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她(2/2)
也许,很多的明天并不是崭新的一天。
当我从考场里走出来的时候,看见很多人站在父母面前痛哭,像树叶一样抖动,也有人在眉飞色舞地讲述着自己把卷纸检查了多少遍,有几道题如果不小心,一定是会算错的,而他却躲过了所有的机关。阳光好像在火里淬过的刀子,扎在我的脸上。我看见照得白茫茫的马路牙子和马路中间川流而过的自行车,自行车看似杂乱无章地流淌着,其实是每三辆一组,两个大人,一个小孩,有的在热烈地交谈,有的一言不发,但都努力不被冲散,相互瞄着对方,向前骑去。我的父母没有来,这天是周末,卖苞米的生意最好,他们权衡了之后,还是选择了更实际的鼓励:为我多赚一天学费。我把自行车停在路边,看他们从我身边骑过,想象着他们都骑向一个什么样的家。等人们散去,我找到一个垃圾箱,把书包里的书一本本拿出来,撕下写着自己名字的扉页,然后通通倒进去,那一瞬间,我好像获得了短暂的自由和报复的快感。虽然用不了多久,又会有一些新书要塞进我的书包,可是现在这个时刻,谁也不能阻止我把你们倒进垃圾箱。
大学毕业那天,虽然我还没有找到工作,可是单单是求学生涯的结束已经足以让我获得和七年前把书本倒进垃圾箱一样的喜悦。在大学的几年里,我常常会想起我爸妈无可救药的固执,若不是中国的大学忽然开始合并,扩招,我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获得读大学的机会,可是当他们发现只要能够交上不菲的学费,我就能成为一个名正言顺的大学生的时候,他们义无反顾地再次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把我送了进去,使得我在24岁告别校园的时候,除了有着一本盖着钢印和写有校长潦草签名的毕业证,整个人空空如也,无头苍蝇一样降落在社会中间。在我躺在家里,没有工作的一年里,我发现自己除了擅长漫长的睡眠之外什么也不会做,连刷个碗都会看得我妈心惊胆战,生怕我一不小心被摔碎的碗片割破了动脉。他们俩为自己的固执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就是辛辛苦苦十几年供出的大学生,还需要他们每天继续卖煮茶蛋来养。这一年的时光完全摧垮他们俩的精神,两个人迅速地衰老起来,有的时候当我一觉醒来,看见正把茶蛋锅搬上车的父亲,自己都不敢确定那个把裤腰带耍得虎虎生风的男人是不是他。他的头发已经掉得只剩下躺在头皮上软弱的几缕,大部分还已经白了。脸上长出很多斑点,皱纹让这些斑点看起来栩栩如生,好像刚刚睡过人的床单。颧骨高出来,显得眼睛很大,可是没有神采,泥塘一样污浊。茶蛋锅在他手里极其沉重,在他把它放在车上之后,他喘了起来,然后推着车慢慢地走出去了。过了一阵,他连报纸也看不了了,因为眼睛花了,而又不舍得去配一副花镜,只好放弃了自己这个几乎是一生的爱好,开始和我妈一起看电视剧。
我终于在家附近的一个广告公司谋得了一个文职工作。工作证上写着:初级文员(文秘助理)。看起来蛮有书卷气,其实每天的工作只是接发传真。电话响起,我拿起话筒,那边说:给刘总发个传真。我说:好,我给你信号。然后按下一个方块的按钮,等电话里传出“叮”的一声,我放下电话,看着一张纸或者几张纸像舌头一样从传真机里吐出来。我用订书器把纸订好,然后用铅笔在第一张纸的空白处写上:给刘总。再送到刘总办公室外面每天穿裙子的秘书手里。这就是我每天的全部工作。最让人心烦不是每个月的薪水是1300块,当时房价已经涨到平均4000块一平,如果我每天一分钱不花,房子也一直不再涨价,我工作20年后能买下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也不是这个工作完全不需要动脑筋,核心操作只需要一个指头按一下就可以完成,就算是一个食指能动的植物人也可以做,而是每天我听到的话只有一句:给刘总发个传真。这让我后来不断期待有人打错电话,无论他说他找的是谁,我都说我就是,然后和他聊上一会儿。可惜这个传真机的号码只是个分机号,需要从总机转过来,所以从来没有人打错。
我一直没有女朋友,这么多年一晃就走过来,也没觉得生活缺了什么。安娜之后,好像有些不同,看见有女孩儿迎面走过来,会有看看她脱光衣服的冲动。大学毕业之前,出去睡过几次,都是别的院系的女孩儿,在学校的聊天室里认识,然后便忘记了,我根本无法在三天之后记起她们的样子。上班之后,认识了几个同事,大家一点也不要好,我发现他们不但瞧不起我,暗地里也互相瞧不起,不过没办法,每天坐在一个办公室里,一定要认识,然后相熟,渐渐成为生活里的一张时常会浮现于脑海的脸孔。大家开始一起抽烟,然后一起喝酒,最后便一起去洗澡。我第一次找的女孩儿特别瘦,我怕我一使劲她就要散了,结果她十分结实,我折腾了半天,她好像才刚刚发觉我在干什么。射了一次之后,她问我要不要加钟,我说累了,改天吧。她说她可以想办法让我再硬,也可以带着套子帮我舔出来,今天我是她第二个客人,生意特别不好,可能是因为她太瘦了,现在男人都喜欢胖的,干起来好像在肉上游泳。我想了想,说:那就加一钟,我们聊聊。你别弄我,我明天要上班。她很高兴地看了眼我的手牌,跑了出去,在门前挂的卡片上写上+1。她说她进城之后,最开始是学剪头的,干了几个月觉得自己吃不了苦,老是给人洗头,扫地上的头发,帮客人挂衣服,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还什么也学不到。一个姐姐就介绍她到这个洗浴中心给人推油,推一次二百块,什么也不损失,就是不能留长指甲。再后来,有客人问她能不能加钟,就是大活,她拒绝了几个,后来发现她的姐妹都偷偷地干大活,反正每天都是被胶皮插来插去,还是什么也不损失。她想了几天,再有人问,她就接了,没什么感觉,象征性地喊喊,只是最怕碰见酒鬼,使劲折腾她,怎么弄也出不来,她就得说色情的话,让他赶紧出来。她现在已经攒了六万块钱,再干半年就能交上一套小房子的首付了,她说她就想在这座城市有一套写着自己名字的房子,她的苦就算没白吃。她问我念过大学吗?我说念过。她说她最羡慕大学生,她弟弟要是能念书也让他念,可惜她弟弟不吃书,现在也进城学剪头了,她给拿了两年的学费,要不然现在她就已经住在她自己的房子里了。钟点马上要到的时候,她说,好长时间没说这么多话了。为了表示感激,她把我按住,给我推了出来。
我把这个女孩儿讲给我的话讲给同事,他们告诉我,他们听了好多这样的故事,都是假的,这帮鸡就是贱,还非得装得像是苦菜花。你要是一心软,再加一个钟才好呢,讲故事也是口活的一种。我很惭愧,不是因为相信那个瘦女孩儿讲的话是假的,而是把这个故事转述给他们让我自己显得像个大傻逼。
2009年12月27日这天来到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预感,挤在公交车里到了公司,坐在传真机旁边拿起报纸,上面说再过几天,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就到了。我想有些人就爱算这些无谓的时间,哪个十年不是十年,谁也没比谁特殊到哪里去。电话响起来,话筒那边没有声音,我喂了几声,好像在和自己所在的房间说话,我冲着离我最近的同事说:传真机坏了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话筒里突然传出声音:你是李默吗?我说:我是。她说:我是艾小男。我的呼吸停滞,眼前的景物消失,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和话筒那边的静默。她说:我问你个问题。我说:说吧。她说:你知道,为什么今天我给你打电话吗?我想了三秒钟,说:今天是十年整。十年前我说今天我回答你的问题。她好久没有说话,我也没有说话,我在想她是不是要突然挂断电话然后继续消失,就像曾经的十年一样,可就算如此,我也没有出声。她说:今天晚上六点,太原街万达广场底下的必胜客。然后电话挂断了,时间又流动起来。
我放下电话,敲开刘总的办公室,说:刘总,我肚子坏了,我要请假。刘总看了我一眼,好像是吓了一跳,他说:大冬天的,你怎么一脸的汗,赶紧回家吧,看你的脸色,也许是痢疾。我说:谢谢刘总。我没有骗他,这是我初中时候落下的毛病,考试之前一定要上厕所大便,否则万一在考试中间要拉屎,就十分难办,老师会怀疑你是不是在厕所里藏了答案,就算恩准你去了,拉了一道题的时间也不合算。后来就变成每到紧张,肚子里就会突然出现一泼稀屎。我到厕所拉出来,然后去理了个发。理发师说我的头发太短,不需要剪,但是头发丝太硬,可以帮我做个软化,我说不用了,你帮我洗一下,然后稍微修一下就好。他又说:没问题,你的发质可以,应该经常打喱,我这里的喱质量特别好,有些客人不剪头,专程来买喱。我说不用了,你帮我洗一下,然后稍微修一下就好。他说没问题。摸了我的头发,他说,你可以一下,成黄的,好配衣服。我说:你给我来一瓶喱吧。回到家,我对着镜子看了半天,到洗手间把头上的喱洗去。拿出工资卡,把我所有的钱都取了出来,坐公共汽车到商场,买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和一件白色的毛衫,如果再买裤子,晚上吃饭的钱就不够了,我想晚上我应该早点去,坐下,她就看不见我的裤子。
晚上五点,我已经坐在必胜客里一个靠窗的位子上,喝着免费的柠檬水,盯着门口看。有那么几个瞬间,我想站起来跑掉,我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她见的理由,十年过去了,我长高了十几厘米,胡子也长到了脸旁边,可还是像十年前一样可有可无。十年过去了,我们从未讲过一句话,包括在一个教室里的一年和失去联系的九年,她的第一句话要说什么,我该怎么回答,我想我一定会说错话,不停地说错话。她为什么想要见我?就因为我拒绝了她?她是一定要所有男人都回答她,我喜欢你,喜欢得要死?就因为要征服所有人,不存一个例外,她就等了十年?我想不出她让我在这里等她的原因,但是我知道我不会跑掉,会等下去,我知道属于我自己的坐在这里的原因。
挂在门口的铃铛轻轻一响,她走了进来。
我在她的脸上一下看到了十年的时光,她更加漂亮,如果十年前她是一块璞玉,时光已经用十年把她雕成一尊两只胳膊的维纳斯。她的头发长了,披在肩上,发际下的眼睛不再像小时候那样顾盼生情,而是变得更加漆黑而坚定,眼光所到之处都像是要那件东西做朋友一样。她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把衣服架起来,如果我有一支画笔,画一袭黑发,一双眼睛,一副下摆,一双高跟鞋,她就活了。我朝她挥了挥手,她向我点了下头,走了过来,坐下,脱下大衣,露出黑色的高领衫,两只手缠绕在一起,摆在桌上,两个腕子上带着一只金镯子,一只黑色金属表带的小腕表。她的第一句话是:点东西了吗?我说:还没。她朝侍者扬手,说:一份九寸的双拼比萨,一盘烤虾,两份美式咖啡,一份小冰激凌。然后对我说:你还要什么吗?我说:够了。她又扬手,侍者弯了弯腰走开了。她把面前的柠檬水拿在嘴边,说:你一点也没变。我说:你说得对,我确实没什么长进。她喝了口水,说:我是说你长的,上班之后人都胖,你还这么瘦。我说:你漂亮多了。她说:我以前不漂亮,是吗?我说:我是说你更漂亮了,漂亮这事儿是没有头的。她笑了,说:你还是这么油嘴滑舌。我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一看见你俏皮话就来了,可能是太紧张了。我确实紧张得厉害,肚子里在胀气,裤腰带变紧了。我想偷偷地放一个闷屁,可是那股气已经窜到了胃里。她说:初中同学你还和谁有联系?我说:只有霍家麟经常见,有时候周末一起踢球。她说:怪不得只有他知道你电话。我说:是,后来他念到高二就不念了,有的是时间。你呢?她说:一个也没有。我说:我很荣幸。她说:别贫了,说说吧,这么多年你都干什么了?我说:那不得说到人家打烊?她说:挑重要的说。这十年的时间在我的脑海里隆隆而过,我说:初中毕业之后念高中,高中毕业之后念了个破大学,大学毕业在家里待了一年,现在给人家接发传真,干了一年,从来没出过错儿。她说:朋友呢?我说:霍家麟一个。她说:有女朋友吗?我说:没有过,我这点本事一下就让人家看破了。她说:什么意思?我说:谁能喜欢我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人呢?她说:那是她们不了解你。我说:了解我的话就更没戏了,你这十年呢?一定很有意思。她说:在省实验中学的时候,和初中一样,谈了几场恋爱,老师也和初中一样都不喜欢我。后来我考上了北大,她们把我的照片挂在教学楼的大厅里,我自己把照片摘了,你现在去看,光荣榜上我的那栏光有名字,没有照片。在大学的时候天天跳舞,开始挂科,补考的钱比学费都贵,但是我除了以前的芭蕾舞,又学会了华尔兹、拉丁舞和探戈。男朋友谈了十几个,什么样儿的都有,有一个是拳击手,眉毛老是肿的。大学毕业我去上海进了一家外企,挣不少钱,第一年年会上司和我跳舞,然后就说要给我买房子,他说他妻子那边能摆平。我就辞职了,在上海漂了一年,把攒的钱都花了,买衣服,买首饰,现在钱花得差不多了,所以,就回来让你请我吃顿饭。我说:为什么不再找个工作呢?她说:其实在上海的一年我也试了几个工作,有银行,有国企,都干了不到两个月就辞了。我说:上司都要给你买房子?她说:不是,就是觉得太欺负人,你知道吗?我看见那些工作了三四年的同事,也都是名校毕业,现在长的都一样了,腰都是弯的,每天除了喝酒,就是说假话。他们有时候喝多了告诉我:他们已经变成了他们最瞧不起的那种人,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现在就需要你成为这种人。我不想和他们一样,不想等自己什么都不会了,只会卖弄风情混饭吃。我想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和小时候一样。我说:那是什么方式?她说:我也不太清楚。她忽然垂下眼睛,看着自己杯子里的水,好像在看自己的倒影,说:我现在可迷茫了,你知道吗,迷茫,这么多年,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迷茫,现在我知道了,特别难受,比以前我妈骂我还难受。我说:你想没想过,可能是你太,怎么说呢,太不能忍了?她说:凭什么要让我忍这些,念书的时候要忍受老师、家长,还有憋着坏心眼的同学,工作了要忍心术不正的领导,麻木不仁的同事,我不想忍了,我忍够了,我就不信凭自己,就没办法活下去。我说:你是个小姑娘啊。她说:小姑娘怎么了?小姑娘就一定要靠别人?我就要靠自己。她的语速快了起来,说:原来你和他们想的一样。我说: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但是我和他们想的不一样。这句自相矛盾的辩白把她逗乐了,她说:从昨天开始,我就打电话。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衔接的哪一句,一时语塞。她说:我打给我所有的前男友,能找到电话的都打。我说:你是要借钱吗?她说:一边去,我就问他们一句话。我说:什么话?她说:在我把他们甩掉的时候,他们都说:无论什么时候我回去找他们,他们都愿意和我在一起,即使他们在谈恋爱或者结婚了,只要我去敲他们的门,我马上就变成女主角。不知道怎么搞的,他们都会说这句。我就打电话问他们:你们还在等我吗?我说:他们是不是都乐坏了,梦想成真。她看着我,温柔地笑着,像一个姐姐一样善良。她说:有三个是女人接的电话,问我是谁,我说你不用知道我是谁,知道我找谁就行,她们一定要我说出名字,我就挂掉了。有两个装作信号不好,喂了半天把电话挂了。有五个停机,他们换号码根本没有告诉我。有三个还好,说自己已经有女朋友,希望我以后不要打电话来。有两个,在别的城市,陪我聊了会儿,绕来绕去,最后说,让我去看他们,他们负责来回路费和房钱。我说:至少还有两个等着你。她说:你真傻,这两个只想和我上床,虽然比妓女贵点,可是过后可以和朋友吹嘘,说自己睡了那个自以为是的前女友,还会把细节讲给他们听。要是真等着我的人,会来看我的。我忽然想起来一个名字,我说:你打给武恺了吗?她说:我差点把他忘了,他说他下星期结婚,请我喝他的喜酒。我说:这人至少还把你当朋友。她说:他就是想多一份喜钱。哪个朋友十年不见了,第一件事就是让你去参加婚礼的?我说:你就是太聪明了,所以才迷茫。她说:李默,我能喝点酒吗?我喊:服务员。一个女孩儿拿着笔和菜盘走过来,我问:你这儿最贵的酒是什么?她愣了一下,翻开菜盘的最后一页说:金裕十年葡萄酒。我对艾小男说:除了这个,点什么都行。她双手捧住嘴大笑起来,趁这个工夫我对同样在笑的服务员说:就来这个,快去。艾小男想把她拦住的时候,她已经三步并作两步走远了。她说:李默,真用不着,你去告诉她,我们重点。我说:没事儿,这十年我们如果一直是朋友,我不一定要请你吃多少顿饭。你就让我今天一天都请回来吧。
在我们把这一瓶葡萄酒喝干之前,她已经醉了,不停地讲她大学毕业晚会上跳的那支舞,最后一个动作她在舞台上凌空跃起,摔倒在地,然后死去。观众的掌声响起的时候,她已经哭了起来,她甚至于都没法站起来谢幕,她就这样倒在舞台上,哭着,看见大幕一点点拉起。她讲她爱过的每一个男孩儿,她竟然记得他们每一个人向她表白是在哪一天,她记得她和他们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她后来直接称呼他们的小名儿,不管我是不是听得懂,好像他们已经来到她面前,坐在她身边,而不是我自己。我也醉了,彻底的醉,我看见她毫不掩饰的样子,眼泪淌出来,身体里最柔软的部分醒了,让我一阵阵打着激灵。她喝干杯子里最后一点酒,拼尽最后一点意识,问我:十年了,你可以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我了。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直在等你,可你是我唯一爱的人,唯一爱的人。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一定不会有。
在服务员把我摇醒的时候,窗外已经一片漆黑,仔细看,飘起了淡淡的雪花,风吹着它们,一会儿密一会儿又好像根本没在下一样。她却怎么摇也不醒,嘴唇微微张着,似乎有些话没有说完。我结了账,把她扶起来,找到最近的一家便捷旅馆,用身份证开了一间标准间。把她放在床上之后,我跑到洗手间吐了起来,吐到后来只剩下吐的动作,什么也吐不出来。她的手机一直在响,上面是一个叫作李冬梅的名字,我看是一个女生的名字就放心地在地板上睡去。在我完全睡死之前,我想着:如果我的人生全部抹掉,只剩下这一天,我也算活过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叫李冬梅的是她的妈妈。
在她第二天醒来,拉着我的手走出宾馆的时候,我还不敢相信,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在她把行李搬到我家住下的时候,我还不敢相信,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当她把头搁在我的胸口,头发盖在我肚子上,睡得像个小孩子的时候,我还是不敢相信,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当我爸妈问起这个漂亮的女孩儿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时候,我讲不出所以然,只好说出她的名字,我爸妈想起来她就是那个初中时候叱咤风云的女子,现在竟然就睡在我家一翻身都会发出吱吱呀呀响声的破床上,在知道她毕业于北京大学之后,他俩甚至觉得我都陌生起来。我常问她,你是不是因为我一直傻乎乎地爱着你,才决定爱我。她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经常会一个念头冒出来,那个叫李默的小子在做什么。也许我都不知道,我一直在等你。我相信她说的是真话,每次我吻她的嘴唇,她的脸都会涨得通红,紧紧把我抱住,好像这是最后一吻一样,好久都不愿意把嘴唇拿开。
一天她帮我收拾抽屉,发现了那本日记,要我打开给她看,我说钥匙丢了,她的眼睛马上弯起来,眼泪就在眼睛里打转。我把手伸进抽屉说:找到了,真巧,原来一直在这儿。她把我初中时候的日记一篇篇看过去,眼泪落在我的笔迹上,使几个“爱”字变得更大了。她把日记合上,放回原来的地方,把钥匙放在自己的袜子里。我说:你干什么?她说:我喜欢把最重要的东西放在袜子里,这样除非我的脚丢了,否则就永远也丢不了。她突然抱住我,好像要把我们俩抱成一个人,在我耳边说:谢谢你。你应该写些东西,你是会写东西的。我说:我什么也不会,我就会发传真,我没出过错。她说:相信我,你会写东西,你是我的大作家。我说:也许,我只会写你,别的都不会写。她说:那你就写我。她松开我,说:现在就写。我没有办法,我最怕她因为我落泪,便找出小时候的作文本放在床上,拿着我妈记账的铅笔,趴在上面。趴了一个小时之后,我写下题目:一生所爱。然后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写起来,世界在我身边退到角落里,脑袋里却像是生起一只火把,把回忆和幻想照得通亮。我写得越来越快,把作文本写完之后,我还有许多话没有说,就把作文本倒过来,在背面继续写。铅笔要凸了,我来不及把它削尖,就立起来写,在我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发现天已经亮了,她早已经在我身边睡着。我把作文本和铅笔扔进抽屉,给她盖上被子,上班去了。
过了几个星期,一天我正在上班,电话响起,那边说:给刘总发个传真。我说:我给你信号。那边挂掉的时候,我想:这个声音怎么这么耳熟。我像以前一样,把传过来的一页页纸订好,向刘总的办公室走过去。在我离刘总的秘书还有米的时候,我发现这几张纸上的字好像有些奇怪,怎么像是我曾经说过的话。我停下来,读起来。原来是《一生所爱》,已经变成铅字,密密麻麻地发表在一个著名的杂志上。在最后一页纸下面的空白处,有一行手写的字:我就说,你是我的大作家。如果你在他的办公室门口,走进去辞职吧。
我就这么成了一个作家,一篇篇写起小说。我家里的书开始多起来,她老是趁我睡懒觉的时候,一本本买回来。鲁迅写得很好,但我没法喜欢他,念书时候他写的课文太多了。沈从文最好,可能是因为他在当作家之前,甚至都不识字,和我离得最近。海明威是每个写作者的噩梦,没有人能跟他来几个回合,就像他说那个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写《百年孤独》那个人,我老记不住他的名字是马尔克斯还是马克尔斯,也是个狠角色,写出这样的书,应该就地死掉才完美。虽然后来我发现写小说挣的钱比接传真多不了多少,可我知道就算是写下去我要饿死,也要写的,只有写作的时候我才能喘气,那么多年我都不知道,原来我呼吸是为了干这个。
我终于不再是无赖了,我在活着。
过往的生活教会我的东西最重要的一件便是对于事情变坏的敏锐嗅觉,每当一件事情变好,我会怀疑是不是有什么坏东西正在悄无声息地靠近,好像有句话叫:上帝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这句话在我的脑海中变成:上帝为你打开一扇窗,一定会为你关上一扇门。我后来不断回想,当时的艾小男到底是哪一个,是初中那一个?不是的,她的长头发和轻易露出的笑容已经不复干净利落的水果气息。是在上海工作时,那个我所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她身上的神秘的艾小男?不是,她睡在我的身边,胳膊像是青藤一样搂着我的脖子。是后来决定嫁给那个人的那一个?不是的,她的吻和拥抱是我今生感受过的最真挚的眷恋。我不停地想要把她从众多的她中认出来,终于我知道,只有一个艾小男,而我所爱的那个只是她一个明媚温存的侧脸。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一度故意向我表演她的纯真,或者她来到我的身边,和我一起睡在靠在发霉的墙的破床上,只是想要在完全告别少女时代之前,再次享受稚气未脱但又纯粹得像是童年盛夏的阳光一样温暖的爱情。我无从知晓,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无论以后我成为谁的丈夫,都会继续爱着她,像小时候一样。
当她开始毫无节制地买东西,裙子,高跟鞋,发卡,腰带,不断地有快递员敲开我家的房门送到她手上,当她开始不断地接起李冬梅的电话,从争吵变成悄无声息的发呆,当她一次次地回到家里,然后又一次比一次更久地回到我身边,当我问她她买东西的钱是哪来的,在上海漂泊的一年怎么会攒下这么多钱,每次回到家里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不是摆出和初中一样拒绝交谈的嘴角就是找个别的理由和我大吵一架。当这些事情从无到有,从有到经常发生的时候,我知道一件特别坏的东西已经来了,而我无论怎么闪展腾挪也无法避开,它就像是初中时候让我摔断腿的那块石头一样,命运一般地等待着我。
在我操办完父亲的葬礼之后,她在我身边坐了好久,让我把头埋在她的长发里,把一直以来藏匿的眼泪通通倾泻出来。我记得最后她把我的头摆在她的眼前,轻轻地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说:李默,我相信你,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失去什么人,你都会好好地走下去。别忘了,你是我的男子汉,是我的大作家啊。
两个星期之后,在我去探望霍家麟之后不久,她挎着包走出我的家,我还不知道这将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她。她没有说要去哪里,只是说要出去转转,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就买点回来给我。我说,我和你一起去吧。她说:不用了,你最近太累了,在家睡一觉,醒的时候我已经回来了。我便傻乎乎地回到床上睡去,梦见小时候我和一个小伙伴打架,我把那个孩子推倒,他摔破了膝盖。父亲去给人家父母道歉,蹲在地上想把那个孩子膝盖上的血擦干,孩子抬起一脚,踢在他的眼睛上。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她还没有回来。我担心起来,拿起她买给我的手机,一个硕大的吵闹的山寨机。没有她的电话,只有一条短信,很长,被手机分割成了几段:
小时候,就在这个房间里,我对你说过,我心底有个大洞,装多少东西都装不满,现在我们长大了,我又遇见你,我以为只有一个你,就可以把这个洞堵住。我还是不行,我比那时候还坏,我不知不觉,已经和别人一样,变成了自己以前厌恶的那种人。
在你面前的我是最好的我,但是不是真正的我。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回忆初中的事情,那时候确实痛苦,你把那时候的痛苦当作一切的痛苦,我不想告诉你,和现在相比,那时候的痛苦太单纯。只有一个目标,成王败寇,付出就有收获,现在可不是这样,就算你付出很多,就算你对一个事情特别热爱和坚定,只要你是弱小的,纯粹的,天真的,生活还是会伤害你,毁灭你。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样去生活,如果你不把你的灵魂交出去,它就消灭你的肉体。我终于认清了这个道理,活着就是一种交易。
我不想骗你。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男孩儿,算命的说今年就应该结婚,否则会有坏事发生。亲爱的,爱情一生只有一次,好多人一次都没有,我觉得值了。我们的爱是唯一的爱,谁也夺不走,无论我们以后变成什么样的人,我们的爱都属于我们。
你要好好写作,好好照顾妈妈,好好生活,也许你曾经以为你已经和别人一样平庸了,其实不是,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人,你以为你已经放弃去思考了,其实你一直在观察和思考,从没有停止,你一定可以做些不凡的事,你的内心比你自己想象的强大,和我们不一样。如果有一天你也放弃了,千万不要让我知道。
我爱你,你是我唯一爱的人,唯一爱的人,唯一。
我把电话打过去,响到忙音没有人接。我一直打到第二天天亮,每次都是听到忙音再挂掉重打,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她的手机关机了。我发现,在一起这么久,我从没问过她的家住在哪,我竟然真的一直把我的家当成了她的家。在之后的几个星期里,我联系了所有能联系到的初中同学,没有人知道她的家庭住址,大家都说初中毕业之后她就消失了,和我一样,不一样的是她还搬了家。有的顺便问我最近怎么样,有的还提到最近要同学聚会什么的,说出国的几个同学春节都应该回来,还有人试图告诉我曾经的同学都在做些什么,隋飞飞大学学医,毕业后花了二十万进了一家医院,于和美在银行做了一个柜员,安娜是我们同学里第一个结婚的,也是第一个离婚的,许可高中时候得了肾病,每天打激素,现在胖得出不了门,汪洋和汪海都进了市发改委,可是什么也不干,只是每天在计算机上合伙斗地主,还有高杰啊,吴迪啊,我没有时间听这些,控制不住自己生硬地挂掉电话,再试图寻找下一个线索。当所有能找到她的线索全部断掉,我就像是电影里逃跑的人,跑进一个偏僻的胡同,然后发现尽头是一堵无法翻越的高墙。潮水一样的悲伤在身后追上了我。
她选择了最好的方式离开我,就像是她当初选择了最好的方式突然出现在我生活里一样。她怎么会这么懂得重逢和离别?她怎么会这么懂得我?
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停止了写作,大部分时间和妈妈在一起。我向她讲述我和她初中的故事,重逢的细节和离别之后的苦痛,妈妈握着我的手,倾听我的每一句话,那些我没有告诉她的事情她竟然全都知晓,她好像忘记了初中不许早恋,我曾经向她撒谎,拒绝和她沟通,摆出仇人一样的脸色。就好像我们一直是特别贴心的母子,从没有远离过。在我无法控制自己,因为思念脸憋得通红,疯了一样胡言乱语的时候,她摸摸我的头发,给我洗个苹果吃。那段时间我吃了无数个妈妈洗的苹果,吃下去之后果然平静许多,不知道是苹果还是妈妈的功效。父亲去世之后,妈妈把她和父亲的三十年前的结婚照找出来,放大,镶框,摆在床头。一天,当我看到妈妈用自己准备的小手帕轻轻地擦拭照片上的玻璃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自私啊。她和我一样,失去了唯一的爱人。
2011年1月22日的早晨,不知道从哪来了一股暖流,前一天寒风还冷得要把人的两片嘴唇冻在一处,这一天却吹起了似乎是春风一样的风,窗户缝里的冰松动了,我一推,窗户把冰块压碎,风吹进屋子,憋了一个冬天的污浊向窗外逃去。我把脑袋放在窗户外面,看路上的行人快步走着,比昨天快好多,有几个人好像要就着暖风跳起舞似的。妈妈在厨房给我准备早饭,我最爱喝的大米粥,还有西红柿炒鸡蛋。一想到这两样东西,我的肚子就叫起来。我想一会儿吃完粥,会下楼走走,好久没有下楼了,我想去书店买几本书,没有什么特别想买的,逛逛也许就有想买的了。晚上呢?晚上可以陪我妈去看看电影,楼下就有一个新开的电影院,从来没有进去过,我妈也许已经三十年没去电影院看过电影了吧。我妈前一阵收拾我爸的旧东西,有一本她送给我爸的《大众电影》,1981年的,里面的每一个明星她都记得,张金玲啊,龚雪啊,张瑜啊,丛珊啊,我才知道原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电影迷,还是个追星族。
手机响起来,是她的号码。我跌跌撞撞跑过去,接起来,喊道:你在哪里?在哪里?你跑到哪里去了?说完我发现我身上抖个不停。她沉默了一会儿,平静地说:我今天登记了。过几天,我就要跟着他去别的城市。我说:你忘了,没有人比我更爱你。她说:我知道,但是爱情只是婚姻的一部分,以后你就知道了。我平静下来说:再过十年,我们也许还会重逢。
到时候我们还吃必胜客。她笑笑说:这个十年和那个十年不一样。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不要再把我灌醉了。我也笑了说:只要你不要酒喝就行。她说:那就2021年1月22号见吧,如果那个必胜客不在了,怎么办?我说:无论那个地方变成什么,我都会站在那儿等你。她说:拉钩。我说:拉钩。她不笑了,说:我放了一样东西在你书桌右面抽屉的最里面。再见了,李默。我说:好,再见了,艾小男。
放下电话,我拉开抽屉,在最里面找到一只干干净净的白袜子。
袜子里面有一把小小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