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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想起了她学开车的时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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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必须专心开车,所以这一次她没有像往常那样跟父亲打听托马斯和蒂莫西的事,等他们快到法拉盛草原的时候,特德才毫无预警地开始对她讲述两个儿子的故事,而且叙事方式和当年他给埃迪·奥哈尔讲故事时一模一样——特德·科尔是第三人称,似乎他本人只是故事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

讲到他和玛丽恩喝了很多酒,所以只能由托马斯开车——因为他是唯一头脑清醒的人——的时候,特德指挥露丝离开超车道,换到最右边的车道。“你得从这儿上中央公园大道,露西。”他漫不经心地说,虽然不得不以非常快的速度变道,但她还是设法做到了这一点,谢伊体育场很快便出现在右侧的视野中。

讲到他和玛丽恩争论在哪里左转弯最好的时候,特德又中断了讲述,指挥露丝开上北大道,穿过皇后区。

她知道堵车时的走走停停会使这辆老沃尔沃引擎过热,但当她提出这个问题时,特德却说:“挂空挡就行,露西,开不动的时候你就挂空挡,踩住刹车,尽量松开离合器,记得观察后视镜。”

这时她已经哭了起来,因为特德讲到了铲雪车撞上了汽车,她母亲知道托马斯死了,但不知道蒂莫西也死了,玛丽恩一直问特德蒂莫西是不是没事,特德没法告诉她真相——只能看着蒂米死去,说不出话来。

他们穿过皇后区大桥,进入曼哈顿,这时特德正讲到蒂莫西的左腿——铲雪车把他的大腿切成两半,当他们试着移走尸体时,必须把腿留在原地。

“我看不见路了,爸爸。”露丝告诉他。

“嗯,也没有地方停车,对吗?”特德问她,“你只能向前开,不是吗?”然后他继续给她讲玛丽恩是如何发现她哥哥的鞋的。(“噢,特德,看——他会需要这只鞋的。”玛丽恩说,并没有注意到蒂莫西的鞋仍然连着他的腿……)

露丝沿着第三大道朝上城区开去。

“我会告诉你什么时候拐到公园大道上去,”父亲告诉她,“公园大道上有个地方的圣诞装饰特别漂亮。”

“我哭得太厉害,看不清前面的路,爸爸。”露丝再次告诉他。

“但这是考试,露西,考验的就是当你没有地方停车——或者没办法停车的时候,能不能找出一条路来继续向前开,明白吗?”

“明白了。”她说。

“所以,”她的父亲说,“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

露丝后来才意识到,她还通过了父亲没有提到过的一项考验:她始终没有看他,仿佛副驾驶座上根本没有人,他父亲讲述整个故事的过程中,露丝一直盯着路面和后视镜。这也是考试的一部分。

1969年那个11月的夜晚,她父亲让她开上公园大道,一路上对那里的圣诞装饰评头论足,到了第八十几街,他指挥她拐进第五大道,来到大都会博物馆对面的斯坦霍普酒店,这是她第一次听到大都会博物馆的旗帜在风中劈啪作响,特德让她把车钥匙交给门童,他的名字叫曼尼,令露丝印象深刻的是,门童认识她父亲。

不过,斯坦霍普酒店里的人都认识她父亲,他一定是常客,这就是他带女人鬼混的地方!露丝意识到。“要住就住在这里,露西,如果你负担得起的话,”她父亲告诉她,“这是家很好的酒店。”(从1980年开始,她就能负担得起了。)

那天晚上他们去了吧台,但她父亲改了主意,没喝波特酒,而是点了一瓶上好的波马特酒代替,他喝光整瓶酒的时候,露丝还在喝浓缩咖啡,因为她知道自己还要把车开回萨加波纳克,他们在酒吧坐着,露丝恍惚觉得她还在握着方向盘,虽然在酒吧里可以看她父亲——只有开车时不能看他——但她还是没法去看他,好像他还在对她讲述那个可怕的故事似的。

午夜过后,特德指挥她开上麦迪逊大道,来到第九十几街之后,又叫她往东拐,沿罗斯福路上三区大桥,然后由中央公园大道到长岛高速路,之后她父亲就睡着了,露丝记得她可以在马诺维尔出口下高架桥,所以不用叫醒父亲,问他回家的路。

路上的车几乎全是回纽约度假的——头灯不停地刺激着她的眼睛——同向的车道则空空荡荡,她几次把油门踩到底,想看看这辆老沃尔沃究竟能跑多快,结果两次达到了时速八十五英里,一次九十英里,然而这样的速度会导致车身前部震动,所以她大部分时间都保持限速,想着哥哥们死去的经过——尤其是她母亲想要捡回蒂米的鞋子的那一段。

汽车穿过布里奇汉普顿的时候,她父亲才醒。“你怎么没走小路?”他问。

“我喜欢让那些灯照着,别的车的头灯。”露丝说。

“哦。”她父亲说,似乎又睡着了。

“那是只什么鞋?”露丝问。

“那是只篮球鞋,蒂米最喜欢的。”

“高帮的?”她猜测道。

“对。”

“明白了。”露丝拐上撒格大街,虽然那时沃尔沃四周没有别的车,露丝还是打开了转向灯,在距离转弯处还有五十码的地方,她就让转向灯闪了起来。

“开得很好,露西,”她父亲说,“假如你遇到比今晚还糟糕的情况,我相信你也不会忘记学到的东西。”

从泳池里上来时,露丝全身发抖,她知道应该先热身再和斯科特·桑德斯打壁球,但回忆学车的过程和《格雷厄姆·格林传》已经让她的心情低落下来,虽然并非诺曼·谢利的错,但这部传记写到了一个令她反感的转折点,谢利先生相信,格雷厄姆·格林小说里的每一个主要人物都在现实生活中有对应。接受《泰晤士报》采访时,格林本人曾告诉v s 普利切特“我不能发明人物”,然而,在同一个采访中,虽然承认他的人物是“真人的混合体”,格林却否认他笔下的人物是根据现实创造的。“真人太受限制了,会被想象中的人物排挤的……”可谢利先生却用了大量篇幅讨论“真人”。

露丝尤其为格林早年的感情生活难过,他的传记作者说,他把“难以自拔的爱”献给了最终成为格林妻子的那位“狂热的天主教徒”,而这正是露丝对于喜欢的作家所不想知道的一面。“作家的心中有一块碎冰。”格林在《一种人生》中写道,但在年轻的格雷厄姆写给未婚妻薇薇安的日常信件中,露丝却看到一个被迷得神魂颠倒的男人在以她熟悉的可悲方式追求女人。

露丝就从来没有因为爱情神魂颠倒过,也许她不情愿接受艾伦的求婚是因为她知道艾伦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格雷厄姆·格林传》读到第338页的时候,她没有接着往下读,这里是第二十四章的开头,章节名称是“终于结婚了”,可对露丝而言,停下不读是个遗憾,因为如果她坚持读到这一章的末尾,她对格雷厄姆·格林及其新娘的印象可能会产生些许改观,当两人终于结婚并且去度蜜月的时候,薇薇安交给格雷厄姆一封没有拆开的信,信是她母亲给她的,据说里面写的是“性行为指导”,但薇薇安没看就给了格林,而他读了之后立刻把信撕了,所以薇薇安从来没有读过信的内容,如果读到这里,露丝大概会欣赏格林夫人的果决和自信——相信自己无须母亲的建议就能应付各种人生问题。

那为什么这一章的标题“终于结婚了”让露丝郁闷了呢?是因为她想起自己也逃不过婚姻的掌控吗?无论如何,露丝·科尔绝对不会写出这种标题,甚至连读也不想读。

露丝觉得还不如重新读读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她确定自己再也不想知道任何有关格林本人的事情,她又想起汉娜指出的她“最喜欢的主题”——不知疲倦地分析“真实”与“虚构”的关系,然而单是想起汉娜这个人也会把她送回眼下的情境中。

她不想让斯科特·桑德斯看到她光着身子坐在泳池里,至少不是现在。

她走进屋里,穿上打壁球的干净衣服,在短裤的右前口袋里装了一些爽身粉,这是为了让握球拍的那只手保持干燥光滑,不会磨起水泡。她冰好了白葡萄酒,又把米放进电饭锅——过一会儿只需要按下按钮,还摆好了饭厅的桌子,准备了两个人的餐具。

最后,她爬到谷仓二楼,先做拉伸,接着开始练球。

她的练习节奏很简单:朝墙壁打四个正手球,然后打响声板;四个反手球,再打响声板,打响声板需要低瞄,每次她都非常用力,让响声板发出很大的声音,但在实际的比赛中,露丝很少击中响声板,也许在艰难一些的对决中,她偶尔能击中一两次,然而她希望斯科特·桑德斯过来的时候听到她击中响声板的声音,他或许会想:对于一个所谓的非常优秀的球员来说,她的确能经常击中响声板,然后等他们开始比赛,他会惊喜地发现露丝几乎打不到响声板。

每当有人爬到谷仓二楼的球场,练球的人一定会感到楼板发颤,当露丝产生这种感觉时,她已经多打了五个球——第五次还击中了响声板,她可以轻松地连续扣杀五次,同时小声咒骂:“爸爸和汉娜·格兰特!”

斯科特用他的球拍敲了两下壁球场的门,然后小心翼翼地推开了门。“你好,”他说,“希望你不是因为要和我打球才练习的。”

“噢,只是练一小会儿而已。”露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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