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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七节 甲四十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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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是统治者的权力。

不听话就杀。

违反规矩就杀。

当然,砍头之前会给你个机会,首次违规的惩罚轻一些,当中剥掉衣服狠狠抽二十鞭子。

再犯,那就不要怪我冷酷无情,不讲情面。

挂在高杆上的人头比任何法令都具有威慑力。

尽管不太情愿,豕人还是老老实实扛起锄头,按照城主的规定把粪肥与泥土拌匀,播撒种子。

其实他们同样有着工作的激情。包产到户责任制如今在磐石城全面实施,这条法令从文字上很难让人看明白,但只要理解透彻就不难用简单字句说出个一二三。豕人脑袋瓜子一根筋,他们只知道“干的越多,得到越多”,这种好事以前在钢牙部连想都不敢想。在祭司的带领下,一个个外形恐怖肥壮高大的野蛮人学会了简单计算,他们扒拉着手指,舔着唾沫,知识贫乏的大脑在无数“一加一等于二”的简单思维深处寻找结果。

结论是如此简单明了:只要按照城主大人说得做,到了秋天,就能收获装满仓库的粮食,老人和孩子都可以吃饱。

黑齿唯唯诺诺,对天浩相当恭敬。

其他人也一样。虽然在场的人有一些年龄比天浩大得多,却丝毫没有对他的命令和态度产生抵制。如果说孚松是埋在坟土深处的一粒渣子,天浩就是黎明地平线上令人瞩目的那颗明星。

就算与其它蛮族城寨比起来,磐石城无论生活条件还是环境都好了太多。再看看城市周边,鹿族人被我们打服,豕族人被我们灭掉一个部落,短短几年时间,几百人的磐石寨一跃成为人口数量超过四万的大型城市……自豪与骄傲油然而生,如烙印般深深刻入人们的大脑。

……

柔和的天色总是令人愉悦,然而几小时过去了,行走在崎岖山路上的人们并未看到期盼的太阳。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灰蒙蒙的阴天,飘荡的云层挡住了阳光,也再次激活了天浩心中的疑惑。

老嬷嬷应该没有撒谎。

可祭祀仪式那天突如其来的降雨是怎么回事?

难道真相就是如老嬷嬷所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基地,它们在小行星撞击地球的灾难中侥幸存在,就算大部分功能损毁,却仍有部分系统维持运转。

老嬷嬷就是最好的例子。它是一台幸运的光脑,这种幸运虽说产生几率很低,却并不意味着不会降临到别的地方。

向北面行进的道路折来折去,有时候一公里要整整走出两个多钟头。有密林,更多的还是悬崖峭壁。每当遇到无法越过的障碍,队伍就不得不停下,分出人手在周围寻找可利用之物。比如巨大的树木,或者足够坚硬的岩石,以搭建滑索,用石块堆叠等办法,朝着天浩心中的目的地缓缓接近。

有些地方实在无法攀登,只能搭人梯。

这是老嬷嬷给予的路线,也是最安全,通过几率最大的路线。尽管监控数据来自卫星,距今已经过去漫长的岁月,但这台老旧光脑的顽固性与执着实在令天浩无话可说。

“固定地貌无法改变,唯一有可能产生变化的就是植被。它们属于可被删除的部分,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不得不承认,老嬷嬷的话的确有其道理。这一带都是崇山峻岭,地震造成的影响很小,几乎可以不计。

越往北走,天浩看到了更多熟悉的东西。

这里的岩石并非自然形成,而是大块的混凝土。与其说是山脉,不如说是好几幢三十层以上高度的大楼相互挤压、碰撞、坍塌之后形成的结果。那是地壳运动导致的强行移位,人类文明建筑在自然灾难面前就像儿童玩具一样松散脆弱。漫长的时间过去了,古代人类的骨骼早已分解,纸张变成泥土的一部分,塑料也面目全非。

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像基地那么幸运,身处高浓度辐射环境有时候也是一种好处,老嬷嬷能够保存到现在,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路走着,由无数楼房构成的山脉越来越稀疏,个体也越来越小,大片的森林占据了视野,道路却变得有些奇怪。构成路面的泥土砂石与其它地方区别很大,有很多散碎颗粒,反射出耀眼的微光。

天狂弯腰捡起一块拳头大小,周边棱角坚硬的石头,凑近眼前,饶有兴趣地说:“这东西挺漂亮的,好像是一种矿石?”

天浩瞥了一眼:“喜欢就留着吧,可以摆在家里做个纪念。”

他很清楚这是什么。

这是一条旧公路,如今踩在脚下充作路面的部分,其实是一辆辆密集连接的汽车。

在文明时代,这里应该是一座城市。人类在灾难面前只能逃避,他们开着私家车,像受惊的蚂蚁那样纷纷驶入通往城外的公路。然而不知道什么原因道路阻塞,数以万计的车辆在公路上排成长龙。也许逃难者谁也没有活下来,他们也可能很幸运,只是放弃财产跟随临时指令进入附近的地下避难所。

留在公路上的车辆变成了遗迹,风吹日晒,电闪雷鸣,大自然的腐化分解法则对它们同样有效。如今,早已看不到完整车体,高强度塑料或钢制的框架辅修破裂,发动机和车体钢架只留下一圈深黑色痕迹。它们变成了粉末,甚至某种以金属为食的病毒(细菌)最喜欢的家。野兽在这里来回出没,无数风雨狠狠碾压,粉碎分解的人类造物轰然坍塌,形成一座座略高于地面的隆起土丘,脚踩上去,会发出“吱吱格格”的密集摩擦。

碎齿猎到一头怪异的野兽。

它的外形像鹿,体型却比巨角鹿缩小了百分之三十。头部没有犄角,唇边却有着外凸的獠牙。区别在于,不是像豕族人那样由下自上生长,而是反过来,弯曲角度向内延伸,非常锐利。

野蛮人对此大为好奇,纷纷凑过来看新鲜。天狂知道自家兄弟见多识广,他一把从碎齿手里抢过这头怪物,小跑着扛到天浩面前放下,迫不及待地问:“老三,你看看,这是什么?”

天浩用力扳开死兽的嘴,仔细看了几分钟,颇为笃定地回答:“这是麂子。你看它的毛皮颜色发黄,所以也叫黄麂。”

“这玩意儿能吃吗?”这是天狂最关心的问题。

“当然能吃,而且味道很不错。”天浩淡然地笑了。

看着满面高兴扛起黄麂转身朝着河边飞跑的天狂,天浩缓缓收起脸上的笑,暗自叹了口气。

他看不是随口乱说,这的确是一头麂子。按照文明时代的分类,它是鹿科的一种。碎齿猎到的这头是雌性,所以没有犄角。外凸的獠牙是麂子犬齿,并非变异所导致。不过,这头麂子的体量远远超过文明时代的同类,增加了好几倍。

麂子通常生活在热带雨林,或者是亚热带地区。从区域分布来看,很少,甚至不可能出现在这种靠近寒带的地方。天浩只能感慨物种对环境的适应性是如此强大,没人愿意死,其它动物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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