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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上午十点,有什么好慌张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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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上了车再商量吧。”埃迪提议。他没法和四岁小孩直接谈判,当然,说服她也许不难,可无论如何都得消耗时间。

“我们是不是忘记照片啦?”露丝问埃迪。

“照片?”埃迪说,“什么照片?”

“脚!”露丝叫道。

“噢,那张照片——还没镶好框呢。”他告诉她。

“这样可不好!”孩子叫道,“我的缝线都拆了呢,我的伤口都好了。”

“没错。”埃迪附和道。他想出一个转移四岁小孩注意力的办法,好让她不要老想着先给妈妈看痂和缝线再去海边,“我们去镶框店看看,让他们把照片还给我们。”埃迪说。

“还要把照片修理好!”露丝补充道。

“说得对!”埃迪喊道。他觉得,特德永远想不到他们会去镶框店,那里几乎和海边一样安全。他的打算是,先大张旗鼓地讨要照片,这样露丝就会忘记给玛丽恩看她的痂和缝线了。(趁露丝专注地观察停车场里的一条狗挠痒痒,他偷偷把收藏着宝贵的痂和缝线的信封塞进储物柜。)然而,镶框店并没有他设想的那么安全。

特德并不记得露丝当天上午要去拆线,沃恩夫人根本没有给他想起多少事的机会。来到她家门口不到五分钟,他就被她追得满院子跑,最后狼狈地窜到琴酒路上,沃恩夫人在后面挥舞着面包刀,尖声咒骂他是“恶魔的化身”。(特德隐约想起,“恶魔的化身”是沃恩夫妇收藏的那堆糟糕艺术品里面的一幅糟糕画的名字。)

沃恩夫人家的园丁刚才怒视着“画家”(园丁这样尖酸刻薄地称呼他)特德犹疑迟缓地蹩进大门,现在又看到他脚底抹油、慌不择路地穿庭过院,差点被持刀追砍他的沃恩夫人撵进脏乎乎的喷泉。画家以闪电般的速度掠出车道,冲到街上,他曾经的模特儿紧随其后,穷追不舍。

园丁害怕他们两人撞上自己的梯子,这架竖起来十五英尺高的梯子正摇摇晃晃地搭在高高的树篱上。占据高度优势的园丁早就判断出,特德·科尔绝对比沃恩夫人跑得快,果然,追到琴酒路和韦恩丹奇路的交叉口,沃恩夫人就停住了脚步。路口转角处又有一片高大的树篱,园丁分析,特德不是躲进了树篱中,就是头也不回地向北拐上了韦恩丹奇路。依然处于狂暴状态的沃恩夫人口中的咒骂并未停歇,她一边嘟囔着“恶魔的化身”返回自家车道,一边无意识地(反正园丁觉得她是无意识的)挥动面包刀,对着空气劈砍戳刺。

沃恩家的豪宅和琴酒路暂时恢复了宁静。特德正困在水蜡树篱深处,被枝丫叶片纠缠得动弹不得,想看表都抬不起胳膊。浓密的树篱像个迷宫,连小巧灵活的杰克罗素梗都钻不进去。他的两只手和脸都划出了血,但与面包刀的杀伤力相比,几根树枝实在不算什么,所幸他已暂时躲过了沃恩夫人的致命攻击。可是,埃迪在哪里?特德在树篱中眼巴巴地等候他的1957年款雪佛兰出现。

特德来到这里一个小时前,园丁就已经开始清理他的雇主和她儿子的肖像画碎片,而且早就不再窥探画的内容,因为虽是零星残片,那些纸条上的东西依然具有令人不安的魔力。园丁已经熟知雇主的外貌,比方说她的眼睛、小小的嘴巴、不自然的表情、手和肩膀的紧张姿态,但他宁愿自己想象沃恩夫人的乳房和阴户的模样,因为纸上画的裸体半点吸引力都没有。另外,他需要抓紧时间干活——他虽然知道沃恩夫人希望尽快处理这些画,却想不通她究竟是发了什么疯,非要在这样狂风肆虐的天气敞开所有的门,把画都扯碎,让满是色情内容的纸片漫天飞舞。房子靠海那一面的玫瑰篱笆上卡了许多碎纸,沃恩夫人和她儿子的肖像碎片甚至沿着小径,一路被风扬到了海滩上。

园丁不太喜欢沃恩夫人的儿子,他是个傲慢的小孩,有一次往鸟浴盆里撒尿,撒完就不承认。但早在这小混蛋出生之前,园丁就一直是沃恩家的忠实雇员,他觉得应该为街坊邻居的眼球负责,因为他认为无论是谁,看到沃恩夫人私处的特写,都不会特别享受。不过,他的清理速度也受到了思考的影响:他一直在琢磨“画家”到底去了哪里,是仍旧躲在邻居家的树篱里,还是已经跑到市区了呢?

上午九点半,埃迪·奥哈尔已经迟到了一个小时,特德·科尔爬出琴酒路的树篱,警觉地穿过沃恩家的车道,好让埃迪看到他——如果(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埃迪已经跑到琴酒路西端和南大街的交叉路口等他的话。

园丁却觉得特德这样做相当不明智,甚至是铤而走险。沃恩夫人可以从她家三楼转角处的窗户那里俯瞰整片树篱,如果这位满腹委屈的女士恰好站在那扇窗前,琴酒路上无论什么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不出园丁所料,沃恩夫人果然躲在三楼观察情况,特德走过她家车道(然后开始沿琴酒路快步向前)不到几秒钟,园丁就听见她的车轰鸣起来,那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黑色林肯,箭一般冲出车库,由于速度太快,在院子里的石头地面上侧滑了一下,差点撞进黑水荡漾的喷泉,就在眼看要撞上喷泉的前一秒钟,沃恩夫人向树篱急转弯,林肯车蹭到园丁的梯子,吓得他赶紧攀住树顶。“快跑!”园丁朝特德大喊。

特德今天能活着逃出去,一定要归功于他平日在奇形怪状的谷仓壁球场中的勤奋训练。四十五岁的特德·科尔依然能跑,他大步跨过几丛玫瑰,疾速横穿一处草坪,把站在那里给游泳池抽水的人惊得目瞪口呆。接着,一条狗窜出来追他,幸好这狗体形不大,胆子也小,他顺路揪下晾衣绳上的女式泳衣,对着狗脸乱挥,把它赶跑了。当然,逃命的路上,他也收获了不少园丁、女仆和家庭主妇的大呼小叫,但他不为所动,一连翻过三道篱笆和一堵相当高的石头墙(只踩坏两块花床)。

刚才,他并没有看到沃恩夫人的林肯车已经从琴酒路拐上南大街,在狂热的追逐中碾倒一块路牌,但透过陶尔森路的木篱笆,他瞥见了灵车般的黑色林肯,汽车和他平行前进,与他一起经过两块草坪、一院子的果树和一个貌似日式花园的地方——在那个花园里,他一脚踩进浅浅的金鱼池,鞋和牛仔裤全泡透了(水没到膝盖)。

特德转身溜回陶尔森路,但不敢过马路,因为他看到黑色林肯的刹车灯闪了闪。他担心沃恩夫人从后视镜看到了他,也准备开回陶尔森路。可她没看到他——他把她甩掉了。他进入南汉普顿市区,衣服看上去乱七八糟,精神头却没减,他壮着胆走上店铺林立的南大街,如果不是一心搜寻着可能随时出现的黑色林肯,他也许会发现自己那辆1957年款雪佛兰就停在南大街的镶框店外面,而实际上他浑然不觉地从自己的车旁边走了过去,进了马路斜对面的一家书店。

书店里的人认识他,当然,每家书店的人都认识特德·科尔,但他经常拜访这家书店——定期在库存的他所有作品上签名。书店老板和店员还不习惯看到浑身脏兮兮的科尔先生,但他们见过他不刮胡子的模样——他经常穿成大学生或者工人的样子,根本不像什么畅销书作家和知名童书插画家。

让人感到最新鲜的是他身上的血——在拥有百年历史的树篱中爬进爬出,他的脸和手都划破了,书店老板门德尔松(是的,这就是他的姓)立刻猜想特德也许遇到了什么事故。这个门德尔松和那位德国作曲家菲利克斯·门德尔松并无亲戚关系,但他要么太爱自己的姓,要么太讨厌自己的名字,以至于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叫什么,只能以姓称呼他。(特德曾经问过他的名字,门德尔松的回答是:“反正不是菲利克斯。”)

这个星期五,不知是见到特德的血令他兴奋,还是特德的牛仔裤上滴下的水——他每走一步,鞋子都会向四面八方飙水——刺激到了他,门德尔松一把揪住特德敞开的、已经从裤腰里扯出来的脏兮兮法兰绒衬衫的下摆,用过于响亮的声音叫道:“特德·科尔!”

“没错,我是特德·科尔,”特德说,“早上好,门德尔松。”

“真是特德·科尔——真的,真的!”门德尔松重复道。

“抱歉,我流血了。”特德从容地告诉他。

“噢,别傻了——有什么好抱歉的!”门德尔松喊道,他转头看着旁边的一名目瞪口呆、表情既崇敬又恐惧的女店员,命令她给科尔先生拿把椅子来。“你看不见他流血了吗?”门德尔松对她说。

不过特德没有坐下,而是表示想用洗手间。他严肃地说,自己遇到了事故,然后就钻进那个只有水池和马桶的小隔间,关上了门。他一面对着镜子评估自己的伤情,一面编造——这是作家的本能——能够简单解释他遇到了何种“事故”的故事。邪恶的树篱划伤了他的一只眼睛,泪水汩汩外流,前额上的血水则来自一道更深的划痕,脸颊上的另一条划痕流血虽少,但似乎更难长好。他洗了手,手掌上的伤口刺痛,但手背出的血已经止住了。他脱下法兰绒衬衫,把沾满烂泥的袖子——其中一条衣袖还在金鱼池里浸过水——系在腰上。

趁此机会,他还欣赏了一下自己腰部的线条:虽然已经四十五岁,但身材保持得不错,即使穿上牛仔裤,把t恤塞进裤腰,视觉效果依然悦目。然而,白色t恤的左肩和右胸被青草染成了绿色——他至少在两块草坪上摔倒过——牛仔裤膝盖以下湿漉漉的,还在不停地往灌满水的鞋子里滴水。

他努力保持镇定,走出洗手间,再次受到只有姓氏可以告人的门德尔松先生的热烈欢迎,门德尔松已经为他在一张桌子旁边摆好了椅子,桌子上搁着十几本等待特德签名的书。

特德依旧没有坐下,而是表示他想打个电话。实际上要打两个电话。他先打给车厢房,看能否找到埃迪,但没人应答。又打给家里,也没有人接——为了今天,玛丽恩排演过多次,当然不会让他有打通电话的机会。难道埃迪撞车了?那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子今天早晨慌慌张张地开车走了,难保不会出事……他准是被玛丽恩把脑子给操坏了!特德得出结论。

无论玛丽恩为了这个星期五安排得如何周密,她都犯了一个关键错误:以为特德只能步行到壁球球友莱昂纳迪斯大夫家,请他开车送自己回萨加波纳克,或者求助于他的病人。大卫·莱昂纳迪斯的办公室远在南汉普顿另一头的蒙托克公路上,而书店则更靠近沃恩夫人家——特德显然会来这里求援。而且,特德·科尔无论走进世界上的哪家书店,都可能有人自愿送他回家。

所以,坐下来准备给书签名的同时,他马上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简单点说就是,我需要搭车回家。”著名作家说。

“搭车!”门德尔松叫道,“行,当然可以!没问题!你住在萨加波纳克,对吧?我亲自送你!嗯……我得先给我老婆打个电话,她可能去买东西了,但很快就会回来。你知道吧,我的车送修了。”

“但愿别送到我修车的那家店,”特德告诉门德尔松,“我刚从那里把车开回来,但他们忘了把转向柱装回去了。就像我们都看过的那个动画片——我手里握着方向盘,但方向盘没跟车轮子连着。我往东开,车轮子朝西拐,幸好我撞到的是水蜡树——一大片树篱,我从车窗户爬出来,被树枝划了,后来又踩进一个金鱼池。”他解释道。

书店里的人现在都听他讲。门德尔松在电话旁边凝神静听,一动不动,忘记了打给他老婆。刚才目瞪口呆的那位女店员微笑起来。特德虽然不是特别中意她这种类型,可如果她愿意送他,说不定可以发生点什么。

女店员大概刚从大学毕业,没化妆,没烫头,皮肤也没刻意晒黑,她是未来十年的时尚风向标。她长得也不漂亮——平淡普通——但苍白的肤色让特德品味出一种性感的坦率,他意识到,朴实无华的外表说明她对自己所认为的“创造性”体验持开放态度,所以,她是那种需要用“知性”来诱惑的年轻女子。(特德眼下邋遢不堪的仪容或许正中她下怀,让她对他高看一眼。)至于性接触,鉴于这名女子年纪不大,对性的新鲜感可能还没消失,或许会把性爱视为“真诚”的体验——尤其是和著名作家做爱。

遗憾的是,她没车。“我骑自行车,”她告诉他,“否则我一定送你回家。”

真可惜,特德想,但他用理智说服自己,她的下嘴唇太薄,上嘴唇太厚,上下差距太夸张,他不会真的喜欢的。

门德尔松有点着急,因为他的老婆还没回来。他向特德保证,他会不停打电话,她很快就能回来。一个讲话口齿不清的男孩——这天早晨书店里仅有的两名店员中的一个——走过来,抱歉地说,他把自己的车借给一位想去海边的朋友了。

特德只好坐在那里慢慢给书签名。才上午十点。如果玛丽恩知道他现在在哪儿,而且很有可能马上就搭上回家的汽车的话,或许会惊惶失措。如果埃迪·奥哈尔知道特德就在镶框店——埃迪怂恿露丝今天势必去那里讨回“两只光脚”的照片——斜对面的书店里签名售书的话,一定也会惊惶失措的。

但没有什么原因会让特德本人惊慌,他不知道妻子甩了他——他还在盘算如何甩了她。另外,他现在远离街道,坐在幽深的店堂中,沃恩夫人再怎么飙车也撞不到他。即使门德尔松的老婆一直不回来,也有可能在书店遇到喜欢他的书的读者,而且对方很可能是个女的,他只需要为她买下一些自己签名的书,她就能开车送他回家。如果她又长得漂亮,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才上午十点,有什么好慌张的?他想。

他当然想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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