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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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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九点,仆人用托盘端着一杯巧克力走进来,然后拉起了百叶窗。道林睡得很安静,身体向右侧着,脸枕在一只手上,他看起来就像一个玩耍或读书累了的孩子。

仆人碰了道林的肩头两下,他这才醒过来。他睁开眼,嘴角浮起一丝笑容,好似还沉湎在刚做过的美梦之中。不过,他根本没做什么梦,没有什么快乐或痛苦的幻象来扰乱他的安眠之夜。年轻人微笑并不需要理由,这也是青春最主要的魅力之一。

他转过身,伏在自己的胳膊上,小口喝着巧克力。十一月柔和的阳光淌进屋子。天空晴朗,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暖融融的气息,好似五月的早晨。

慢慢地,昨晚发生的事踏着血迹斑斑的步子悄悄潜入他的大脑,重现在眼前,清晰得可怕。他回忆起了昨晚所经受的一切,不禁皱了皱眉,他内心又泛起了当初杀掉坐在椅子上的霍华德时所产生的那奇怪的憎恶感。他的情绪冷静下来。那个死人还静静地坐在那儿,此刻也在阳光下了。这多么可怕啊!这种令人厌恶的事应该发生在黑夜,而不是白天。

他觉得如果自己凝神细想所发生的那一切,他会生病,或者发疯。有些罪恶的魅力不在于实施犯罪本身,更在于事后的回忆;有些奇怪的胜利,满足的是自尊,而不是感情,它能增强智力的愉悦感,而且比它们曾经带给,或能够带给感官的任何快感都更大。但昨晚的事不属于这些,得把它逐出脑际,用鸦片麻醉,再把它掐死,以免作茧自缚。

钟响了,九点半。他用手扶了扶额头,匆匆起身穿衣。他今天比平时穿得更讲究,还特意选了领带和别针,戒指更换了不止一次。吃早饭他也花了不少时间,尝了各色菜品,还与男仆谈了谈想给塞尔比庄园的仆人做些新制服的事。浏览一遍信件,其中一封信,他看了微微笑,另有三封信让他厌烦。有一封他看了几遍之后脸上露出一丝不耐烦,就把信撕了。“女人的记忆真是可怕的东西!” 亨利勋爵也这么说过。

喝完一杯清咖,他用餐巾慢慢地抹了抹嘴,示意仆人候着。他走到桌边坐下,写了两封信。一封放进口袋,另一封交给了仆人。

“送到赫特福德街152号,弗兰西斯。如果坎贝尔先生出城了,那就弄清他在什么地址。”

仆人一离开,他就一个人点上一支烟,在一张纸上画了起来。先是几朵花和一些建筑,然后画人像。猛地,他发觉自己画的每一张脸都与巴兹尔·霍华德酷似。他皱起眉,起身走到书架旁,随意抽出一本书。他决定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再想过往之事。

他四肢舒展地在沙发上躺下,看了看这本书的扉页。这是戈蒂耶的《珐琅与雕玉》,是夏庞蒂埃的日本纸版本,配以雅克玛的蚀刻版画,黄绿色的皮革装帧,缀有镀金格子和石榴图案。这本书是阿德里安·辛格尔顿送给他的。他一页一页地翻着,有首诗关于拉塞内尔[1]的手。那双冰冷泛黄的手“残留着罪恶的痕迹”,长满红色的细毛,有“农牧神的手指”。他看了一眼自己白皙尖细的手指,不禁轻轻地哆嗦了下。他接着往下翻,看到了写威尼斯的几节可爱的诗:

白里透红的胴体灿然一现,

酥胸水滴,犹如珍珠,

亚得里亚海里的维纳斯,

伴着五彩的乐声,浮出水面。

碧波翻腾,掀起苍穹,

如圆硕的乳房高耸,

和着节奏完美的乐章,

叹出爱的气息。

一叶轻舟泊岸,

缆绳吻上栓柱。

在玫瑰色的门前,

我踏上大理石阶。

多么精妙的诗!阅读时仿佛置身于银首帘垂的黑色小船,漂在这座粉红的珍珠般城市的绿色河道上。道林觉得,这一行行诗句如同破浪驶向利多岛的船后泛起的青蓝色直线。诗中闪烁的色彩让他想起那些彩色脖颈的鸟儿,它们常常盘旋在蜂房般的钟楼周围,或是姿态优雅地在沾满灰尘的昏暗拱门下踱步。他半闭着双眼,靠在沙发上,一遍又一遍地吟着:

在玫瑰色的门前,

我踏上大理石阶。

整个威尼斯都在这两句诗里。他想起在那儿度过的一个秋天,还上演了一段疯狂而快乐、做了不少傻事的奇妙爱情。浪漫之事处处皆有。但威尼斯,就像牛津一样,会为浪漫之事留下背景,而对真正的浪漫而言,背景就是一切,或者说几乎是一切。巴兹尔和他曾在那里共度过一段时光,巴兹尔还迷上了丁托列托[2]。可怜的巴兹尔!死得太惨了!

他叹了口气,又拿起书,竭力要忘掉刚才想的事儿。他读到在士麦那,燕子们在小咖啡馆飞进飞出,朝圣者坐在那儿数琥珀念珠,裹着头巾的商人抽着饰有流苏的长烟杆,严肃地交谈着;他读到立于协和广场的方尖碑,在这个孤独的没有阳光的流放之地,它淌下花岗石的眼泪,渴盼回到荷花遍布的炎热的尼罗河,那里有狮身人面像,有玫瑰红色的朱鹭和长着金爪的白秃鹫,还有小绿玉眼的鳄鱼在冒着蒸汽的绿色烂泥潭中爬行。他陷入了沉思,戈蒂耶的诗句从留有吻痕的大理石里听到了音乐,把奇异雕像比作女低音,这“迷人的怪物”现卧于卢浮宫的斑岩厅。但不一会儿,书从他手中掉下,他紧张起来,一阵强烈的恐惧袭遍全身。要是艾伦·坎贝尔已经离开英国怎么办?等他回来可能需要好几天。或许他会拒绝过来。那时他该怎么做?每一刻都生死攸关。

五年前,他们曾是密友——实际上几乎形影不离。后来,这种亲密戛然而止。现在他们在社交场合碰到,只有道林·格雷对他笑,艾伦·坎贝尔从不回笑。

艾伦·坎贝尔个极其聪明的年轻人,虽然他不大会欣赏视觉艺术,对诗歌仅有的那一点点美感也完全是从道林·格雷那儿学来的。他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科学上。在剑桥大学时,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实验室里,并在“自然科学荣誉学位考试”中名列前茅。实际上,他至今仍致力于化学研究,还有一间自己的实验室。他常常一整天都把自己关在里面,惹得母亲很生气,因为她隐约觉得化学家只是个开药方的,而她一心要让他去竞选议员。然而,他音乐上也很有造诣,小提琴和钢琴的演奏比大多数业余爱好者都要专业。事实上,最初正是音乐把他们拉到一起的——音乐,以及道林·格雷那难以名状的吸引力。道林看似可以随时施展这种魅力,但其实他通常并不是有意的。他们是在伯克希尔夫人家里认识的,鲁宾斯坦当晚在那里演出。自那以后,人们总能在歌剧院,或者任何有上好音乐演出的地方,看到他们。他们的亲密关系持续了十八个月。坎贝尔通常不来皇家塞尔比庄园就来格罗夫纳广场这里。对他而言,就像许多其他人一样,道林·格雷是生活中一切奇妙和迷人的典型。没人知道两人之间是否发生过争吵。但人们突然议论说,他们见面时几乎不说话了,而且似乎不管什么聚会,只要道林·格雷在场,坎贝尔就都早走。坎贝尔也变了——有时忧郁得奇怪,似乎不再爱听音乐,也不再演奏了,他托辞说一心研究科学,没多余时间练琴。当然这也是事实。他对生物的兴趣似乎日益浓厚,有一两次,他的名字还出现在了与某些奇怪实验相关的科学评论里。

这就是道林·格雷一直在等的人。他一刻不停地看钟,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越来越烦躁不安。终于他站了起来,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看起来像一只漂亮的笼中物。他不声不响地大步走着,手出奇地凉。

这样的悬而未决让他无法忍受。时间之脚似乎灌满了铅,还在缓慢爬行,而他已被一阵阵狂风刮到了黑色断崖的参差边缘。他知道那里有什么在等着自己,实际上,他已经看到了,而且吓得浑身哆嗦。他用湿漉漉的手揉着灼热的眼睑,似乎想要夺去大脑的视力,把眼珠赶回眼眶。丝毫没用。大脑能自给自足,而恐惧把想象弄得荒诞不经,像一只被痛苦蹂躏的扭曲的活物,在舞台上戴着活动面具咧嘴笑着,如同一只丑陋的木偶在扭动。然后,时间突然停止了。是的,那个眼瞎的呼吸缓慢的东西不再爬行。时间一死,各种可怖的想法就灵敏地跑到他面前,从自己的坟墓里拖出令人惊骇的未来给他看。道林盯着它看,吓得呆若木鸡。

终于,门开了,仆人走进来。道林呆滞无神的目光转向他。

“坎贝尔先生到了,先生。”那人说。

他干涩的唇间发出一丝释然的叹息,脸上又有了生气。

“请他马上进来,弗兰西斯。”他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怯懦的情绪烟消云散。

仆人欠身退下。不一会儿,艾伦·坎贝尔走进来,神情严厉,漆黑的头发和眉毛让他本无血色的脸庞显得更加苍白。

“艾伦!你真好。谢谢你来。”

“我原本再也不想来你家了,格雷。但你说事关生死。”他的语气生硬冰冷,慢吞吞的,很谨慎。他望向道林的眼神带着一种蔑视,坚定地探究着什么。他双手一直插在羔羊皮大衣的口袋里,仿佛没有注意到道林欢迎的手势。

“是的,事关生死,艾伦,而且不止一人。坐吧。”

坎贝尔在桌旁的椅子上坐下,道林坐在了他对面。两人的目光相遇,道林的眼神里有无限的怜悯,他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极为可怕。

片刻紧张的沉寂过后,道林倾身向前,开始轻声说话,一边注视着说出的每一个字在他请来的这个人脸上产生的效果。“艾伦,在这幢房子的顶楼,有一间锁着的房间,除了我没人能进去。一个死人正坐在那里面的一张桌子旁,他已经死了十个小时了。别激动,别那样看着我。这人是谁,为什么死了,怎样死的,都与你无关。你要做的是……”

“住嘴,格雷。我不想再知道更多。你告诉我的是真是假与我无关。我根本不想搅进你的生活。把你那些可怕的秘密留给你自己吧,我丝毫不感兴趣。”

“艾伦,你一定得感兴趣。这个秘密你必须得感兴趣。我感到非常抱歉,艾伦,但我也没办法,只有你能救我。我是被迫把你卷进来的,我别无选择。艾伦,你是科学家。你懂化学那一类东西,还做过实验。你要做的,只是把楼上那东西毁掉——毁干净,不留丝毫痕迹。没人看见过这个人进这房子。事实上,他此刻应该在巴黎。数月之内,没人会想起他。等有人想起他时,这里必定没有他的丝毫痕迹了。你,艾伦,必须把他,还有一切属于他的东西,变成灰,我能撒向空中的灰。”

“你疯了,道林。”

“啊!我就等着你叫我道林呢。”

“我告诉你,你疯了——疯到竟幻想我会动手指头帮你,疯到对着我这样疯狂地坦白。这事与我无关,不管这是什么事。你是不是以为,我会为了你拿自己的名誉冒险?你做的恶事与我何干?”

“他是自杀,艾伦。”

“很好。不过是谁逼他自杀的?是你吧,我想。”

“你仍然拒绝帮我做这件事吗?”

“当然拒绝。我绝不会卷进来。我才不在乎你会蒙受什么样的耻辱,你活该。我要是看到你受辱,当众受辱,都不会觉得难过。世界上那么多人,你居然胆敢把我搅进这种可怕的事中!我本来还以为你对他人的性格比较了解呢。你的朋友亨利·沃顿勋爵不管教了你什么,但就没教你如何了解别人的心理。没有什么能让我动一根手指头帮你。你找错人了,去找你的朋友们吧,别来找我。”

“艾伦,那是谋杀。我杀了他,你不知道他让我受了多少折磨。不管我现在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他都是始作俑者,他破坏了我的生活,比可怜的哈利起的作用还大。他不是故意的,但结果并无不同。”

“谋杀!天哪!道林,你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吗?我不会去告发你,这不关我的事,而若我不掺和此事,你就肯定会被逮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人犯罪不留下破绽。而我不会与这件事扯上半点关系。”

“你必须与此事扯上关系。等等,你等等。听我说,只要听就可以了,艾伦。我请求你的,就是一项科学实验。你去过医院和停尸房,你在那里所做的可怖之事,对你没有造成影响。如果是在某个可怕的解剖室,或者散发着恶臭的实验室,你看到这个男人躺在铅灰色的台子上,台子两边是让血流出的红色凹槽,你就只会把他看成一个理想的实验对象。你会面不改色。你不会相信自己在做什么坏事,恰恰相反,你可能会觉得自己在做一件造福人类的事情,在为世界增添知识,或满足智力上的好奇心,诸如此类。我想让你干的,只不过是你以前常做的事。实际上,毁掉一具尸体一定不比你常做的那种事可怕吧。而且,你要记住,那是唯一不利于我的罪证。如果被发现了,我就完了。而除非你帮我忙,否则一定会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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