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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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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道林·格雷一直无法摆脱这本书的影响。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从未想要摆脱这种影响。他想办法从巴黎弄到了不下九册此书大开本的初版,并分别用不同颜色装帧,来适应他不同的情绪,和他时不时几近失控的变幻莫测的天性。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奇妙的巴黎青年,浪漫和科学的气质神奇地在他身上混合,在道林看来,几乎是自己未来的写照。实际上,他似乎觉得整本书写尽了他的生活故事,包括他还未经历的一切。

有一点,他比小说中这位美妙的主人公要幸运。他从不知道,实际上,也没有任何理由知道那种感觉——莫名其妙地怕照镜子、光滑的金属表面、平静的水面……而那个巴黎青年如此年轻就已经承受了。显然是因为一个曾经非常美丽的人突然间香消玉殒。小说用或许有点夸张的、悲剧的笔调描摹了一个人的悲伤和绝望,因为他最珍视的,他人和世界都拥有的,他却失去了。道林常常带着一种残忍的快乐阅读小说的后半部分,而几乎每次欢乐和享受,都包含这种残忍。

道林身上那奇妙无比的美,让巴兹尔·霍华德和其他人如此迷恋的美,似乎从未消逝。即使那些听过他最恶劣的行径的人——有关其生活方式的各种奇怪的谣言已悄悄传遍伦敦,并成为俱乐部内的谈资——一旦见到他本人,都不再相信那些风言风语了。他始终保持着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神态。他一走进房间,谈吐粗俗的人就会立刻闭嘴,他的一脸纯洁总让他们无地自容,他的出现让他们似乎回忆起了自己已被玷污的天真。他们感到奇怪,他这样迷人,这样优雅,是如何免受这个既丑恶又纵情声色时代的污染的。

他常常会消失一段时间,去某个神秘的地方,时间长得超出人们的预期,于是会在他的朋友圈,或自以为是他朋友的人中间,引发奇怪的猜测。他回到家,总是先悄悄溜到楼上那间锁着的房间,用现在从不离身的钥匙打开门,手拿镜子,站在巴兹尔·霍华德为他画的像前,一会儿看看画布上丑恶的正在衰老的脸,一会儿看看锃亮的镜子里对着自己笑的漂亮年轻的面容。如此鲜明的对比常常增加他的快感。他越来越迷恋自己的美,对自己灵魂的堕落也越发感兴趣。有时,他会带着一种畸形而可怕的愉悦,一丝不苟地,观察那丑陋的线条刻上皱纹遍布的前额,抑或悄悄地蜷缩在丰厚的双唇中。有时,他会纳闷,罪恶的标记和衰老的迹象,哪一个更可怕。他会把自己白皙的双手放在画像粗糙浮肿的手边,嘲笑那变形的躯体和衰退的四肢。

其实在晚上,有那么一些时候,他毫无困意地躺在弥漫着幽香的卧房,或当他乔装化名,出没在码头附近名声败坏的小旅馆里,在那些污秽不堪的房间里夜不能眠时,他常常会习惯性地想起自己造成的灵魂的毁灭,并生出一种强烈的惋惜之情,因为这都纯然出于自己的自私。但这样的时候很少。曾经,他和亨利勋爵一起坐在他们共同朋友的花园里,勋爵第一次在他内心激起的对生活的好奇心,现在似乎与日俱增,令他满意。他对生活了解得越多,就越想了解。他像饿疯了的人,喂得越多,就越饿。

但他并不是毫无顾忌,至少在处理与上流社会的关系时不是。在冬天每个月的那么一两次,或在社交季节的每个星期三晚上,他会向世界敞开自己漂亮的住宅,邀请当时最有名的音乐家,用奇妙的艺术陶醉宾客。这些小型的宴请,总是在亨利勋爵的帮助下才得以妥善安排。对宾客的悉心挑选,座位的得体安排,餐桌装饰的高雅品位,异国鲜花、绣饰桌布、金银古盘的微妙而协调的摆放……都让道林的宴请声名大噪。实际上,有很多人,尤其是小年轻们,都在道林身上看到了,或以为自己看到了他们在伊顿公学或牛津大学上学时所梦想的一切,看到了真正的学者的教养与上流人士的一切优雅、名望和完美举止的结合。在他们看来,道林似乎属于但丁所描绘的那种“以崇拜美来使自己完美”的人[1],与戈蒂耶一样,“现实世界为他存在”。

当然,对道林来说,生活是第一位的,也是最伟大的艺术,所有其他艺术都只是为它所做的准备。时尚范儿,让真正奇妙的东西一时风靡;公子哥派头,以独有的方式试图突出美的绝对现代性,自然,这两者他都爱。他的衣服样式,以及时不时钟情的独特风格,对梅菲尔舞厅的时髦年轻人和蓓尔美尔街上的俱乐部里的人们,都有巨大影响。他们模仿他的一举一动,甚至他偶尔展露出的优雅魅力,他们也一心要学,即使对他来说只是半开玩笑的纨绔习气。

虽然他随时准备接受这一成年就会得到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一想到自己对当下的伦敦而言,可能就如同《萨蒂利孔》的作者对于尼禄皇帝统治时期的古罗马一样[2],他就有一丝妙不可言的愉快,但是,在内心最深处,他不只渴望做“美的鉴赏权威”,教大家珠宝搭配、领带系法和手杖姿势。他想要描画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有理性的生活哲学和分明的生活理念,在感官的升华中达到最高境界。

崇拜感官享受常常遭人诟病,而且很有道理的样子。人天生害怕比自身强大的激情和感觉,他们意识到自己与低级生物有同样的欲望和感受。但道林·格雷觉得,感官真正的本质从未被人理解,它们之所以一直保持在原始和兽性的状态,纯粹是因为世人在用禁欲迫其屈服,或以痛苦予以扼杀,而不是尽力让它变成新精神的要素——对美有更精细的本能感受,才是这新精神的根本。当道林回顾整个人类发展史,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萦绕不去。人们竟舍弃了那么多!出于如此微不足道的目的!疯狂任性的拒绝,各式各样的自我折磨和自我否定,始于恐惧,却终于堕落,比人们因为无知而竭力摆脱的想象中的堕落还要可怕的堕落。大自然运用绝妙的讽刺手段,逐出修道士,使他以沙漠中的野兽为食;赐予隐居者,让他以荒野中的野兽为伴。

是的,正如亨利勋爵所预言的,一种要重新创造生活的享乐主义即将出现,要把生活从严酷而不合时宜的清教徒主义中解救出来,它已在我们这个时代奇怪地复活了。当然,这种新享乐主义是服务于理智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以牺牲情感体验为代价的理论或体系。事实上,它的目的就是体验本身,而非体验的结果,不管这种结果是苦是甜。禁欲主义使感觉丧失,庸俗的纵情挥霍使感觉迟钝,这与新享乐主义无关。它要教会人珍视生活的一个个瞬间,而生活本身就如同一个瞬间。

几乎没有人在天亮前还未醒来,这一夜或许无梦,让人几乎倾心于死亡;或许充斥着恐惧和怪异的欢乐,那时,闪过我们脑际的幻象比现实更可怕,还有怪诞的蕴藏了鲜活生命力的本能。它们赋予哥特艺术持久的生命力,让人觉得这种艺术是受困于幻想症的艺术家创造的。白皙的手指慢慢地伸进窗帘,似乎在颤抖。奇形怪状的黑影默默钻进房间的角落,蜷缩在那儿。窗外,有鸟儿在树叶间的跃动声和人们赶去工作的声音。山风呜咽叹息着,盘旋在寂静的房子周围,似乎担心惊醒沉睡者,却又必须把睡神从紫色的山洞中唤醒。层层叠叠昏暗的薄纱揭开了,万物渐渐恢复了形状和颜色,我们看着黎明以它古老的方式重塑世界。暗淡的镜子又开始它映射事物的一天,数支熄灭的细蜡烛依旧立在原地,旁边摆着一本裁了一半的书、在舞会上戴的用金属丝扎着的花儿,或者一封不敢读或读了太多遍的信。在我们看来,似乎什么都没变。熟识的现实生活从虚幻的夜影里回来了,我们不得不从原来中断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一种可怕的感觉悄然袭来,我们必须在一成不变、让人厌倦的陈规里葆有继续的力量。我们或许会狂热地渴望,早晨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在黑夜中已为我们量身重建的新世界:万物都有了新的形状和颜色,新的秘密,沧海桑田。在新世界,过去无足挂齿,即使有立足之地,也无论如何不会再意识到责任或悔恨。愉悦的回忆里带着辛酸,享乐里也有痛苦。

在道林·格雷看来,创造这样的世界才是他生活的真正目标,或者至少是真正目标之一。他在寻找一种新颖而快乐的感觉,想拥有怪异的气质,那是浪漫的要素之一。为此,他常常采用那种他知道与自己天性格格不入的思维方式,任凭自己沉溺在感官微妙的影响中,然后,他宛如看到了它们的色彩,满足了自己智力上的好奇心,便又以奇怪的冷漠,将它们弃之不顾。这种冷漠与真正的性格热情并不矛盾,而且据某些现代心理学家说,这常常是其前提条件之一。

关于道林,一度有谣言说他要加入罗马天主教派。当然,天主教的仪式确实一直强烈地吸引着他。天主教每天的献祭比古时候的献祭都要可怕得多,那对感官事实的极力抵制,组成元素原始的单纯,竭力象征人类悲剧的永恒悲哀……都搅动着他。他喜欢跪在冰冷的大理石上,看着身穿硬朗的绣花长袍的牧师,慢慢地用白皙的手移开圣盘的罩布;或者举起装有白色圣饼(人们愿意相信那是真正的“天使面包”),嵌着珠宝的、灯笼状的圣体盒;或者穿着“耶稣受难”时的衣服,把圣饼掰开,放进圣餐杯,捶胸以示悔罪。神情庄重的孩子们,穿着镶有花边的红衣服,把冒着烟的香炉抛到空中,像镀金的一朵朵大花。这一切让他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迷恋。当他走出教堂,他总要惊奇地看一眼黑色的告解室,渴望自己坐在其中一个人的暗影里,倾听男男女女隔着破旧的栅栏低声诉说着自己生活中的真实。

但有些错误他绝不会犯:比如正式接受某一信条或体系,那会阻碍智力发展;或者误把只适合留宿一晚,或者在无星无月之夜逗留几个小时的小客栈,当成住所。神秘主义具有一种化常见为新奇的神奇力量,似乎总伴着微妙的反律法主义,这曾打动过他一段时间;而在另一个时期,他又倾向于德国达尔文主义运动的唯物主义学说,将人的思想和激情追溯到大脑中某个珍珠状的细胞,或体内某根白色的神经,对此他感到一种奇特的乐此不疲。他为一种观点感到高兴:精神绝对取决于某些生理条件——无论病态还是健康,正常还是残缺。然而,正像之前所说的,与生活本身相比,他似乎觉得没有什么理论是举足轻重的。他强烈地意识到,所有理性思考,一旦脱离了行动和实验,是多么贫瘠。他知道,感觉跟灵魂一样,都有精神上的奥秘还有待揭开。

于是,他开始研究起香水和制香秘诀了——蒸馏气味浓重的香油,燃烧东方来的难闻的树脂。他看到感官与情绪是一一对应的,于是决心要发现两者之间真正的关系,他想弄清楚,是什么让乳香陡增人的神秘,龙涎香激起人的情欲,又是什么让紫罗兰唤起对过去浪漫的回忆,麝香扰乱头脑,黄兰玷污想象。他常常想阐释真正的香水心理学,大致描述出物质的效果:气味香甜的根、满载花粉的香花、香膏、黑色的香树、让人恶心的甘松香、使人发疯的枳椇,还有据说能驱除心灵忧郁的芦荟。

有段时间,他又完全沉迷于音乐。他常常举办奇怪的音乐会,在一间饰有很多格子的长方形屋子里。那天花板朱红色和金黄色交错,墙壁则漆成了橄榄绿。疯狂的吉卜赛人拉着小齐特琴,把狂野的音乐撕成碎片;严肃的、戴着黄头巾的突尼斯人,拉着巨大的鲁特琴上紧绷的弦,旁边是咧嘴笑的黑人单调地击打着铜鼓;还有裹着头巾、身材瘦小的印度人,蹲在红垫子上,吹着长长的芦笛或铜管,在迷惑,或假装迷惑大眼镜蛇和可怕的角蝰蛇,让它们起舞。当舒伯特的优雅、肖邦美丽的忧伤、贝多芬强大的和声都让他的双耳无动于衷,这些原始音乐刺耳的停顿和尖锐的不和谐,却时不时触动着他。他搜集世界各地所能找到的最古怪的乐器,有来自一个已消亡的民族的陵墓,也有来自仅存的几个与西方文明尚有关联的野蛮部落,他喜欢抚弄它们,听听声音。他拥有了黑河流域印第安人的神秘的“朱鲁帕里斯”,这种乐器不允许妇女看,年轻男人要等到受斋戒或鞭笞时才能一睹真容;他还拥有能发出鸟儿尖叫声的秘鲁泥罐,阿方索·德·奥瓦里[3]在智利听过的人骨笛子,在秘鲁库斯科附近发现的碧色浑厚的水苍玉,可以奏出独一无二的甜美曲调。还有彩绘葫芦,里面装满了卵石,摇起来咔啦作响;墨西哥人的“克拉林”长号,演奏者不是往里吹气,而是朝外吸气才能奏响;亚马孙部落刺耳的“特尔”,吹奏者是整天坐在大树上的哨兵,据说三里格(现在的九英里)外都能听见;“双音木头鼓”,这种乐器有两个振动的木簧片,演奏时用木棒敲击,木棒上得涂取自植物的乳白色汁液的黏胶;阿兹特克人的“幽托”铃,像葡萄一样连成一串;用巨蟒皮作面的圆筒形大鼓,贝纳尔·迪亚兹和科尔特斯[4]一起侵入墨西哥神庙时曾见过,迪亚兹曾在书中生动地描绘过那悲凉的鼓声。这些乐器奇妙的特色让他着迷,他一想到艺术也像大自然一样,有自己的怪物,外形凶残、声音可怕,他就感到一丝奇异的愉悦。然而,过了一段时间,他就厌倦了这些乐器,于是宁愿回到歌剧院,独自一人,或和亨利勋爵一起坐在包厢里,如痴如醉地听《唐豪瑟》[5],在那部伟大艺术作品的序曲里,看到自己灵魂悲剧的上演。

另一段时间,他开始研究珠宝。他像法国海军上将安·德·茹瓦约斯那样,身穿缀着五百六十颗珍珠的衣服,出现在化装舞会上。这种癖好他迷恋了好多年,实际上可以说他从未厌倦过。他常会花一整天翻来覆去地摆弄那些盒子里的各种石头,如灯一照就会变红的橄榄色金绿宝石、带有银线的波光玉、淡黄绿色的橄榄石、玫瑰粉与酒黄色相间的黄玉、火红色的闪耀着四角星的红宝石、火焰红的肉桂石、橙色和紫色相间的尖晶石、宝石红与宝石蓝交替的紫水晶等等。道林喜欢猫眼石的金红色、月长石的珠白色和乳蛋白石的揉碎般的彩虹色。他从阿姆斯特丹买入了三枚色彩丰富的特大号绿宝石,并拥有一颗令所有鉴赏家都垂涎不已的古董级绿松石。

他还发现了一些有关宝石的美妙传奇。阿方索的《教士规》[6]中提到,有条巨蛇的眼睛是纯正的风信子石;在有关亚历山大——古希腊厄马提亚的征服者——的浪漫传说中,据说在约旦峡谷发现了一种“背上长着纯正的绿宝石圈”的蛇;菲洛斯特拉托斯则告诉我们,龙的脑袋里有宝石,“只要出示金色的字母和大红袍”,怪兽便会中了魔法似的睡去,即可将它杀死;根据伟大的炼金术家皮埃尔·德·卜尼法斯的说法,钻石可使人隐身,印度玛瑙可使人善辩,红玉髓可消气,红锆石可催眠,紫晶可解酒,石榴石可驱魔,天牛石可使月光失色,透石膏会随月亮的盈亏而增减光亮,翡翠宝石能识别窃贼,唯有幼子之血可致其失灵;莱昂纳德斯·卡美卢斯曾见过一块从一只刚被杀死的蟾蜍脑中取出的白石,具有某种抗毒功效;在阿拉伯鹿的心脏中发现的牛黄石则是瘟疫的克星;按照德谟克里特斯的说法,阿拉伯鸟巢中有一种银色石头,戴上它就可免除一切火灾。

在加冕典礼上,锡兰国王会手捧一颗大红宝石骑马穿过城市。“牧师约翰”大殿的宫门“用玛瑙做成,镶嵌着整只角蝰蛇的角,携毒者因此无法入内”。山墙上放着“两只金苹果,苹果里有两块红玉”,白天金子闪光,夜晚红玉发亮;洛奇的怪谈传奇《一颗珍珠在美洲》中提到,在女王的寝宫,可以看到“世界上所有贞洁女子的银雕塑像,正对着橄榄石、红玉、蓝宝石和绿宝石做的漂亮镜子顾影自怜”;马可·波罗曾见到日本人把玫瑰色的珍珠放进死者嘴里;有人潜水采得一颗珍珠,敬献给波斯萨珊王朝俾路斯王,一个海怪因迷恋这颗珍珠而杀死采珠人,悲悼了七个月,后来匈奴人把俾路斯王诱入陷阱,国王扔掉了珍珠——拜占庭历史学家普罗柯比如是说——尽管阿纳斯塔修斯一世为之悬赏五百磅黄金,但之后再也没有找到这颗珍珠;马拉巴尔王曾给某个威尼斯人看过一串共有三百零四颗珍珠的念珠,每颗珍珠代表一个他所崇拜的神。

据布朗托姆所说,当亚历山大六世之子,瓦伦蒂诺公爵谒见法王路易十二时,他的坐骑挂满金叶,帽子上镶着两排光焰闪烁的红宝石;英王查理的坐骑马镫上有四百二十一颗钻石;理查二世的一件外套缀满巴拉斯红宝石,价值三万马克;霍尔这样描写过亨利八世,说他在前去伦敦塔加冕的路上,穿着一件“凸金线上衣,胸甲上饰满钻石和宝石,颈项围着大块巴拉斯红宝石”;詹姆斯一世的宠臣们都佩戴着金丝线细织的绿宝石耳环;爱德华二世曾赐予皮尔斯·戈维斯顿一副镶着红锆石的红金甲胄,一副嵌着绿松石的金玫瑰颈肩,以及一顶缀满珍珠的头盔;亨利二世的手套长及肘部,上面缀满珠宝,他还有一只猎鹰手套,上面嵌着十二颗红玉石和五十二颗大珍珠;“大胆的查理”——勃艮第家族的最后一位公爵,他的公爵帽上悬挂着梨形珍珠,饰有蓝宝石。

生活曾是多么精致啊!生活中的排场和装饰曾是多么华丽啊!哪怕只是在书上读读已逝者的奢华,都令人觉得美妙异常。

后来,他的注意力又转向了刺绣和在北欧寒冷的屋子里当作壁画的挂毯。他一投入研究这个主题——他总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能力,无论做什么事,一旦开始,都能一下子沉迷其中——就想到时间给美丽奇妙之物带来的摧残,忍不住感到悲哀。而他,至少已经躲过了这种命运。一个夏天,又一个夏天,黄色的长寿花开了又谢,如此往复。可怕的夜晚里,仍不断发生着那些可耻的事情,但道林安然不变。严冬无法伤害他的容貌,玷污他的花样年华。物质世界却是多么不同啊!它们都到哪里去了呢?那件绘有诸神与巨人之战的紫色大袍子,是棕皮肤的姑娘们为取悦雅典娜做的,它到哪里去了呢?尼禄皇帝曾用一张紫色巨帆盖于罗马斗兽场上空,上面画着星空下阿波罗驾着白马金缰双轮战车,它又在哪里呢?他渴望见到那些为太阳神祭司织的奇特餐巾,上面绣着盛宴所有的一切珍馐佳肴;还有希尔佩里克王的灵柩上饰有三百只金蜜蜂的尸衣;激怒了蓬托斯主教的那些奇妙的袍子,上面画着“狮、豹、熊、狗、森林、岩石、猎人——实际上,画家所能复制的大自然中的一切”;查理一世穿过的一件外套,袖子上绣着一首歌词,第一句是“夫人,我欣喜万分”,配乐用金线绣成,音符在当时是方的,每个音符以四颗珍珠组成;道林读到过在兰斯王宫为勃艮第的琼王后准备的卧房,里面饰有“一千三百二十一只刺绣鹦鹉,身上都绘有国王的徽章,以及五百六十一只蝴蝶,蝴蝶的翅膀上都相似地绘有皇后的徽章,全部用金线绣成”;为法国王后凯萨琳·德·梅第奇特制的灵床上,铺着黑色的天鹅绒毯上绣满了新月和太阳,灵床的帐幔是锦缎料子,饰有叶圈和花冠,金银衬底,边沿垂下珍珠流苏,灵床放在挂着一排排王后的纹章的房间里,纹章用碎黑丝绒绣在银线底布上拼成;路易十四的寝宫里有一根十五英尺高的金饰女像柱;波兰国王索别斯基的御床,是用土耳其士麦那的金色锦缎铺就,上面饰有绿松石镶嵌成的《古兰经》经文,床柱镀银,雕刻精美,嵌满了彩釉和宝石圆饰,这张床是从维也纳城前的土耳其营地里得来的,当时穆罕默德的军旗曾立在它颤动的镀金床罩之下。

就这样,整整一年,道林试图收集最精美的纺织和刺绣品,其中有精致的印度德里的平纹细布,巧妙地缝有金线织成的掌状叶和闪光的甲虫翅膀;孟加拉国达卡的薄纱,因透明而在东方被称为“织云”、“流水”和“夜露”;爪哇绘着古怪图案的花布;中国精细的黄色帏幔;用茶色缎子或淡蓝丝绸装帧的书,绘有百合花图样、鸟和人像;匈牙利绣的方网眼花边的面纱;西西里的锦缎和西班牙硬丝绒;乔治王朝时期缀满金币的纺织品;日本绣着绿金线和艳羽鸟的帛纱。

道林对教会的祭衣也情有独钟,实际上,他对宗教仪式相关的一切都很感兴趣。在他府邸的西走廊,有一排长雪松木柜子,里面是他收藏的许多罕见而漂亮的,“基督的新娘”[7]的服饰真品。她们不得不穿紫色的和亚麻的衣服,再戴好珠宝,这样才能掩盖那为自作自受的苦难和痛苦所伤的,苍白消瘦的身躯。道林有一件华丽的长袍,用深红丝绸和金线锦缎做成,重复排列着六瓣花中镶嵌着金石榴的图案,上边两侧是小珍珠组成的凤梨图案。祭衣的饰带分成一格格,分别描绘了圣母玛利亚生活中的不同场景,圣母加冕图则用彩色丝线绣在兜帽上。这是十五世纪意大利出品的。他还另有一件绿丝绒法袍,上面绣满了一簇簇心形的装饰叶,伸出长茎白花,细节用银线和彩晶勾勒出来。祭衣的襻扣用金线挑高纹饰了六翼天使的头像。饰带用红金丝线织成菱形图案,点缀着包括圣塞巴斯蒂安在内的众多圣人和殉道者的圆形头像。道林还有一些十字褡[8],有琥珀色真丝的,蓝丝绸与金色织锦相间的,黄丝锦缎和金色布料交替的,无不绘有《耶稣受难图》,另绣有狮子、孔雀和其他徽记;还有用白色缎子和粉色丝锦缎相间的祭衣,上面有郁金香、海豚和百合花图样;还有暗红色丝绒和蓝色亚麻布做的祭坛帷帘;还有许多圣体布、圣餐杯罩和圣像手帕。那些使用这些东西的神秘仪式中,总有什么能激发他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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