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青春 > 一个少年的日记 > 那个下午,我在楼梯口弹吉他

那个下午,我在楼梯口弹吉他(1/2)

目录

几个月前,本想报名现代舞班,结果一起报名的女舞伴反悔了,自己一个人又不想去,于是改成了吉他班。

我很喜欢音乐,高中时进行过一次相关的尝试,学校组建管乐队奏国歌,配合国旗班升旗。我报了名,被分到了长号位,长号是一种看上去很傻的乐器,几乎没有看见过独奏长号的,同为铜管乐器,小号比长号受欢迎得多,也可以独奏表演。现在想来,如果我当时分配到萨克斯该多好,至少萨克斯演奏起来是很帅的,现在能捡起来继续吹。

这几年来,我很想学一门有技术性的爱好,可以拿来表演,可以丰富生活,可以吸(gou)引女生。乐器是个很不错的选择,相较于跳舞,乐器对身体素质没有要求,一直到老还能演奏,但跳舞往往只有年轻的时候能跳,老了有些动作就做不了了。相较于唱歌,乐器对天赋要求低,只要努力就能练得有模有样,而唱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嗓子的先天条件。相较于玩游戏,乐器更有意义,培养艺术情操,而玩游戏更多的是娱乐,而且一款游戏的寿命就只有几年,你就算把技术练到举世无双,这个游戏关掉了,你的技术也白练了。

乐器有很多种,选什么乐器好呢钢琴固然很帅,但是不方便携带,而且器材昂贵。口琴方便携带,器材也便宜,但变化不多,操作空间有限。之前买了一根笛子,心想着笛子方便,又有中国风的感觉,结果吹了一次就放弃了,没有特别想要练下去的动力。今年年初,我决定买把吉他,我知道我肯定很快会放弃,于是在淘宝买了把最便宜的吉他,把损失降到最低。买了吉他之后,果然很快就丢在角落里,再也没碰过了。直到报了吉他班,那把吉他终于派上了用场。

第一次上吉他课,是3月下旬,在白沙宿舍楼里面,那时我还是一头长发,留了一年,可以扎个小辫子。而上课的老师头发比我还长,有当时我女朋友的头发那么长,应该留了有三四年,很有民谣流浪歌手的那种感觉。一节课下来,我感觉还可以,一起学的都是浙大的学生,老师也是浙大的学生,比较轻松。我爽快地交了报名费,一共上10节课,每周五上一节,节假日和考试周除外。

万事开头难,只要起好头了,接下来就能沿着这个头一直努力下去。乐器只要入了门,接下来就是时间问题,只要长年累月地练下去,慢慢进步,慢慢琢磨,会变得越来越精通。这次吉他班对我的意义就是如此,我初步学会了音阶、调式、和弦这些以前觉得很复杂的基础理论,以后只要看到谱就能琢磨着弹下来。久而久之,可以弹唱我很喜欢的那些歌曲,比如非常经典的《晴天》,前奏就是一段吉他。

学了吉他之后,我越来越体会到时间的宝贵,练习时间和熟练度是呈绝对正比的,同样是零基础起步,练得勤快的同学,和疏于练习的同学,对比非常明显,练得越久,技术越好。如果我在15岁开始就学了吉他,到现在应该已经是个大神了,什么歌都能信手拈来。而如果我像周杰伦那样,从4岁就可以学乐器,一直勤修不辍,那么到现在也许我也是个很有名的歌手。

越长大越感觉到曾经荒废了多么宝贵的时光,我写小说已经算挺早的,15岁就开始了,但是写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还没有写出很优秀的作品。很大的一个原因是我积累太少,写作是先要有大量的输入,然后才能输出好的文章。而我输入得不够多,很多时候只是在凭着想象力硬写,我很遗憾小时候没有多看书多阅读,如果小时候看了很多书,像月关、香蕉、唐家三少他们那样,从小就读书破万卷,童话、武侠、经典名著全都看个遍,那么写到现在绝不是现在这个水平。

人和人的差距其实就是时间的差距,很少会拼到天赋层面。很多时候看起来似乎是天赋问题,其实还是时间投入程度的问题。有些人40岁才第一次写小说,但一写就成名了,大家说他是天赋高,其实并不是,他小时候也许看了几千本书,这是时间投入足够了,不是天赋。而那种从20岁写到40岁还没有成名的,看起来似乎天赋不行,实际上还是时间投入不够,小时候看的书少,写起来事倍功半。

现在很多家长让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去报各种特长班,遭受了很多人的批判。但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些家长的想法很好,如果孩子在几岁的起步阶段就开始积累,以后的成就会变得更高。我现在就恨不得我4岁的时候,我妈就逼我去学吉他,不学就吊起来打,到现在才开始学已经太晚了,成就有限。

写这篇日记本想抒情的,结果写了这么多才发现写偏了,现在马上调转过来,开始进入抒情模式。

前面写到了前女友,我差不多在第一节吉他课的前几天交了一个女朋友。记得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她要跟着老师去杭州的一座监狱里参观,我正好要要去上吉他课,背了把吉他来学校。吃完午饭,我送她在蓝田边的校车点上车,我弹了一首自己摸索出来的《欢乐颂》给她送行,就像是要送她去蹲监狱。她听了很开心。其实现在看来,当时摸索出来的《欢乐颂》音阶全错了,只是每个音阶的相对关系没有错,硬要解释的话,大概类似于换了一个key,或者说弹了个e调版的《欢乐颂》不知道这个说法正确与否,反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但她没听出来,我当时也傻愣愣的不知道,还以为自己很屌,周围的那些路人可能也没有听出来,希望不要有懂音乐的路人听见,不然多尴尬啊。

在上完了大概第三还是第四节课之后,我们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很难讲清楚,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我喜欢她的程度没有她想要的程度那么深。分手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有一节吉他课,老师教了《龙的传人》,晚上回去之后,我在房间里练了很久,心情很难过,一边弹一边即兴唱着歌词,把那一天的事情唱了进去,歌词大概是这样的——“四月二十日的那一天,她跟我说了一声再见,我走到图书馆的门前,看见了张程程的侧脸。下午我去上了吉他课,学了怎么弹龙的传人,下课后独自拎着吉他,路过了空荡荡的教室,回到图书馆上了四楼,打开电脑却写不进去。吃完晚饭慢慢地散步,转眼就要到电影开场,打开微信的朋友列表,很多人都不能再联系,我给剩下的发了邀请,但他们全都说没有空,我背上包去了小剧场,在夜色下的湖边坐下,独自弹了一会儿吉他……”</p>

即兴唱的词,当然写得不好,只是字数对上了,把那一天发生的经历大概写了出来,现在想起那一天,仍旧觉得有点伤感。我很喜欢叙事类的歌曲,像《加州旅馆》、《我从来没去过纽约》甚至是《我的滑板鞋》,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写出很棒的叙事歌曲,当然前提是我能把吉他弹到很精通的地步,有能力去作曲。

今天已经是第九节课了,学校里充满了毕业的气氛,给我们上课的老师上周刚刚结束毕业答辩,想必成天在寝室里无所事事地等着离校。今天他教了我们扫弦。我和前女友分手后,就买了把新吉他,是马丁的那款经典旅行吉他,外形像一把扫把,扫弦时手肘没法靠,扫起来总感觉怪怪的,可能更适合用来扫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