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更改故事(2/2)
露丝不会轻易相信“女人是受害者”这种说法,或者说,她认为女人自受其害和被男人伤害的几率一样高,以她最熟悉的女人——她自己和汉娜——为例,这绝对是千真万确的。(虽然露丝不了解自己的母亲,但她怀疑玛丽恩很可能是她父亲伤害过的受害者之一。)
再者,既然已经报复了斯科特·桑德斯,为什么还要把他——或者说金红色头发这个特征——扯进她的小说呢,在《少儿不宜》中,寡妇小说家简·达什的决定就很正确:绝对不会把她的敌人埃莉诺·霍尔特写进小说。而这是露丝亲笔设定的情节!(“作为小说家,达什夫人鄙视把真人写进作品,她认为这是想象力的失败——名副其实的小说家应该有能力发明出比真人更有趣的人物,把埃莉诺·霍尔特变成小说人物,哪怕只是为了嘲笑她,都太抬举她了。”)
我应该实践我曾经提出的观点,露丝告诉自己。
鉴于早餐的剩菜非常令人不满,当天唯一的采访又安排在午餐时,露丝吞下半杯微温的咖啡和一杯温度差不多的橙汁,径直前往红灯区,反正上午九点逛红灯区,是不宜吃得过饱的。
穿过瓦莫斯街的时候,她看到了此前不曾注意到的警察局,而最先把她的视线吸引过去的是一个有毒瘾的年轻站街女——蹲在恩吉柯克街的街角,年轻的瘾君子难以保持平衡,双手按在道旁石上,以免跌倒。“五十盾,男人对你做的我都能做。”女孩对露丝说,露丝没理睬她。
九点的时候,老教堂广场上只有一扇窗户后面有妓女在工作,这妓女乍看很像露丝前一晚看到的多米尼加人或者哥伦比亚人,但她的肤色更暗,很黑很肥,极其自信地站在敞开的门口,似乎老城区的街上挤满了男人,其实这里的街道很空旷,只有一位清洁工在收拾前一天的垃圾。
沿路的小房间里空荡荡的,许多清洁女工正在忙碌地打扫,吸尘器的噪音盖住了她们偶尔的闲谈声,连露丝无意造访的狭窄的特龙佩特街上都有一辆清扫车,车里是水桶、拖把和成瓶的清洁剂,车头在室内,车尾在街上,还有一只装着脏毛巾的洗衣袋和套在废纸篓里面的塑料袋,袋子鼓鼓囊囊的,毫无疑问丢满了安全套、手纸和纸巾。在照亮一切的晨光中,只有初降的新雪才能让这个街区显得干净一些——还是得在没有妓女工作的时候(这好像是不可能的)。
在泰国妓女的大本营斯托弗街,只有两个女人站在门口拉客,她们和老教堂广场上那个女人一样,很黑很肥,在用露丝没听过的语言聊天——见露丝过来,她们停下来,像邻居一样朝露丝礼貌地点点头,这让露丝鼓起勇气,问她们是从哪里来的。
“加纳。”其中一个女人说。
“你是从哪儿来的?”另外一个问露丝。
“美国。”露丝回答,两个非洲妇女激动地嘀咕起来,捻着两根手指头,这是全世界通用的要钱的手势。
“需要我们为你做什么吗?”其中一位问露丝。
“你要进来吗?”另一个问。
然后她们放声大笑,根本不相信露丝会有兴趣和她们做爱,只不过是美国的财富让她们忍不住想要拉拢露丝这个顾客而已。
“不用,谢谢你们。”露丝对她们说,她依然礼貌地微笑着走开了。
只有清洁女工出现在厄瓜多尔男妓曾经勾引顾客的地方,在莫伦街,昨夜主要被多米尼加人和哥伦比亚人占据的窗户后面出现了一个非洲面孔的妓女——这一个很瘦削——旁边的房间里则只有清洁女工。
此地有种一直以来始终存在于露丝脑海之中的荒凉,象征着不被人需要的性,总比夜晚时分红火的色情旅游业顺眼得多。
凡事都好奇的露丝逛进一家性用品商店,如同传统的音像店,这里的每类商品都占据一条走道,分为“打屁股”、口交和肛交等类别,露丝没有去看所谓的“排泄物”系列,发现“看片室”门口上方的红灯亮着,她急忙走出商店,以免撞上从里面出来的顾客,至于对方脸上挂着什么样的表情,她只能想象一下了。
有那么一阵子,她觉得好像被跟踪了,有个穿蓝牛仔裤和肮脏跑鞋的壮汉总是在她身后——哪怕她已经绕着整个街区转了两圈,他面相凶狠,胡子大概两三天没刮,神情憔悴烦躁,上身是一件宽松的棒球夹克式样的风衣,看上去似乎嫖不起妓女,却一直跟着露丝,仿佛把她当成了妓女,最后他终于消失了,露丝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在附近转了两个来小时,十一点时,几个泰国妓女回到了斯托弗街,非洲人已经走了,老教堂广场那个肥胖的黑女人(大概也是从加纳来的)被十多个苗条一些的棕皮肤女人取而代之——又是哥伦比亚人和多米尼加人。
露丝不小心拐进一条死胡同,街道倏然变窄,巷子尽头只有两三扇妓女做生意的窗户,旁边是一扇门,敞开的门洞里,一个大块头、棕皮肤、多米尼加口音的妓女一把拽住露丝的胳膊,房间里还有个清洁女工在干活,另外两名妓女在一面长条形化妆镜前梳妆打扮。
“你找谁?”大块头妓女问露丝。
“不找谁,”露丝说,“我迷路了。”
清洁女工依旧沉默地干活,但那两个化妆的妓女——还有大块头妓女——哈哈大笑。
“我看你也像迷路了。”大块头妓女说,她拉着露丝的胳膊把她领出巷子,手掌在露丝身上越掐越紧,好像在给她按摩,又像是爱抚般的揉捏一块面团。
“谢谢你。”露丝说,好像她真的迷了路,也真的得救了一样。
“不客气,亲爱的。”
这一次,当露丝再次穿过瓦莫斯街时,她注意到了警察局,两名身穿制服的警察正在和跟踪过她的那个壮汉说话,哈,很好——他们把他逮捕了!露丝想,然后她又猜测那个凶巴巴的家伙是便衣警察,他好像在对两个制服警察发号施令,露丝觉得有些羞愧,急匆匆地走开了,仿佛犯了罪一样,老城区的面积不大,在这里转了一上午的她显得非常可疑。
虽然露丝觉得老城区的上午比晚上顺眼多了,但她也怀疑新书中的角色恐怕很难在这个时间找到合适的妓女,然后付钱看她接客,因为妓女们可能需要等一上午才能拉到第一个顾客!
等到露丝穿过老城区,来到贝尔格街时,已经接近中午了,罗伊已经坐在了窗户后面,但和上次相比稍微有些变化,红头发少了一些橘色,多了一点古铜,更偏向赤褐色,低胸胸罩和比基尼内裤则是米白色的,像象牙一样,衬得罗伊的皮肤更加白皙。
罗伊不用下高脚凳,只需要俯过身来就能开门,所以露丝探头进去窥视时,她可以一直坐在窗前(露丝不打算跨进门去)。“我现在没时间和你多聊了,”露丝说,“但我会再来的。”
“好的。”罗伊耸耸肩,她的冷漠让露丝感到惊讶。
“昨晚我来找过你,但这儿坐的是别人,”露丝继续道,“她说你陪你女儿过夜了。”
“我每天晚上都和我女儿在一起——每个周末也是,”罗伊说,“她上学的时候我才会在这里。”
露丝努力想要表现得友好,她问:“你女儿多大了?”
“听着,”妓女叹了口气,“只跟你聊天的话,我是不会发财的。”
“对不起。”露丝像被人推了一下似的退出门来。
俯身过来关门之前,罗伊说:“等你有时间了就过来看我吧。”
露丝觉得自己像个傻瓜,竟然对妓女有如此高的期望,罗伊心里当然想着钱——只想着钱,露丝却试图把妓女当朋友,而她们两人的第一次谈话还是露丝付钱买来的!
没吃早餐,又走了这么多路,露丝午餐时胃口大开,她感觉采访被她搞得很乱,所有关于《少儿不宜》还有她前两部小说的问题,她一个都回答不上来,还不断把话题转到正准备写的新书上:以第一人称写的第一本小说,非常令人兴奋;一个女人因为一时的判断错误导致备受屈辱,最终决定改变人生,开始全新的生活。然而谈论这些的时候,露丝不由自主地想到:我在骗谁呢?这个人物不就是我吗?我难道没做过错误的决定吗?(至少最近的那个决定是相当错误的……)我难道不打算开始全新的生活吗?还是说艾伦只是我用来逃避我应该却害怕追求的那种人生的替代品?
下午,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演讲上(这是她唯一的一次演讲),她不停修改讲稿,但主要内容没什么变化——她觉得自己的演讲听起来很虚伪,在台上宣扬所谓“纯粹的想象力”,认为想象是记忆的反义词,声称捏造的细节比单纯的自传好,赞美完全通过想象创造出来的人物,反对把亲戚朋友——“老情人,以及那些现实生活中的充满局限、令人失望的人们”——填充进小说里面,然而这样的演讲竟然再次大获成功,观众们喜欢它,露丝和汉娜之间的辩题被身为小说家的露丝所用,为她提供了很大程度的帮助,此次演讲奠定了露丝的创作信条。
她断言,最好的细节是虚构的细节,而非来自记忆之中——因为虚构的真相不同于观察得来的真相,后者充其量是一种新闻报道,最好的虚构细节应该能够定义人物、情节和风格,虚构的真相是故事中应该发生——但不一定实际发生过的事情。
露丝·科尔的创作信条无异于对自传式小说发起了挑战,她本人却觉得惭愧,因为她清楚自己准备写一本最具自传性质的小说,汉娜本就一直指控她总会在作品中加入一个“露丝角色”和一个“汉娜角色”,而现在她露丝·科尔打算写的又是什么?一言以蔽之,就是“露丝角色”做出了“汉娜角色”经常做出的那种错误决定!
因此,对露丝而言,坐在餐馆里听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赞助人赞美她是非常痛苦的,虽然他们都是出于善意,但大部分人是学术出身,更青睐叙事理论和技巧,而非组成叙事的具体元素,露丝痛恨自己为他们提供了一套现在连她自己都十分怀疑的虚构理论。
小说不同于辩论,故事的成败取决于本身的优缺点,细节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并不重要,重点在于,细节应该看上去真实,而且应该是具体环境下最好的细节,虽然这并非什么成形的理论,但露丝当时只能想到这么多,是时候丢掉刚才的演讲稿了,忍受别人对她已经摒弃的旧创作理念的赞美,本身就是一种惩罚。
又要了一杯红酒(代替甜点)之后,露丝才意识到自己喝得太多了,在那一瞬间,她想起演讲大获成功后,并没有在等候她签名的队伍中看到那个漂亮的荷兰男孩维姆,他不是说过他要来吗?
露丝不得不承认,她期待再次见到年轻的维姆——也许可以和他聊聊,她并不打算和他调情,而且已经决定不会和他睡觉,她只想约他出来单独坐坐——比如上午时喝杯咖啡,看看他对她的哪些方面感兴趣,把他想象成她的仰慕者或者情人,从这个美丽的荷兰男孩身上多汲取一些现实的细节,可他竟然没有露面。
我猜他终于厌倦了我,露丝想。如果他真是这么想的,她完全能理解,她也从来没有如此厌倦过自己。
露丝谢绝了马丁和西尔维娅送她回酒店,前一天晚上她已经占用了他们太多时间,晚上大家都需要休息,于是他们把她送上一辆出租车,给司机指了路。乘出租车来到酒店门口时,露丝发现维姆站在街对面的路灯下——仿佛一个在人群中和母亲走散了的迷路男孩,而现在人群已经散去,只剩下他自己。
仁慈的上帝!露丝这样想着,然后便穿过马路把他领回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