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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图书馆与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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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又小又破,只不过弗兰西觉得它漂亮。她对图书馆的感觉和她对教会的感觉一样。她把门推开,走了进去。她喜欢旧的皮封套、图书馆浆糊、新鲜借书戳油墨混杂在一起的气味,觉得这比大弥撒上烧的香还好闻。

弗兰西觉得这个图书馆应该收藏着全世界的书。她计划把全世界这所有的书全读个遍。她按照字母顺序,一天读一本,连枯燥乏味的书也不放过。她记得她读的第一本书作者就叫abbott。她这么一本本地读了有一段时间,现在已经读到了b了。到目前为止,她读完了关于蜜蜂(bee)、水牛(buffalos)、百慕大(beruda)假日和拜占庭(byzante)建筑的书了。她很热心地在读,可是她也承认b打头的有些书真是难啃。不过弗兰西天生喜欢读书,逮到什么读什么:垃圾作品她读,经典作品她也读,连时刻表和食品店的价目表她都读。有些东西读来很好,例如路易莎·奥尔科特的书就不错。她打算,等把z字头的书也读完了,她会回头重读奥尔科特的书。

星期六是个不一样的日子,她犒赏自己,不按字母顺序来读。那一天,她会让图书管理员推荐一本书给她看。

进了门,弗兰西轻轻把门关上——这是图书馆的规矩,快快看了一眼图书管理员桌子一端那金褐色陶罐。看罐可知时节。秋天的时候,罐里头会放几束南蛇藤;到了圣诞节附近,这里会插上冬青。要是里头放的是褪色柳,她就知道春天近了,哪怕地上还有雪。今天是1912年的一个星期六,季节是夏季,这罐里放的是什么呢?她的眼光慢慢看上去,看到绿色的细茎,和小小的、圆圆的叶子,然后她看到的是……金莲花!红色,黄色,金色,象牙白。这美丽的景象让她的印堂部位都发痛了。她一辈子也不会忘掉。

“等我长大了,”她想,“我会买个褐色的碗。在炎热的8月,我会在里头放满金莲花。”

她把手放到光滑的桌面上——她很喜欢这光滑的感觉。她看着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削好的铅笔、干净的绿色记事本、白色大肚子罐子装着的浆糊、有条不紊放着的成堆卡片,还有等待放回书架的书籍。那支笔尖上方有日期戳的神奇铅笔,正孤零零放在记事本边上。

“是的,等我长大了,有了自己房子,我不要豪华椅子,不要花边窗帘,也不要室内橡胶树。我只要这样的书桌,放在客厅里,还有白墙壁。每个星期六晚上有一本干净的绿色记事本,一排闪亮的黄色铅笔,削好放在那里随时派上用场。还要金褐色的碗,里头总放着一朵花,或是一些叶子,或是一些浆果,还有书……书……书……”

她给自己挑星期天的书,书的作者必须姓布朗(brown)。弗兰西猜自己看布朗的书大概看了几个月了吧。看完布朗就看布朗宁(browng)了。她难受地哼了声,恨不得早点看到c,这样就可以看到玛丽·科雷利的书了。这书她以前翻过,很喜欢。她能否看到这一本呢?或许她应该每天看两本,或许……

她在桌子前站了好久,图书管理员要屈尊来照应她了。

“要什么?”那位女士没好气地问。

“这本书。我要这本。”弗兰西将书推上前来。她把书封底翻开,从里头的小封袋里抽出卡片来。是图书管理员训练孩子们这么递书给她的。这样,每天她就可以少翻开几百本书,也可省掉从每本书的封袋里抽卡片的功夫。

她将卡片拿过来,盖好戳,放入书桌的一个槽子里。她给弗兰西的卡片盖了戳,推回给她。弗兰西拿起来,但是还没有走。

“还有什么?”图书管理员看也不看她就接着问。

“可不可以给一个女孩推荐一本好书呢?”

“多大?”

“十一岁。”

每周弗兰西都提同样的要求,可图书管理员还是回以同样的问题。卡片上的名字对她毫无意义,再说她也不看孩子的脸。弗兰西每周来借一本书,星期六借两本,跑得这么勤也无用。如果她能微笑一下,或是说句友善的话,弗兰西就很开心了。她爱图书馆,也希望图书馆的管理人员能让她钦佩。可惜图书管理员总想着别的事。她反正也讨厌小孩儿。

当这个女人伸手去桌子下头拿书的时候,弗兰西急得都有些发抖了。书拿出来的时候,她看到了标题是《如果我是国王》,作者麦卡锡。棒极了!上周是《格劳斯塔克的比华利》,两周前也是这本。麦卡锡这本她只看过两回。图书管理员将这两本书翻来覆去推荐过很多次。或许她自己只看过这么两本;或许有什么榜单上推荐了它们;或许她发现这书最好打发十一岁小女孩。

弗兰西把书紧紧抱着,一路小跑着回家,路上总想着找个台阶,坐下来就读,可是她还是将这个欲望克制住了。

终于到家了,坐在太平梯上看书是她盼了整整一个星期的事。她在太平梯上垫了个垫子,从床上拿来枕头,靠在栏杆上。幸运的是,冰箱里还有冰。她凿了一小块下来,放进一杯水里。早晨买的粉白相间的威化饼她放在一个小碗里。小碗有些开裂,但是那蓝蓝的颜色赏心悦目。她把杯子、碗和书放到窗台上,然后爬上太平梯。到了太平梯,她就等于住在树上了。楼上的、楼下的、左右两边的人都看不见她。可是她可以透过树叶,将一切都收入眼帘。

这是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一阵懒洋洋的暖风吹过,带来了温暖的海洋气息。树叶在白色枕头上映出变幻的图案。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真是不错。通常情况下,院子都给一楼一个店铺主人的儿子占着,那孩子没完没了地玩一种墓地游戏。他会挖一个小坟,将活捉来的毛毛虫放进火柴盒里,埋起来,并举办一个非正式的葬礼,然后在那小土包前竖块小石头当墓碑。游戏过程中他还一直在假哭,哭得胸脯一起一伏。可是今天,这个悲伤的男孩子出门去本森赫斯特,看姨妈去了。他不在家,弗兰西开心得如同收到了生日礼物。

弗兰西呼吸着暖暖的空气,看着树影舞动,读着书,吃着零食,饮着冰水。

如果我是国王,我的爱人

啊,如果我是国王

弗朗索瓦·维庸的故事她越读越觉得有意思。有时候她担心书会在图书馆里弄丢,再也看不成,所以她曾花两分钱买了本抄写本,抄写这本书。她一直想拥有一本书,实在不行就这么抄一本也行。不过,这些铅笔写出来的页码,看起来终究不像图书馆里的书,闻起来也不像,她只好作罢。她发誓长大后努力工作,好好存钱,将自己喜欢的书全都买下,这个想法是个巨大安慰。

就这样,她拿着一本书,守着一碗零食,独自一人在家,看着树影摇曳,任下午时光溜走,这是一个小女孩所能达到的化境。她就这样看着书,与世界和谐共处着,心里头快乐着。大约四点钟,弗兰西家对面的出租公寓开始活跃起来了。透过树叶,她看着那些没有拉窗帘的大窗户。她看到人们拿着啤酒壶出去,装着满满的带泡沫的冰啤酒回来。孩子们跑进跑出,往来于肉铺、食品店、面包房。女人拿着鼓鼓囊囊的当铺包裹跑回来。男人星期天的西服又赎回来了。到了星期一,又要送回当铺放上一周。光是每周的利息,就够这些当铺发财的了。这对西服也不坏,它们会被擦干净,挂起来,放入樟脑丸防虫蛀。西服星期一进去,星期六出来。蒂米大叔收取一毛钱利息。这抵押和赎买周而复始。

弗兰西还看到年轻的姑娘正准备着和恋人们出门。这些公寓都没有浴室,姑娘们穿着胸衣和裙子,站在厨房洗碗池前擦洗。她们抬手洗胳膊窝的时候,手举到头顶,那胳膊形成的曲线非常优美。这些窗户里头有很多女孩用这样的方式在洗,看上去就如同一种无声的、充满期待的仪式。

弗莱波家的马车进入隔壁院子的时候,弗兰西停止了阅读。看那漂亮的马儿,和读书一样有趣。隔壁的院子铺了鹅卵石,院子的另一头还有座漂亮的马房。两扇大铁门将院子和街道隔开。在鹅卵石边上有一小片土地,肥料很足,上头长着鲜红的玫瑰,还有一排漂亮的天竺葵。马房比四邻的所有房子还要强,这院子也是威廉斯堡最漂亮的。

弗兰西听见门咔地一声关上了。首先进入眼帘的是那匹褐色阉马,它浑身闪亮,鬃毛和尾巴乌黑。马拉着一驾栗色小马车,边上用金字油漆着牙医弗莱波医生,以及他的地址。这漂亮的马车不拉货也不送货。只是每天在街上来回走,当广告用。这是个梦幻般的活动广告牌。

小伙子弗兰克每天早晨把马车拉出去,下午回来。弗兰克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脸红扑扑的如玫瑰一般,就如同儿歌里那出色的小伙子。他的日子过得很不错,很多女孩和他打情骂俏。他唯一的工作就是慢慢驾着马车,好让人看到上头的名字和地址。需要装假牙或是拔牙的时候,大家就记得按照马车上的地址,来找弗莱波医生了。

弗兰克悠闲地把外套脱了,围上皮围裙,这时候那匹名叫鲍勃的马耐心地站着,几只脚轮换踩着。弗兰克将它身上的挽具卸下来,将皮擦了擦,然后将挽具挂在马房里。随后,他用一块巨大的黄色湿海绵给马刷洗。马很舒服的样子。它在斑驳的阳光下晒着,有时候蹄子踢地的时候,会砸出火花来。弗兰克将海绵里的水挤到那褐色的马背上,然后擦下去,这中间他还一直和马说话。

“稳住,鲍勃。这才像个好小子!退回来。好了!”

鲍勃不是弗兰西生命中唯一的一匹马。弗兰西的姨妈艾薇的丈夫威利·弗里特曼姨夫,也有一匹马。马名叫“鼓手”,它拉一辆送牛奶马车。威利和鼓手之间,并没有弗兰克和鲍勃之间那种友谊。威利和鼓手都在暗自寻思怎么去加害对方。威利姨夫动不动就咒骂鼓手一顿。要是听他说的,这马似乎夜夜无眠,就一门心思在牛奶公司马房里琢磨如何整他呢。

弗兰西喜欢玩一种游戏,想象人和自己的宠物对调过来。布鲁克林常见的宠物是白毛小狮子狗。养狮子狗的女子通常是小个子,胖胖的、白白的、脏脏的、眼睛湿湿的,很像狮子狗。妈妈的音乐老师廷莫尔小姐就很像她家厨房里挂的金丝雀一样。这位廷莫尔小姐是个老处女,小个子,人很聪明,说话像鸟叫一样。如果弗兰克能变成马,他看起来就该像鲍勃。弗兰西从来没有见过威利姨夫的马,但是她知道它什么样子。鼓手应该和威利一样,小个子,瘦瘦黑黑的,眼神紧张,眼白过多。它一定也会像艾薇姨妈的丈夫一样,成天哭丧个脸。她竭力不去想威利姨夫了。

在外头的街道上,十几个男孩扒在铁门上,看着这片街区唯一的马在洗澡。弗兰西看不见他们,但是听到他们在讲话。他们编造各种可怕的故事说这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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