀割般地疼,她却只觉痛快。
很多日子没有如此策马狂奔过了,可惜坐骑不是铃铛,也不是汗血宝马,否则可以享受和风赛跑的感觉。
爹爹和娘亲不见得在家,有时候去得远了,两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里漂泊。幸亏三哥是个懒鬼,肯定在家。现在想着三哥,只觉温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
难怪老人常说“娘的心在儿身,儿的心在石板”,儿女快乐得意时,常常忘记家,可一旦受伤,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经以为爱她的人定会把她视作独一无二的珍宝,不管她在别人眼里如何,在他眼里却一定是聪明、可爱、美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可换的。可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少女时最瑰丽的梦。
人太复杂了,人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千金不可换,也许万金就能换了,甚至也许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云歌感觉眼睛又有些酸胀,却实在不愿为他再掉眼泪,迎着冷风,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冷风割得腮帮子火辣辣地疼,眼泪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来时,长安是天朝大汉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雄伟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长安盛着她的梦,盛着她以为的快乐。
可是,现在,她只想永不再想起这座城池,想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马儿跑快点,再跑快点,把一切都丢开,都远远丢开……
黑色的马。
最容易隐于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双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的旅人少到无。他们也因为刀子般的风,可以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
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刘弗陵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和自己竟然会有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足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敬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大汉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可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大汉发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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