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游竞技 > 重生之游戏全才 > 第151章、捡个大便宜

第151章、捡个大便宜(2/2)

目录

“靠,名剑?噬魂,你丫也太菜了吧!连至尊?宝都砍不死!算了,看得我着急,我来帮你们吧!”林洛说着便是一招大地冰封,将几个太保都给冻住了,出招和移动速度大大降低,还被林洛持续消耗着生命值。名剑?噬魂等人见状,趁机一拥而上,全部使用大招剑气,顿时将几个太保全部秒杀!

战场的局面已经明朗化了,在进入领地之内作战后,名剑山庄和杀盟的实力终于是体现出来,数千剑星以无可抵挡之势将阻挡在自己面前的敌人一一绞杀,而杀盟的杀星们则是隐身后在领地内到处乱窜,专门找治疗星、魔道星下手,偷袭的效果很不错。再加上林洛独自一人将领地内的制高攻击点全部摧毁,至尊天下的人根本没有任何优势。

见此情况,林洛便对名剑?风流道:“名剑大叔,这深渊之城总算要落到你手中了!提前恭喜你啊!”

“谢谢!不过还多亏兄弟你的帮忙啊!”名剑?风流想起刚才林洛的变态行为,不由得啧啧道:“你那斧头是什么宝贝啊你一个魔道星居然也能使用”

林洛呵呵一笑,道:“是一件特殊物品,地器级的,没有职业和力量的需求,我也是刚得到的,就拿来试试爽不爽!”说着看了名剑?风流一眼,嘿嘿笑道:“没想到还真是爽啊!”

名剑?风流道:“地器级的特殊物品还没有职业和力量需求”

“没错,实话告诉你,刚才我还是直接用普通攻击硬砍的,根本没有用技能!而且这装备未强化,攻击高达3000!无视地器以下装备防御!对地器级别以下的人、怪、城门、建筑等,更有很大的几率造成一击毁灭,简直就是杀人灭口、攻城略地、强拆建筑的大杀器啊!”

“这么强”名剑?风流也有点眼红了,道:“多少钱,能不能卖给我一百万”他是一名剑星,乃是武器的达人,除了使用擅长的剑之外,还可以使用别的近战武器,比如枪、戟、刀、斧、锤等。如果林洛手中的战斧真的有这么强的话,名剑?风流就买下来自己耍耍。

“这个么……”林洛却是摇了摇头,道:“不好意思啊名剑大叔,不是我不想卖给你,而是这神伐之精灵战斧就算是卖给你了,你也无法使用啊!”说着,林洛便将神伐之精灵战斧的属姓给名剑?风流看了一眼。、名剑?风流奇道:“神伐之师是什么东西”

“神伐之师不是个东西,啊呸,我的意思是,神伐之师是一个称号!只有神伐之师才能使用这把战斧,所以,名剑大叔,你还是不要想了,攻打领地要紧,时间可不多了哦。不过我相信你肯定会搞定这些残兵的,所以我先走了,有事!”

“靠,你小子又耍滑头!偷歼耍滑是吧”

“我是真有事儿!”

名剑?风流看了远处城镇大厅处,至尊天下等三个公会正在做最后的抵抗,当即道:“那好吧,这些残兵败将也坚持不了多大会儿,以后有事再联系。”说完,名剑?风流便提着大剑,朝着城镇大厅冲去。

而林洛,却是叫上吕燕等十几个飞龙骑士,往死亡之城飞去。

阿勒斯刚才已经给林洛发来了信息,说死亡之城只有两个新建的小公会在打,谁知打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打下来,反而被死亡之城内的怪物给全灭了,众神联盟的人去了恰好捡了个便宜。

对于这个情况,林洛自己也有预测,因为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深渊之城的位置似乎要比死亡之城好太多太多了,深渊之城的前景也比死亡之城有前途,所以几乎所有的大公会都来争夺深渊之城这片领地,完全忽略了死亡之城这片领地。所以众神联盟能捡到便宜也在林洛的意料之中,否则林洛也不会让刚刚参加过大战的兄弟们去争夺死亡之城了。

不过,死亡之城能够和深渊之城同时刷出来,说明死亡之城和深渊之城两片领地的前途和发展其实不相上下。

死亡之城虽然现在看上去没有前途,但林洛却知道,随着后期几个大时代的过去,死亡之城绝对会成为一座万众瞩目的城市,因为在后期光明与黑暗的大决战中,死亡之城后方的广袤大地上会刷几个高级黑暗系怪物的地图,而死亡之城就会成为黑暗阵营入侵光明阵营的第一关口,只要能够守住黑暗阵营的第一次总攻,那么死亡之城就可以获得圣光帝国的支援,到时候整个死亡之城,就是整个圣光帝国的焦点所在。当然,能不能抵抗住第一次攻击,就要看守城者的实力了。

要么毁灭,要么辉煌!——这就是死亡之城的前景!

而林洛,却有保卫死亡之城,不让其毁灭的办法,所以死亡之城,林洛不打白不打,这个便宜捡大了。

但刚才阿勒斯又给林洛发了信息:“老大,死亡之城的战斗已经进入尾声,不过最后的两个boss——死灵军团长和亡灵大祭司两个大boss总是在一块儿,很不好打啊,那亡灵大祭司老是给死灵军团长加血,我们打了几分钟,一下就被他给回复满了。两个老家伙又都是范围攻击,我们好多兄弟都挂在这里了。老大你快来,就看你的了。”

林洛回复道:“好的,你们先清剩下的小怪,我马上就来。”打这两个怪物的重点便在于将两个怪物分开,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并不是那么轻松,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该把这两个boss分开打,但知道怎么将两个boss分开的人却是寥寥无几。不过还好,林洛知道怎么分怪!死亡之城这个大便宜,林洛是捡定了!

(未完待续)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