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1/2)
约莫两年前,有位端庄年轻的维沙尔小姐来函,告诉我她是多么喜欢我的太空神话实验作品《火星纪事》。
但是,她又说:时隔这么久再重写这本书,添加一些女性人物和角色,岂不也是个好主意?
那封信之前数年,我也接获相当数量的来函,针对同一本火星科幻小说,抱怨书中的黑人是“汤姆大叔”,问我为什么不“解决他们”?
大约同一时期,一名南方白人来了封短笺,表示我偏袒黑人,建议我舍弃整个故事。
两个星期之前,我堆积如山的邮件中夹了一封来自一家著名出版公司的信函,那封像只惹人厌的老鼠似的来函表示,愿意再版我的小说《雾角》,作为高中读物。
在我的故事中,我曾描述一座灯塔,它深夜投射出的光亮是一种“神光”。以任何一种海洋生物的观点仰望它,会觉得是“显灵”。
编辑们删去了“神光”和“显灵”。
约莫五年前,编纂另一本学校读物的编辑们将四百篇(且数数看)短篇小说搜罗在一本文选中。你怎么把四百篇马克·吐温、欧文、爱伦·坡、莫泊桑和比尔斯的短篇小说,挤在同一本集子里?
简化嘛。剥皮,去骨,剔髓,融解,沥脂和销毁。每一个重要的形容词,每一个会动的动词,每一个重于蚊子的暗譬——删掉!每一个会扯动低能儿嘴角的明喻——拿掉!任何解释一位一流作家那么一点儿哲思的旁白——扔掉!
每一个故事,经过减肥、挨饿、删改,让水蛭吸干了血之后,都跟别的故事没两样。马克·吐温读起来就像爱伦·坡,就像莎士比亚,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就像——结局——埃德加·盖斯特。只要是超过三个音节的字都挨了剃刀。每一个只要求读者留意一眼的影像——枪毙了。
你是不是开始明白这码子可恶又不可思议的事了?
我对上述这一切作何反应?
把它们统统“枪决”。
写条子一一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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