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2)
自从我知道相对论是一列“追赶光的火车”之后,科学论文在我的眼里就不再是论文,它们是小说。小说,哈,多么糟糕的阅读,多么底下的智商,多么荒谬的认知。然而,天才的科学论文是小说,这是真的。
爱因斯坦告诉我们,“空间—时间”并不是一个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弯曲”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时间—空间”其实就是一张阿拉伯飞毯,因为翱翔,它的角“翘起来”了。我们就生活在四只角都翘起来的那个飞毯里头,软绵绵的,四周都是云。这可比坐飞机有意思多了。我要说,“时间—空间”真他妈的性感,都翘起来了。
在我还是一个少年的时候,一本科学图书告诉我:宇宙在时间上是无始无终的;在空间上是无边无际的。这是多么无聊的表述。但是,不管怎么说,宇宙的两大要素是确定了的,第一,时间,第二,空间。作为一个人,我要说,人类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和时间和空间的限度有关。我要住更大的房子,我要开更快的汽车,我要活更长的寿命。是的,都渴望自己在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维度上获得更大的份额。
顾拜旦是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现代奥林匹克。我要说,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满足的不是人类的正面情感,相反,是负面的。它满足的是我们的贪婪。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条:第一,争夺更多的空间;第二,用最短的时间去争夺最大的空间。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伟大就伟大在这里,它把贪婪合法化了、游戏化了。它不是灭绝贪婪,而是给贪婪“以出路”“上规矩”,也就是制定游戏的规则。于是,贪婪体面了,贪婪文明了,贪婪带上了观赏性。最关键的是,现代奥林匹克有效地规避了贪婪所带来的流血、阴谋、禁锢和杀戮。它甚至可以让争夺的双方变成永恒的朋友。
看看所谓的“世界纪录”吧,它不是空间上的数据就是时间上的数据。而那些既不能争夺时间也不能争夺空间的项目就更有意思了,它们会把你限定在假设的时间与空间里头。就这么多的时间、就这么大的空间,很公平。你们玩吧,最能够利用时间或最能够利用空间的人最终都会变成所谓的“赢家”。我想说的是,这个被争夺的时间与空间其实是虚拟的,这一点很关键,它不涉及你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房屋、私人领地;不涉及你妻子、你女儿神圣的、不可侵犯的腹部。所以,兄弟们、姐妹们,来吧,来到现代奥林匹克的旗帜下,打吧,好好打!使劲打!更高,更快,更强。
在我还是一个乡村儿童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可是,有一件事情却奇怪了,我的母亲有一块瑞士手表,叫“英纳格”。方圆几十里之内,那是唯一的。不是唯一的“英纳格”,是唯一的手表。我爱极了那块“英纳格”,它小小的、圆圆的,散发出极其高级的光芒。“英纳格”,它神奇而又古怪的名字完全可以和“英特纳雄耐尔”相媲美。因为这块表,我崇拜我的母亲。任何人,只要他想知道时间,得到的建议只能是这样的:“去找陈老师。”没有任何人可以质疑我的母亲,我母亲口吻客气而又平淡,其实是不容置疑,这让一个做儿子的备感幸福。——没有人知道什么是时间,没有人知道时间在哪里,我母亲知道,就在她的手腕上。我的母亲是通天的。
在我的童年我就肯定了一件事,时间是手表内部的一个存在。这存在秘不示人,它类似于“上级的精神”,需要保密。手表的外壳可以证明这一点,它是钢铁,坚不可摧。好奇心一直在鼓动我,我一直渴望着能把那只叫“英纳格”的手表打开来。我知道的,“时间”就在里头,乡村孩子的想象奇特而又干瘪,时间像蛋黄么?像葵花籽么?像核桃仁么?我这样想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我不知道手表的本质在它的表面,我一厢情愿地认定了手表的本质在它的内核。——用我的手指头打开“英格纳”,这成了我童年的噩梦。我努力了一回又一回。我的手指头悲壮了,动不动就鲜血淋漓,它们却前赴后继。然而,我没有成功过哪怕一次。等我可以和我的母亲“对话”的时候,母亲告诉我,手表的内部并没有意义,就是零件,最重要的是玻璃罩着的那个“表面”。长针转一圈等于一分钟,短针走“一格”等于五分钟。我母亲的“时间教育”是有效的,我知道了,时间其实不是时间,它是空间。它被分成了许多“格”。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所谓的时间,就是被一巴掌拍扁了的汤圆。
不幸的事情终于在我读高中的时候发生的。——消息说,一个同学从他的香港亲戚那里得到了一块电子表。这是振奋人心的消息。求知欲让我跑了起来,我知道“英纳格”也就是机械的表达方式,我当然希望知道“电子”——这种无比高级的东西——是如何表达的。拿过电子表,一看,电子表的中央有一个屏幕,里头就是一组墨绿色的阿拉伯数字。我吃了一惊。我再也没有想到时间还有这样的一种直接的发式,就是阿拉伯数。我在吃惊之余受到了巨大的打击。——“电子”怎么可以这样呢?一点难度都没有。多么粗俗!多么露骨!多么低级趣味!时间,一个多么玄奥多么深邃的东西,居然用阿拉伯数字给直通通地说出来了。这和阿q对吴妈说“我要和你困觉”有什么两样!我对“电子”失望极了。
但是,这个世界不只有坏事,也有好事。同样是在高中阶段,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在兴化五日大楼的百货商场里头闲逛。我在柜台里头意外地发现了一款手表。它不是圆的,是长方的。这个造型上的变化惊为天人了。我惊诧,同时也惊喜。上帝啊,在圆形之外,时间居然还有这样一种不可思议的表达方式。谁能想到呢?时间是方的,这太吓人了。——这怎么可能?可是,这为什么就不可能?我被这块长方形的手表感动了好几天,到处宣扬我在星期天下午的伟大发现,“你知道吗,手表也可以是方的”。
我人生的第一次误机是在香港机场。那是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香港机场的某一个候机大厅里有一块特殊的手表,非常大。但这块手表的特殊完全不在它的大,而是它只有机芯,没有机壳。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完整地目睹“时间”在运行,我在刹那之间就想起了我童年的噩梦。那块透明的“大手表”是由无数的齿轮构成的,每一个齿轮都是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它们在动。有些动得快些,有些动得慢些。我终于发现了,时间其实是一根绵软的面条,它在齿轮的切点上,由这一个齿轮交递给下一个齿轮。它是有的,当然也有它的终点。我还是老老实实承认了吧,这个时候我已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我像一个白痴,傻乎乎的,就这样站在透明的机芯面前。我无法形容我内心的喜悦,太感人了,我为此错过了我的航班。这是多么吊诡的一件事:手表是告诉我们时间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时间忘了。是的,我从头到尾都在“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
回到《时间简史》。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阅读《时间简史》的,在我,那是一种非常独特的体验,——我读得极其慢,有时候,为了一页,我会消耗几十分钟。我知道,这样的阅读不可能有所收获,但是,它依然是必须的。难度会带来特殊的快感,这快感首先是一种调动,你被“调动”起来了。我想这样说,一个人所谓的精神历练,一定和难度阅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没有经历过难度阅读的人,很难得到“别的”快乐。我甚至愿意这样说,回避难度阅读的人,你很难指望,虽然难度阅读实在也不能给我们什么。
2015年4月9日于南京龙江
货真价实的古典主义
——读哈代《德伯家的苔丝》
阅读是必须的,但我不想读太多的书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这年头的书太多。读得快,忘得更快,这样的游戏还有什么意思?我调整了一下我的心态,决定回头,再一次做学生。——我的意思是,用“做学生”的心态去面对自己想读的书。大概从前年开始,我每年只读有限的几本书,慢慢地读,尽我的可能把它读透。我不想自夸,但我还是要说,在方面,我已经是一个相当有能力的读者了。利用《推拿》做宣传的机会,我对记者说出了这样的话:“一本书,四十岁之前读和四十岁之后读是不一样的,它几乎就不是同一本书。”话说到这里也许就明白了,这几年我一直在读旧书,也就是文学史上所公认的那些经典。那些书我在年轻的时候读过。——我热爱年轻,年轻什么都好,只有一件事不靠谱,那就是。
我在年轻的时候无限痴迷小说里的一件事,那就是小说里的爱情,主要是性。既然痴迷于爱情与性,我的时候就只能跳着读,我猜想我的阅读方式和刘翔先生的奔跑动作有点类似,跑几步就要做一次大幅度的跳跃。正如青蛙知道哪里有虫子——蛇知道哪里有青蛙——獴知道哪里有蛇——狼知道哪里有獴一样,年轻人知道哪里有爱情。我们的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它概括的就是年轻人的阅读。回过头来看,我在年轻时读过的那些书到底能不能算作“读过”,骨子里是可疑的。每一部小说都是一座迷宫,迷宫里必然有许多交叉的小径,即使迷路,年轻人也会选择最为香艳的那一条:哪里有花蕊吐芳,哪里有蝴蝶翻飞,年轻人就往哪里跑,然后,自豪地告诉朋友们,——我从某某迷宫里出来啦!
出来了么?未必。他只是把书扔了,他只是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德伯家的苔丝》是我年轻时最喜爱的作品之一,严格地说,小说只写了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这个构架足以吸引人了,它拥有了小说的一切可能。我们可以把《德伯家的苔丝》理解成英国版的,或者说资产阶级版的《白毛女》:克莱尔、德伯维尔、苔丝就是大春、黄世仁和喜儿。故事的脉络似乎只能是这样:喜儿爱恋着大春,但黄世仁却霸占了喜儿,大春出走(参军),喜儿变成了白毛女,黄世仁被杀,白毛女重新回到了喜儿。——后来的批评家们是这样概括《白毛女》的:旧社会使人变成鬼,新社会使鬼变成人。这个概括好,它不仅抓住了故事的全部,也使故事上升到了激动人心的“高度”。
多么激动人心啊,旧社会使人变成鬼,新社会使鬼变成人。我在芭蕾舞剧《白毛女》中看到了重新做人的喜儿,她绷直了双腿,在半空中一连劈了好几个叉,那是心花怒放的姿态,感人至深。然后呢?然后当然是“剧终”。
但是,“高度”是多么令人遗憾,有一个“八卦”的、婆婆妈妈的,却又是必然的问题《白毛女》轻而易举地回避了:喜儿和大春最后怎么了?他们到底好了没有?喜儿还能不能在大春的面前劈叉?大春面对喜儿劈叉的大腿,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新社会把鬼变成了人。是“人”就必然会有“人”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在“高处”,不在天上,它在地上。关于“人”的问题,有的人会选择回避,有的人却选择面对。
《德伯家的苔丝》之所以不是英国版的、资产阶级版的《白毛女》,说白了,哈代选择了面对。哈代不肯把小说当作魔术:它没有让人变成鬼,也没有让鬼变成人,——它一上来就抓住了人的“问题”,从头到尾。
人的什么问题?人的忠诚,人的罪恶,人的宽恕。
我要说,仅仅是人的忠诚、人的罪恶、人的宽恕依然是浅表的,人的忠诚、罪恶和宽恕如果不涉及生存的压力,它仅仅就是一个“高级”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低级”的问题。对艺术家来说,只有“低级”的问题才是大问题,道理很简单,“高级”的问题是留给伟人的,伟人很少。“低级”的问题则属于我们“芸芸众生”,它是普世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绕过去,这里头甚至也包括伟人。苔丝的压力是钱。和喜儿一样,和刘姥姥一样,和拉斯蒂尼一样,和德米特里一样。为了钱,苔丝要走亲戚,故事开始了,由此不可收拾。
苔丝在出场的时候其实就是《红楼梦》里的刘姥姥,这个美丽的、单纯的、“闷骚”的“刘姥姥”到荣国府“打秋风”去了。“打秋风”向来不容易。我现在就要说到《红楼梦》里去了,我认为我们的“红学家”对刘姥姥这个人的关注是不够的,我以为刘姥姥这个形象是《红楼梦》最成功的形象之一。“黄学家”可以忽视她,“绿学家”也可以忽视她,但是,“红学家”不应该。刘姥姥是一个智者,除了对“大秤砣”这样的高科技产品有所隔阂,她一直是一个明白人,所谓明白人,就是她了解一切人情世故。刘姥姥不只是一个明白人,她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红楼梦》里反反复复地写她老人家拽板儿衣服的“下摆”,强调的正是她老人家的体面。就是这样一个明白人和体面人,为了把钱弄到手,她唯一能做的事情是什么?是糟践自己。她在太太小姐们(其实是一帮孩子)面前全力以赴地装疯卖傻,为了什么?为了让太太小姐们一乐。只有孩子们乐了,她的钱才能到手。因为有了“刘姥姥初进荣国府”,我想说,曹雪芹这个破落的文人就比许许多多的“柿油党”拥有更加广博的人心。
刘姥姥的傻是装出来的,是演戏,苔丝的傻——我们在这里叫单纯——是真的。刘姥姥的装傻令人心酸;而苔丝的真傻则叫人心疼。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真傻的、年轻版的刘姥姥“失贞”了。对比一下苔丝和喜儿的“失贞”,我们立即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喜儿的“失贞”是阶级问题,作者要说的重点不是喜儿,而是黄世仁,也就是黄世仁的“坏”;苔丝的“失贞”却是一个个人的问题,作者要考察的是苔丝的命运。这个命运我们可以用苔丝的一句话来做总结:“我原谅了你,你(克莱尔,也失贞了)为什么就不能原谅我?”
是啊,都是“人”,都是上帝的“孩子”,“我”原谅了“你”,“你”为什么就不能原谅“我”?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上帝那里,还是性别那里?性格那里,还是心地那里?在哪里呢?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我完成了《推拿》。三天之后,也就是五月十二日,汶川地震。因为地震,《推拿》的出版必须推迟,七月,我用了十多天的时间做了《推拿》的三稿。七月下旬,我拿起了《德伯家的苔丝》,天天读。即使在北京奥运会的日子里,我也没有放下它。我认准了我是第一次读它,我没有看刘翔先生跨栏,小说里的每一个字我都不肯放过。谢天谢地,我觉得我能够理解哈代了。在无数的深夜,我只有眼睛睁不开了才会放下《德伯家的苔丝》。我迷上了它。我迷上了苔丝,迷上了德伯维尔,迷上了克莱尔。
事实上,克莱尔最终“宽恕”了苔丝。他为什么要“宽恕”苔丝,老实说,哈代在这里让我失望。哈代让克莱尔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这几年我吃了许多苦。”这能说明什么呢?“吃苦”可以使人宽容么?这是书生气的。如果说,《德伯家的苔丝》有什么软肋的话,这里就是了吧。如果是我来写,我怎么办?老实说,我不知道。我的直觉是,克莱尔在“吃苦”的同时还会“做些”什么。他的内心不只是出了“物理”上的转换,而是有了“化学”上的反应。
——在现有的文本里,我一直觉得杀死德伯维尔的不是苔丝,而是苔丝背后的克莱尔。我希望看到的是,杀死德伯维尔的不是苔丝背后的克莱尔,直接就是苔丝!
我说过,《德伯家的苔丝》写了三件事,忠诚、罪恶与宽恕。请给我一次狂妄的机会,我想说,要表达这三样东西其实并不困难,真的不难。我可以打赌,一个普通的传教士或大学教授可以把这几个问题谈得比哈代还要好。但是,小说家终究不是可有可无的,他的困难在于,小说家必须把传教士的每一句话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这才是艺术的分内事,或者说,义务,或者干脆就是责任。
在忠诚、罪恶和宽恕这几个问题面前,哈代的重点放在了宽恕上。这是一项知难而上的举动,这同时还是勇敢的举动和感人至深的举动。常识告诉我,无论是生活本身还是艺术上的展现,宽恕都是极其困难的。
我们可以做一个逆向的追寻:克莱尔的宽恕(虽然有遗憾)为什么那么感人?原因在于克莱尔不肯宽恕;克莱尔为什么不肯宽恕?原因在于克莱尔受到了太重的伤害;克莱尔为什么会受到太重的伤害?原因在于他对苔丝爱得太深;克莱尔为什么对苔丝爱得那么深?原因在于苔丝太迷人;苔丝怎么个太迷人呢?问题到了这里就进入了死胡同,唯一的解释是:哈代的能力太出色,他“写得”太好。
如果你有足够的耐心,你从《德伯家的苔丝》的第十六章开始读起,一直读到第三十三章,差不多是《德伯家的苔丝》三分之一的篇幅。——这里所描绘的是英国中部的乡下,也就是奶场。就在这十七章里头,我们将看到哈代——作为一个伟大小说家——的全部秘密,这么说吧,在我阅读这个部分的过程中,我的书房里始终洋溢着干草、新鲜牛粪和新鲜牛奶的气味。哈代事无巨细,他耐着性子,一样一样地写,苔丝如何去挤奶,苔丝如何把她的面庞贴在奶牛的腹部,苔丝如何笨拙、如何怀春、如何闷骚、如何不知所措。如此这般,苔丝的形象伴随着她的劳动一点一点地建立起来了。
我想说的是,塑造人物其实是容易的,它有一个前提,你必须有能力写出与他(她)的身份相匹配的劳动。——为什么我们当下的小说人物有问题,空洞,不可信,说到底,不是作家不会写人,而是作家写不了人物的劳动。不能描写驾驶你就写不好司机;不能描写潜规则你就写不好导演,不能描写嫖娼你就写不好足球运动员,就这样。
哈代能写好奶场,哈代能写好奶牛,哈代能写好挤奶,哈代能写好做奶酪。谁在奶场?谁和奶牛在一起?谁在挤奶?谁在做奶酪?苔丝。这一来,闪闪发光的还能是谁呢?只能是苔丝。苔丝是一个动词,一个“及物动词”,而不是一个“不及物动词”。所有的秘诀就在这里。我见到了苔丝,我闻到了她馥郁的体气,我知道她的心,我爱上了她,“想”她。毕飞宇深深地爱上了苔丝,克莱尔为什么不?这就是小说的“逻辑”。
要厚重,要广博,要大气,要深邃,要有历史感,要见到文化底蕴,要思想,——你可以像一个三十岁的少妇那样不停地喊“要”,但是,如果你的小说不能在生活的层面“自然而然”地推进过去,你只有用你的手指去。
《德伯家的苔丝》之大是从小处来的。哈代要做的事情不是铆足了劲,不是把他的指头握成拳头,再托在下巴底下,目光凝视着四十五度的左前方,不是。哈代要做的事情仅仅是克制,按部就班。
必须承认,经历过现代主义的洗礼,我现在迷恋的是古典主义的那一套。现代主义在意的是“有意味的形式”,古典主义讲究的则是“可以感知的形式”。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这个物质癫狂的时刻,我已经有了足够的“意味”,我多么在意“可以感知的形式”。窗外没有大雪,可我渴望得到一只红袜子,红袜子里头有我渴望的东西:一双鞋垫,——纯粹的、古典主义的手工品。它的一针一线都联动着劳动者的呼吸,我能看见面料上的汗渍、泪痕、牙齿印以及风干了的唾沫星。(如果)我得到了它,我一定心满意足;我会在心底喟叹:古典主义实在是货真价实。
2008年8月于南京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