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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烈焰炽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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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条街的住家都亮了灯,打开大门,观赏嘉年华会开始。蒙塔格和比提,一个带着赤裸裸的得意,另一个则无法置信,盯着眼前的屋子,这间即将有火把在里头变戏法,玩吞火特技的马戏场。

“唔,”比提说,“这可是你自找的。老蒙塔格想飞近太阳,可此刻他把自个儿该死的翅膀烧着了。他还纳闷为什么。我早先派猎犬到你家附近,难道暗示得还不够?”

蒙塔格的脸孔全然呆滞,毫无表情;他感到自己的头像一尊石雕,转向隔壁那栋坐落在缤纷花篱中的漆黑屋宇。

比提嗤鼻。“哦,不!你不会是被那个小白痴的那套话给骗了吧?花朵、蝴蝶、树叶、落日,嗯,去它的!这些全记在她的档案表里。咦,想不到,我居然一击中的。瞧瞧你脸上那副难过的表情。几片小草,月有盈缺。真是垃圾。她说这些究竟有什么益处?”

蒙塔格坐在火龙的冰冷防护杆上,把他的头往左边移动半英寸,往右边移动半英寸,左、右、左、右、左、右……

“她什么都明白。她并没有对任何人做任何事。她只是听其自然啊。”

“听其自然,去它的!她让你心神不宁,不是吗?她就是那种该死的行善者,耍弄那套‘比你圣洁’的沉默伎俩,他们就靠这本事让别人感到愧疚。你是混账,他们就像午夜升起的太阳,让你在舒服的床上淌汗!”

前门打开;米尔德里德奔下前阶,像做梦似的僵硬地抓着一只手提箱,一辆甲壳虫出租车咻的一声停在街边。

“米尔德里德!”

她身子直挺挺地飞奔而过,她的脸刷白如粉,她的嘴因为没擦唇膏,看不见了。

“米尔德里德,不是你报警的吧!”

她把提箱塞进等候的甲壳虫,爬上车,兀坐喃喃:“可怜的家人,可怜的家人,哦,一切全没了,一切,一切,这下子全没了……”

比提一把抓住蒙塔格的肩膀,甲壳虫以时速七十英里疾驰而去,眨眼行至街道远程,消失。

一阵碎裂声,就像个用凹凸玻璃、镜子和水晶三棱镜做成的梦,片片碎落。蒙塔格悠悠忽忽四处走动,仿佛又一场无法理解的暴风雨吹得他转动身子,看斯通曼和布莱克挥动斧头,击碎玻璃窗,好使空气流通。

一只骷髅蛾窸窣掠过一扇冰冷的黑色纱门。“蒙塔格,我是费伯。你听到我了吗?出了什么事?”

“我出事了。”蒙塔格说。

“多可怕的意外啊。”比提说,“因为这年头人人都知道,绝对肯定,我绝不会出事。其他人会死,我继续活着。没有后果,也没有责任。只不过其实是有的。不过,我们别谈这些,嗯?等到后果临头,一切都太迟了,不是吗?蒙塔格?”

“蒙塔格,你能不能脱身,逃跑?”费伯问。

蒙塔格走着,但并未感觉双脚触着水泥地和夜晚的草地。比提在左近燃亮他的点火器,小小的橘红色火焰吸引他着迷的目光。

“火究竟为什么这么可爱?不管我们是什么年纪,是什么使得它吸引我们?”比提吹掉火苗,又点亮它。“它永恒不停地动;是人类冀望发明,却始终未达成的东西。或者应该说,是近乎永恒不停地动。要是任它持续下去,它会烧尽我们一辈子时光。火是什么?它是个谜。科学家给我们一堆官样名词,什么摩擦,什么分子。可他们其实并不知道,它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销毁责任和后果。问题太累赘,那就扔进火炉。如今,蒙塔格,你成了累赘。火会把你从我的肩头卸下,干净利落,又稳靠;不会留下任何烂疮。它是抗生素,是美学的,是实际的。”

蒙塔格此刻兀立细看这栋古怪的屋子,因为深夜,因为邻居的交头接耳声,因为破碎的玻璃,而变得陌生的屋子,还有地板上那些不可思议的书,封面给撕掉,像鹅毛似的散落一地,看起来愚昧,实在不值得为它费事,因为它只不过是些黄纸黑字和拆毁的装订。

米尔德里德,一定是了。一定是她看着他把书藏在花丛里,过后把它们搬回屋内。米尔德里德,米尔德里德。

“我要你自个儿办这件事,蒙塔格。不用煤油和火柴,而是用喷火器,一件件处理。你的屋子,你来清理。”

“蒙塔格,你不能跑掉吗?逃走!”

“不行!”蒙塔格无助地嚷道,“猎犬!因为有那只猎犬!”

费伯听见了,而比提,以为这话是对他说的,也听见了。“没错,猎犬就在附近某个地方,所以别轻举妄动。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蒙塔格打开喷火器上的保险栓。

“放火!”

一股浓烈刺鼻的火的气味喷出,舔上书本,将它们甩向墙壁。他跨入卧室,喷了两次,一对床铺在一阵巨大的嘶嘶声中烧着,那火蕴含的光、热和激情是他始料未及的。他烧了卧室墙壁和化妆台,因为他想改换一切,桌子、椅子,还有厨房里的银器和塑料盘,一切显示出他曾跟一个陌生女子共居在这栋空洞屋子里的证据;一个明天就会忘记他,此刻已经走了,已经忘了他,正独个儿搭车驶过城市,一路让她的海贝收音机充盈耳际、充盈耳际的陌生女子。而照旧,焚烧的感觉是痛快的,他感到自己进入火中,随着火焰掠夺,撕扯,裂成两半,摆脱那愚蠢的问题。假如根本没有解答,那,这下子也没有问题了。火是解决一切的最佳方法!

“还有书,蒙塔格!”

书,像被烤的小鸟儿,蹦跳舞跃,翅膀上红色、黄色的羽毛熊熊燃烧。

继而,他来到电视间,那几只巨硕的白痴怪物,正带着它们空白的思想和空白的梦沉睡着。他分别朝三面空洞的墙壁喷出雷霆一击,那空洞也朝他嘶嘶反击。空洞发出更空洞的啸音,一种无知的凄喊。他试图去想那片曾经上演过空无的空洞,但是他想不起来。他屏息以免那空洞灌人他的肺部。他终止了它可怕的空无,退后,然后给予整个房间一大朵艳黄的火花。遍覆全屋的防火塑料壳迸开,屋子开始随火光颤抖。

“等你办完了事,”比提在他身后说,“你就被捕了。”

屋子里一片红通通的焦炭和黑灰。它睡卧在困倦的灰红色余烬中,一片羽毛般的轻烟掠过,袅袅上升,徐徐在天际来回摇曳。此刻是凌晨三点半。人群陆续返回屋里,马戏团的巨大帐篷已倾圮成焦炭和瓦砾,节目早已结束。

蒙塔格兀立着,颓垂的手中握着喷火器,大块汗渍浸透他的双腋,脸上沾着煤灰。其余的消防员在他后方,黑暗中,等待着,闷烧的地基隐约照亮他们的脸孔。

蒙塔格两度启口,最后终于勉强集中思绪。

“可是我太太报警的?”

比提颔首。“不过她的朋友先已报过警,但是我未予处理。无论如何,你终究会被逮的。你那样自由自在引读诗集,实在很蠢。那是愚蠢的假道学的举动。读了几行诗,就自以为是造物主。你以为有了书就可以凌波虚渡,嘿,这世界没有书也一样过得好好的。瞧它把你整的,陷入泥淖了吧。我只要用小指搅动一下,你就会溺死!”

蒙塔格无法动弹。一场强烈地震已随大火而至,夷平了屋子,而米尔德里德被埋在瓦砾中,他的整个人生也埋在底下,他无法动弹。地震仍在他体内摇晃、颤动,他站在那儿,疲惫、惶惑和狂怒的重荷压得他双膝半屈,任比提攻击他也不抬手抗拒。

“蒙塔格,你这白痴,你这蠢蛋;你为什么真的这么做?”

蒙塔格没听见,他在遥远的地方,跟着他的意念奔逃,他走了,留下这副遍覆煤灰的尸骸在另一个满口谵语的蠢瓜面前摇晃。

“蒙塔格,逃离那儿!”费伯说。

蒙塔格听见了。

比提朝他的头挥出一拳,打得他身子往后转。那枚费伯在里面低语惊呼的绿色弹丸掉落人行道上。比提一把抓起它,眉开眼笑。他把它半塞入耳内,半留在外头。

蒙塔格听到那遥远的声音喊着:“蒙塔格,你还好吗?”

比提关上绿色弹丸,揣入口袋。“噢——原来事情比我想的还精彩。我看见你歪头聆听,起先我以为你戴了一枚海贝。可后来你变得聪明伶俐了,我不禁纳闷。我们会追踪这玩意,然后拜访一下你的朋友。”

“不!”蒙塔格说。

他扭开喷火器的保险栓。比提立刻瞥一下蒙塔格的指头,他的眼睛微微睁大。蒙塔格看见那双眼睛里的惊异之色,于是他也瞅望自己的双手,看看它们又做了什么新鲜事。事后回想起来,他始终无法确定究竟是那双手,还是贝蒂对那双手的反应,终于逼使他变成一个杀人者。雪崩的最后一波隆隆声在他耳边轰响,但并未触及他。

比提咧开他最迷人的笑容。“唔,这倒是个找到听众的法子。拿把枪顶着对方,强迫他听你演讲。讲吧。这回要说什么?何不跟我卖弄莎士比亚,你这半瓶醋的假道学?‘你的威胁不具恫吓力,加西阿斯,因我配备了这般强大的诚实,所以它们只是无谓的耳边风,我并不重视!’这话如何?动手吧,你这二手文学家,扣扳机呀。”他朝蒙塔格欺近一步。

蒙塔格只说:“我们始终烧得不对……”

“交出来,盖。”比提带着不变的微笑,说。

才说完,他成了一团厉喊着的烈焰,一个蹦蹦跳跳、手舞足蹈、叽哩呱啦的人体模型,不再像个人,不再认得出,只是草坪上一团扭动的烈焰。蒙塔格将液态火焰一股脑儿喷在他身上。一阵嘶嘶声,宛如一大口唾液吐在红热的炉子上,一阵噗噗啵啵声,仿佛一把盐撒在一条恶毒的黑蛇身上,造成剧烈的熔解,形成滚沸的黄色泡沫。蒙塔格闭着眼睛,吼叫,吼叫着,同时拼命想用双手捂住耳朵,阻断声音。比提扑通、扑通,翻滚又翻滚,终于像个烧焦的蜡制娃娃蜷缩成一团,寂然不动。

另外两名消防员没有动弹。

蒙塔格强捺恶心感,瞄准喷火器。“转过身子!”

他们转过身子,他们的脸孔是漂白过的肉,淌着汗;他敲击他们的头部,打落他们的头盔。他们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一片秋叶飘舞。

他回过身,那只机器猎犬就在那儿。

它从阴影中出现,正掠过草坪的半途,动作是那么轻捷从容,就像是一朵密实的灰黑色烟云,悄然无声吹向他。

它做出最后一跃,从他头部上方足足三英尺的高处扑向蒙塔格,它蜘蛛状的腿向下伸,麻醉针头张开它那一根怒齿。蒙塔格用一团火花攫住它,一朵奇妙的花,拿它的黄色、蓝色和橘色花瓣卷住那只金属物,给它包上一层新壳,这时它撞上蒙塔格,把他连同他手里的火焰枪一起抛向十英尺后方的一棵树干上。他感觉到它挣扎,抓住他的腿,针头刺入片刻,接着火花把猎犬攫到半空中,自关节处炸开它的金属骨架,进出它的内部,喷出一连串的红焰,就像系缚在街面上的烽炮。蒙塔格躺在地上,望着那无生命的活玩意瞎弄着空气,死去。即使到此刻,它似乎仍想回头来找他报仇,完成那一针的注射,而那一剂此刻正慢慢贯透他的腿部肌肉。他完全体会到因为及时抽退,才只有膝盖被一辆时速九十英里的汽车防护杆撞伤的那种既惊骇又庆幸的感受。他不敢起身,他怕自己可能根本站不起来,因为一条腿被麻醉了。一种被麻木掏空成麻木的麻木……

那,现在怎么办?……

街道空荡荡,屋子像一幕古老的舞台布景给焚毁了,其他的屋宅一片漆黑,猎犬在这儿,比提在那儿,另外两名消防员在另一个地方,“火蜥蜴”呢?……他瞅着那辆庞大的机器。那玩意儿也得解决掉。

唔,他心想,我们瞧瞧你的状况有多惨。站起来。慢慢的,慢慢的……行了。

他站了起来,但是他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像一截烧焦的松木,是他为了某桩隐秘的罪孽而扛负着的一项惩罚。他把重心放在那条腿上,立刻,无数银针沿着他的腿胫往上扎入膝盖。他啜泣了。快走!快走啊,你,你不能待在这儿!

街上有几间屋子又亮了灯,是由于刚才发生的那些事件,抑或因为争斗之后的异常静寂所引起,蒙塔格也弄不清楚。他一跛一跳绕过废墟,麻木的那条腿拖曳不前,他就抓住它,跟它说话,呜咽,喝令方向,咒骂,央求它在这生死关头替他卖力。他听到好些人在黑暗中呼喊叫嚷。他走到后院和巷弄中。比提,他心想,这下子你不是问题了。你总是说,别面对问题,烧了它。唔,此刻我两样都做到了。别了,队长。

他在漆黑的巷弄中蹒跚而行。

每回他放下那条腿,霰弹枪就在他腿中迸爆,他心想,你是个傻瓜,该死的傻瓜,一个白痴,要命的白痴,该死的白痴,傻瓜,该死的傻瓜;瞧瞧这一团糟,到哪儿去找抹布揩干净,瞧瞧这一团糟,你做了什么?自尊心,该死的,还有脾气,结果你搞砸了一切,才开始你就把一肚子东西吐在每个人和你自个儿身上。可是所有事情一股脑儿发生,一波接一波,比提,那些女人,米尔德里德,克拉莉丝,所有事情。不,这不是借口,不是借口。蠢蛋,该死的蠢蛋,去自首吧!

不,我们要尽可能挽救,尽力收拾残局。既然非烧不可,那就多带几本。对了!

他想起了那批书,又掉回头。纯粹碰碰运气。

他在花园围篱附近原先藏书的地方找到了几本。米尔德里德,天佑她,遗漏了几本。还有四本书藏在原处。夜色中人声哀号,手电筒光束四处晃动。另外几辆“火蜥蜴”隆隆吼着,引擎声犹在远方,警笛的啸音尖锐地刺过城市。

蒙塔格拿起那四本残留的书,一蹦一跳沿着巷弄逃亡,突然他倒下,仿佛头已被砍,只有身躯趴在地上。他内心有样东西猛然拽住他,令他栽倒。他趴在倒地之处,啜泣着,他双腿交迭,脸孔一个劲儿埋在碎石中。

比提想死。

哭着哭着,蒙塔格明白了这是实情。比提想死。当时他就那么站在那儿,并不诚心想救自己,只是那么站着,取笑,讽刺,蒙塔格心想;而这念头足以遏止他的啜泣,让他停下来喘口气。多奇怪,多奇怪啊,居然这么想死,就这么任人拿着武器,而自己非但不缄口保命,反而一个劲儿跟人家吼叫,取笑人家,把人气得发狂,然后……

远方,奔跑的脚步声。

蒙塔格坐起身子。我们离开这儿。快,起来,起来,你不能坐着!但他仍在哭泣,必须等它结束。此刻,哭泣渐止。他原本无意杀死任何人,甚至比提。他的肉紧箍着他,收缩,仿佛被浸在酸性液体中。他作呕。他看见比提,像一支火把,在草地上抖动,寂然。他咬自个儿的指关节。对不起,对不起,天,对不起……

他想把一切拼回原样,恢复数天前的正常生活模式,回到筛子和沙子、丹汉牙膏、飞蛾呢喃、火星、警报和任务之前的生活,短短数日之间发生了太多事件,就算以一辈子而言,也太多了。

巷子另一端脚步声杂沓。

“起来!”他告诉自个儿,“妈的,起来!”他对那条腿说着,站了起来。那种痛是长钉锥入膝盖骨的痛,过后只是缝纫用的针,再接着是一般用的安全别针,而等他又蹦蹦跳跳了五十步,手握篱笆的长条板时,那种刺痛就像有人洒了一锅烫水在那条腿上。那条腿终于再度属于他,他原本担心奔跑会扭断松软的足踝。此刻,把夜色全吸入他张开的口中,再把它的苍白吐出,将黑暗沉甸甸地净留在他自己体内后,他以稳定持续的小跑步出发了。他双手捧着书。

他想到费伯。

费伯还在那团如今已没有姓名、没有身份、冒着热气的黑焦油里头。他把费伯也焚烧了。突然间他感到惊骇,好似费伯真的死了,就像一只藏在那颗绿色小丸囊中的蟑螂,被烤焦了,而那个将丸囊塞进口袋里的男人,如今只剩下一副用沥青筋腱串连起来的骷髅架。

切记,烧了他们,否则他们就会烧了你,他心想。眼下的情况就这么单纯。

他摸索口袋,钱还在,他又在另一个口袋里找到一般用的海贝,在这凛冽漆黑的凌晨,这城市正透过它自言自语。

“警方通报。通缉令:逃犯藏匿城内。曾违法杀人犯罪。姓名:盖·蒙塔格。职业:消防员。最后现身于……”

他在巷弄中持续跑过六条街区,最后来到一条宽敞空旷的十车道大马路。从巷口望去,马路就像一条无船的河,在高悬的白色弧光灯的刺目光线下结冻。要想越过它,就可能溺死,他觉得;它实在太宽、太空旷了。它是一座没有布景的辽阔舞台,招引他奔过去,在白花花的光线下轻易被瞧见,轻易被捕,轻易遭枪击。

“海贝”在他耳中嗡鸣。

“留意一名奔跑的男子……留意奔跑的男子……留意一名只身步行的男子……留意……”

蒙塔格缩回暗处。正前方有一间加油站,像一大块陶瓷雪白色物体在那儿闪闪发亮,两辆银色甲虫正停靠加油。嗯,要是他想走过那条宽敞的大马路,不用跑的,是镇定从容地走过去,他的模样就必须是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要是他清洗干净,梳梳头发,会多一分安全,然后再继续上路,去哪儿?

是啊,他心想,我要逃到哪儿?

没有地方。无处可去,没有朋友投靠,真的。除了费伯。继而他才发觉,自己的确正凭着直觉逃向费伯的家。但是费伯不能藏匿他;就算试试也是自杀之举。但是他知道自己还是会去找费伯,待上几分钟。在费伯家,他或许能重新添满他正急速耗竭的对自己生存能力的信心。他只想知道世上还有像费伯这样的人。他想看见这个人还活着,并没有像个装在另一副尸体内的尸体被烧毁。当然,还得留些钱给费伯,让他在蒙塔格逃亡后花。也许他能逃到乡间,在河上生活,或是在河流和公路附近,在田野和山间生活。

一阵咻咻旋转声引得他望向天际。

警方的直升机正从远方升空,远得就像有人把干枯的蒲公英的灰色花头给炸掉了。二十来架直升机在三英里外慌慌张张、摇摇摆摆,犹豫不决,好似被秋天弄糊涂的蝴蝶,接着东一架西一架陆续垂直降落,轻轻摩擦着街道,然后变回甲壳虫,沿着大马路呼啸疾驰,或又突然间跃回空中,继续搜索。

加油站的服务生正忙着应付顾客。蒙塔格从后方挨近,钻入男盥洗室。隔着铝墙,他听到收音机播报:“宣战了。”外面正在汲灌汽油。甲壳虫里的人们在交谈,服务生在聊着引擎、汽油和应付的油资。蒙塔格站在那儿,想让自己感觉收音机平静的播报所带来的震惊,但是什么感觉也没有。战争得再等他一两个钟头,等他从他的私人记忆库中想起它。

他洗了手脸,用毛巾擦干,没弄出什么声响。他步出盥洗室,小心翼翼关上门,走入黑暗中,最后再度站在空荡荡的大马路边上。

马路躺在那儿,就像一场他必须获胜的游戏,一条料峭晨风中的保龄球道。大马路干干净净,就像在无名的受害者和无名的杀人者出场之前两分钟的竞技场。辽阔的混凝土河道上方的空气因蒙塔格一个人的体热而颤悸;他的体温居然能造成周身世界振动,委实令人不可思议。他是个发着磷光的靶子;他知道,他感觉到了。而此刻他必须开始散步。

三条街外,几盏前车灯刺目。蒙塔格深吸一口气。他的肺在胸腔内就像灼灼燃烧的金雀花,他的嘴因为奔跑而被吸得发干。他的喉咙味如血腥的铁,他的双脚装了生锈的钢。

那些车灯怎么应付?一旦起步,就得估算那些甲壳虫可以多快驶抵这个地点。唔,到马路对面的距离有多远?似乎有百码。可能不到百码,但还是以这个距离来估算,要是他慢慢走,悠闲地走,大概要花上三四十秒走完全程。那些甲壳虫呢?一旦启动,它们可以在十五秒内驶过这三条街口。这么算来,就算他走到半途开始拔腿跑?……

他迈出右腿,接着左腿,再迈出右腿。他走在空旷的大马路上。

当然,就算马路上完全没有汽车,也无法肯定能安然过街,因为前头四条街口外的高坡上极可能突然出现一辆车,你还来不及喘十口气,它就可能轧过你。

他决定不计算步伐,也不左顾右盼。高悬的路灯好似正午阳光那么的耀目、暴露,也那么的炙热。

他聆听汽车自他右方两条街外加速的声音。它的活动前车灯突然间来回疾动,照到蒙塔格。

继续走。

蒙塔格迟疑了一下,握紧书本,强迫自己不得僵住。他本能地快跑了几步,然后大声自言自语,停下来再度闲步慢走。此刻他已过街到一半,但是那辆甲壳虫的引擎吼声随着加速度而尖亢。

警察,一定是。他们瞧见我了。但是,慢慢走,静静走,别扭头,别看,别显得担心。走,对了,一步一步走。

甲壳虫疾飙。甲壳虫狂嘶。甲壳虫加速。甲壳虫厉吼。甲壳虫声如雷鸣。甲壳虫飞掠而至。甲壳虫似一条呼啸的弹道,自一把隐形来复枪口射出。它时速达一百二十英里。它时速起码一百三十英里。蒙塔格咬紧牙关。疾至的前车灯的热度似乎烧着了他的面颊,刺激得眼睑神经抽动,逼得全身酸汗往外淌。

他开始像白痴似的曳步走,一边喃喃自语,然后他拔腿闷头奔跑。他把腿伸到最大极限,放下,再伸出,放下,缩回,伸出,放下,缩回。天!天!他掉了一本书,步伐稍乱,几乎转身,又改变了主意,继续往前奔,在混凝土的空洞中呐喊着,甲壳虫疾追它奔逃的猎物,还差两百英尺,一百英尺,九十、八十、七十,蒙塔格急喘,双手摆动,两腿抬起放下伸出,抬起放下伸出,呐喊着,叫唤着,此刻他猛然扭头面对刺目的光束,双眼一片花白,甲壳虫也被它自己的光亮所吞噬,此刻只是一支抛向他的火炬;一片咆哮声、喇叭声。此刻——几乎撞上他了!

他踉跄摔倒。

我完了!结束了!

但是摔倒扭转了乾坤。就在撞上他的前一瞬,狂飙的甲壳虫疾转而去。它不见了,蒙塔格平趴在地上,头向下。隐约的嘲笑声随着甲虫抛下的青蓝色废气飘向他。

他的右手伸在头部上方。此刻他抬起那只手,看见中指尖端淡淡印着十六分之一英寸的黑色痕迹,是车胎经过时轻轻轧过的痕迹。他无法置信地望着那道黑印,站起身。

那不是警察,他心想。

他往大马路望去。此刻路上空荡荡的。是一车青少年,什么年纪都有。天知道,这些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青少年,出外飙车,叫嚣,嬉闹,结果看见一个人,一幕异常的景象,一个男人在散步,稀罕事,于是就说:“我们玩玩他。”并不知道他就是逃犯蒙塔格先生,他们只是一群孩子,趁着有月光的几个钟头跑出来飙车五六百英里,打发漫长的夜晚,他们的脸孔给风刮得冰冷,然后到了天亮再回家或不回家,或活或死,这正是冒险的刺激之处。

他们原本会撞死我,蒙塔格心想。他身子摇晃,空气依旧带着灰沙扯弄他,在他周遭颤动,拂弄他的脸颊。平白无故,他们原本想撞死我。

他朝对面的马路边走去,命令每一只脚走路,继续走。不知怎的他已拾起散落的书,他并不记得弯过腰或碰过它们。他不停地换手拿它们,仿佛它们是一副令他想不透的扑克牌。

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撞死了克拉莉丝?

他停下来,他的脑子又大声说了一遍。

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撞死了克拉莉丝。

他想追上他们大吼。

他的眼睛淌泪。

是摔倒救了他一命。那辆甲壳虫的驾驶员,看见蒙塔格倒下,凭直觉想到以这样的高速撞上一具人体可能会翻车,车上的人会摔出车外。要是蒙塔格当时保持直立呢?……

蒙塔格倒抽一口气。

大马路前方,四条街口外,那辆甲壳虫已减慢了速度,以双轮回转,此刻正回头逆向疾驰,加速。

但是蒙塔格已不见踪影,已藏身在暗巷的安全处,为了这安全处,他走过了一段漫长的旅程,那是一个小时,还是一分钟之前的事?他兀立夜色中,颤抖着,一面回头望向巷口外,甲壳虫疾驰而过,车轮打滑回到马路中央,一路抛下嗤笑声在它四周的空气中回荡,消失。

蒙塔格在黑暗中移动。前方,他可以瞧见直升机飘落、飘落,就像即将来临的漫漫寒冬的一片片初雪……

屋子寂然无声。

蒙塔格从屋后挨近,蹑足穿过一片沾着浓浓夜露的水仙花、玫瑰和湿草地的气味。他触探屋后纱门,发现它是开着的,钻进门,悄悄经过后廊,聆听着。

布莱克太太,你可是在里头睡觉?他心想。这不是好事,可你丈夫对旁人这么做,而且从不问原因,从不纳闷,从不担心。既然你是消防员的老婆,此刻该轮到你的屋子,轮到你了,以偿还你丈夫不假思索烧毁的所有屋子和伤害过的人。

屋子并未答腔。

他把书藏在厨房内,然后从屋里回到巷弄中,他回头望,屋子依旧漆黑静寂,沉睡着。

穿过城市的途中,直升机像一片片撕碎的纸张在空中摇曳,他从一间夜间打烊的商店外头一座单独的电话亭打电话报警。然后他站在冰冷的夜风中,等待着,远远的,他听见火警的警笛响起,“火蜥蜴”正赶来,趁布莱克先生出外执行任务之际,赶来烧掉他的屋子,让他太太站在晨风中颤抖,而屋顶陷落在烈焰中。不过此刻,她仍在睡梦中。

晚安,布莱克太太,他心想。

“费伯!”

又一声敲门,一声轻唤和漫长的等待,之后,过了一分钟,费伯的小屋内闪现一盏小小的灯火。又隔了一会儿,后门打开。

他俩在幽冥的光线中兀立对望。费伯和蒙塔格,仿佛彼此不相信对方的存在。继而费伯移动,伸出手,抓住蒙塔格,将他带入屋内,让他坐下,然后回头站在门口,倾听。远远的,警笛在清晨中呜鸣。他回到屋内,关上后门。

蒙塔格说:“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我不能久留。我正要去天知道什么地方。”

“起码你是个做对了事的傻瓜,”费伯说,“我以为你死了。我给你的通话丸……”

“烧掉了。”

“我听到队长在跟你说话,接着突然间什么声音也没了。我差点出去找你。”

“队长死了。他发现了通话丸,他听到了你的声音,他想追踪它。我用喷火器烧死了他。”

费伯坐下,半晌没做声。

“天,这是怎么回事?”蒙塔格说,“前个晚上一切还好好的,眨眼间我就发现自己快溺死了。一个人能倒下多少回还活着?我透不过气来。如今比提死了,而他曾经是我的朋友。米尔德里德也走了,我以为她是我太太,可如今我不知道了。还有屋子整个儿烧毁了。我的工作也丢了,我自己正在逃亡,途中我还栽了本书在一个消防员家里。老天,短短一星期我做了些什么啊!”

“你做了你必须做的事。这是冰冻三尺,长久积压的结果。”

“是吧。就算别的事我都不相信了,这一点我相信。我早就感觉到了,我在酝酿什么,我天天做的是一回事,感觉却是另一回事。天,全藏在那儿。我居然没有显露出来,真是奇迹。可如今我把你的生活也搅乱了。他们可能跟踪我到这儿。”

“这是多年来我头一回感到自己活着,”费伯说,“我觉得自己如今做的事早就该做了,有这么一阵子我不害怕了。也许是因为我终于做对了,也许因为我做了件冲动的事,我不愿意在你眼中显得怯懦。我看我得做些更激烈的事,暴露自己,免得又临阵退却,胆怯了。你有什么计划?”

“继续逃亡。”

“你知道战争爆发了吗?”

“我听到了。”

“天,可笑不?”老头儿说,“因为我们有自己的麻烦事,战争反而显得好遥远。”

“我一直无暇思考,”蒙塔格掏出一百元,“我希望把这些钱搁在你这儿。等我走了之后,只要派得上用场,只管用它。”

“可是……”

“我可能到中午就成了死人。拿去用吧。”

费伯点头。“你最好尽可能朝河边逃,沿着河走,要是你到得了通往乡间的旧铁路,顺着它逃。尽管这年头可以说所有东西都能升空,铁道多半废弃了,但铁轨仍在那儿生锈。我听说仍旧有一些游民营,这儿那儿,遍布全国;他们管它叫做活动营,只要你持续走得够远,多留意,据说从此地到洛杉矶之间的铁道上还有许多老哈佛的文人。他们多数是都市里的通缉犯。我猜想他们还活着,人数不多,我猜想政府不认为他们会带来多大的危险,不值得进入乡间追捕他们。你或许可以跟他们一起藏匿一阵子,然后到圣路易斯跟我联络。我要搭今早五点的巴士动身,去那儿看望一个退休印刷匠,我终于要暴露自己了。这笔钱会用在刀口上。谢了,愿上帝保佑你。你要不要睡个几分钟再走?”

“我还是快逃得好。”

“我们先查看一下情况。”

他立刻带蒙塔格进入卧室,掀开一幅画框,露出一面大小如明信片的电视荧光幕。“我一向喜欢东西小一些,必要时可以走过去用手掌遮住,不要那种嘶声吼叫,大得怕人的东西。呐,你瞧。”他扭开电视机。

“蒙塔格,”电视机上说着,荧光幕亮了。“蒙——塔——格。”有个声音拼出他的姓名。“盖·蒙塔格,仍在逃亡中。警方直升机已起飞。一只新的机器猎犬已自另一区调来……”

蒙塔格和费伯对望一眼。

“机器猎犬从未失败过。打从它首次用于追踪猎物以来,这项不可思议的发明就未曾出过错。今晚,本台很荣幸有机会用摄影直升机跟随猎犬一起出发,寻找目标……”

费伯倒了两杯威士忌。“我们会需要这玩意。”

他俩喝酒。

“机器猎犬的鼻子异常敏锐,可以记忆并分辨一万个人身上的一万种气味特征,无须重新设定!”

费伯微微颤抖,环视他的屋子,看看墙壁、房门、门把和蒙塔格此刻坐着的椅子。蒙塔格瞧见了他的目光。他俩同时迅速环视屋子,蒙塔格感到鼻孔翕张,他知道自己正试着追踪自己的气味,而他的鼻子也突然敏锐得可以嗅出他在房间内走过的位置,他的手留在门把上的汗味,那些气味看不见,但是就像小吊灯上的缀饰多得数不清,他是一朵发亮的云,一个令人无法呼吸的幽灵。他看见费伯停止呼吸,或许生怕把那幽灵吸人体内,被一个逃亡者鬼魅般的气味和呼吸所污染。

“机器猎犬此刻正由直升机送达火场!”

小荧光幕上出现烧毁的屋子、人群,还有个用一块布单蒙罩的物体,直升机像一朵丑怪的花朵,摇摇晃晃从天而降。

看来他们非得把游戏玩到底,蒙塔格心想。马戏非得继续演下去,即使一小时之内战争就要开打了……

他望着荧光幕,入迷了,不想动。电视上的现场似乎那么的遥远,与他毫不相干;那是一出独立的戏,好看,而且有它奇特的乐趣。那一切全为了我,他心想,那一切热闹全只为了我,天哪。

要是他愿意,他可以舒舒服服等在这儿,欣赏整个猎捕的快速过程,经过巷弄,穿过街道,横过空荡荡的大马路,越过空地和游乐场,其间不时暂停片刻上必要的广告,然后再经过其他的巷弄,来到布莱克夫妇正在焚烧的屋子,如此这般继续追踪下去,最后来到这栋屋子,屋内,费伯和他自个儿坐着,喝着酒,而机器猎犬在外头闻嗅最后的踪迹,悄然无声有如死神飘浮,接着急停在那扇窗户外面。然后,要是愿意,蒙塔格也可以起身,走到窗口,探身窗外,再回头瞧,从外面看见自己站在明亮的小电视荧光幕上,戏剧化的特写镜头,就像一出可以客观欣赏的戏剧,而且知道在别家的电视间里,他的模样栩栩如生,全彩,尺寸完美!而要是他眼睛睁得够快,他还会看见自己在失去知觉的前一刻被针刺的模样,让那些数分钟之前才从睡梦中被电视墙上惊慌的警笛声唤醒,坐到电视间观赏这场精彩的游戏,狩猎,单人嘉年华会的老百姓同乐。

他会有时间发表一篇演说吗?当猎犬攫获他之际,既然有两三千万的人口在观赏着,难道他不能以一个词或一个字总结他这一星期以来的整个生命?等猎犬用它的金属爪子抓着他转过身,慢慢跑入黑暗中,而摄影机继续拍摄,注视着猎犬渐渐消失在远方,完成精彩的演出之后,那句话犹久留在人们的脑海中!可是用短短一个字,几个字,他又能说什么才会使他们动容,唤醒他们?

“来了。”费伯说。

直升机内滑出一样既非机器,亦非动物,不是死的,也不是活的,散发着淡绿色光泽的东西。它站在蒙塔格冒烟的废宅左近,几个人取来他扔弃的喷火器,放在猎犬的鼻吻下。一阵呜哼声,啧啧声,嗡吟声。

蒙塔格摇摇头,起身饮尽他的余酒。“时候到了。对这情况我很抱歉。”

“什么情况?我?我的屋子?这是我活该。快逃吧,看在老天分上。也许我可以在这儿拖延他们……”

“且慢,你身份暴露于事无补。等我离开之后,烧掉我碰过的这张床单。把客厅里那张椅子扔进你的壁式焚化炉。用酒精彻底揩拭家具,揩拭门把。烧掉客厅里的地毯。把所有房间的空调器开到最大,要是你家里有杀虫剂,喷洒一遍。然后,打开草坪喷水器,让它喷到最高最远,再用水管清洗走道。无论如何,要是果真走运,我们可以销毁屋子里头的踪迹。”

费伯与他握手。“我会打点。祝你好运。要是我俩都安然无恙,下个星期,再下个星期,联络一下,圣路易斯的‘运通公司’。遗憾这一回我不能借耳机与你同行。那玩意儿对我俩都有益。可是我的设备有限。你知道,我原本压根儿没想到会用上它。所以我没有另一枚适合的绿色弹丸可塞入你的耳中。动身吧!”

“最后一件事。快。去拿只提箱,塞满你的脏衣服,一件旧西装,越脏越好,一件衬衫,一双旧的胶底运动鞋和旧袜子……”

费伯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他们用透明胶带封住硬纸板提箱。“这当然是为了保存费伯先生的气味。”费伯说,这工作让他累得淌汗。

蒙塔格用威士忌沾抹提箱的外壳。“我不希望那只猎犬同时嗅出两种气味。我可以带走这瓶威士忌吗?往后我用得着它。天,但愿这法子管用!”

他俩又一次握过手,然后一面走出门,一面望着电视。猎犬已上路,后面跟着直升机摄影,它无声地,无声地,闻嗅着漫天夜风。它奔上第一条巷弄。

“再见了!”

蒙塔格轻悄悄钻出后门,拎着半空的提箱奔去。身后,他听见草坪洒水系统启动,将漆黑的空气注满了水,水花轻轻洒落。然后持续不绝涌向周遭,清洗了人行道,排入巷弄中。他脸上带了几滴水同行。他觉得听到老头儿呼唤再见,但并不确定。

他疾步奔离屋子,朝河边逃亡。

蒙塔格狂奔。

他可以感觉到猎犬,就像秋天,来得又冷又干又快,好似一阵轻风,拂过时草浪不掀,窗扉不摇,白色人行道上的树影也不动。猎犬毫不触碰这世界,它带着它的寂静同行,你可以感觉到那寂静在你身后酝酿着一股压力,一路跟着你穿过城市。蒙塔格感觉到那压力渐增,他拼命跑。

奔向河边的途中,他停下来喘口气,窥看那些被唤醒的人家透着微光的窗户,看见屋内正在看电视墙的人们的憧憧黑影,还有电视墙上的机器猎犬,像一阵霓虹雾气,迈着蜘蛛般的腿,忽现忽隐,忽现忽隐!此刻在榆树街、林肯街、橡树街、公园,然后沿着巷弄朝费伯家奔去!

经过它,蒙塔格心想,别停,继续追,别转进去!

电视墙上出现费伯的家,还有它的洒水系统正将水一股一股洒入夜空。

猎犬停顿下来,犹豫着。

不!蒙塔格攀着窗槛。朝这儿来!这儿!

麻醉针一伸一缩,一伸一缩。针尖消失在猎犬口颚内之际,一滴梦幻之液滴落。

蒙塔格把呼吸憋在胸口,像紧箍的拳头。

机器猎犬掉头,突然奔离费伯的屋子,再度沿巷弄追踪而去。

蒙塔格的目光遽然转向天际。直升机更近了,一大群昆虫拥向唯一的光源。

蒙塔格花了番工夫再次提醒自己,这可不是什么科幻情节,可以任他在逃向河边途中观赏;他所目睹的正是他自己的棋局,一步一步。

他呐喊一声好给自己必要的催迫,逼使自己离开这最后一户人家的窗户和屋内播出的精彩情节。去它的!他疾奔而去!巷弄,街道,巷弄,街道,河水的气味。腿迈出,放下,迈出,放下。过不了多久,要是摄影机捕捉到他,就会有两千万个蒙塔格在奔逃。两千万个蒙塔格在奔逃,就像一部影像晃动的启斯东影片公司早期喜剧片,警察、强盗,追逐者和被追逐者,猎人和被猎者,他看过上千遍了。此刻,他身后,两千万只无声吠叫的猎犬,掠过电视墙,三重影像从右壁射至中壁,再射至左壁,消失,右壁、中壁、左壁,消失!

蒙塔格把他的海贝塞入耳中。

“警方建议榆树街一带的所有居民做这些动作:每条街上每栋住户的每个居民,打开前门或后门,或是从窗户往外看。只要人人在下一分钟之内从自宅往外看,逃犯必定无所遁形。准备!”

对呀!他们怎么不早这么做!这么多年来,为什么没试过这一着!所有人,每个人都出动!他逃不了的!只有这一个人深夜独个儿在城内奔跑。只有这一个人在验证他的腿力!

“现在开始数到十!一!二!”

他感到全城起立。

“三!”

他感到全城转向它的数千扇门。

快!抬腿,收腿!

“四!”

人们在家中走廊上梦游。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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