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六章转变(下)(1/2)
下午的会议是层次很高的书记办公会。
所谓书记办公会,是指省、市、县地方各级党委的一个工作议事会。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它的议事范围包括酝酿需要提交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交流日常工作情况。
参加茂云市书记办公室的有市委书记段宜勇、市长侯卫东、分管党群副书记王高阳、分管政法副书记李东,副书记、纪委书记袁正军。
侯卫东将在书记办公会上提出了“南城开发的实施方案”。
从内心深处,他对段宜勇大力主导的大规模开发南城是持否定态度,只是作为领导集体的一分子,必须要无原则地执行市委的决定,这是政治纪律和规矩。但是,如何执行市委的决定则大有讲究,侯卫东的南城开发方案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先地下后地面,先外围后中心,先建城后拆迁”。
他准备用这个实施方案,尽量减少大规模开发南城有可能带来的矛盾。
先地下后地面:南城是老城,建成之时只有极为简陋的下水道管网,早就不能承载日益增加的人口。有两个问题特别严重,一是多数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河道大范围地深度污染;二是南城房屋密集,每次下暴雨就必然会出现淹城现象,曾经有一年还曾经发生河水倒灌,将居于地下室的老夫妻淹死。
侯卫东想趁着南城改造之机,将地下管网彻底改造,永久性地解除南城污染和排水的两大隐患。
先容易后困难:南城是密集的老城区。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弱,已经到了必须要改造的地步。在改造顺序上,则采取先易后难,尽量减少与居民之间的矛盾。
先建城后拆迁:要改变北城无法改造的思路。在北城建成一座新城,有效分流老城区居民,转变老城区居民思路,再适时在南城拆迁。这个思路主要是修正开发南城的急切做法,同时北城南城联动,有意识地将南城居民引导到北城。
当侯卫东将此方案提出来以后。段宜勇脸色顿时就变了。在他心目中,侯卫东方案可以称作为典型的阴奉阳违的方案,实质上否定了市委作出的开发南城的决定,将开发南城变成了实质性的开发北城。
若按照此方案实施,蔡彭健提出的南城方案完全不同。而蔡的背后则有高。
因此。段宜勇不能认同侯卫东方案。他反对侯卫东方案的理由有一条:北城遍布废弃旧矿井,老垃圾场,交通不便,如果能够开发,早就开发了,只有等到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够谈及开发北城的问题;然后道:“南城改造是数十万居民的共同意愿,只要工作做得细。一定能成功。我们要统一思想,集中全市力量,建好南城。为全市人民谋福利。”
王高阳、李东、袁正军三位副书记已经清楚地看到段宜勇和侯卫东各自观点的差异。
副书记、纪委书记袁正军道:“侯市长不太了解北城的情况,茂云无数党政领导都有改造北城的想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实施,还是那句老话,等后代比我们更强了,经济更发达了。才能开始搞北城。”
党群副书记王高阳不愿意参与到两个一把手的争议中,道:“搞城市建设涉及到千家万户。必须慎重。”
李东道:“不管北城和南城,总之不能有群体件。工作必须细,方案必须实。”
一正四副五位书记,没有人明确支持侯卫东。
段宜勇占据了绝对优势,基本上否决了侯卫东提出的“南城开发的实施方案”。
侯卫东对此早就有心理准备。作为茂云市长,明知开发南城方案有问题而不提出来,则是失职。今天在书记办公室正式将自己的对开发南城的修正方案提了出来,不管结果如何,算是尽到了作市长的职责。
他将在正式场合不再提及此方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此方案,他准备将自己的方案细分,以不同工程的面貌出现。
这些工程多数都争取到了中央和省级支持,属于戴帽子工程,主要资金来自上级,地方要出一部分配套资金。换一个说法,这些工程将不再是侯卫东提出来的改造方案,而是一项又一项由上级支持的工程。
最先开工的就是南城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经过侯卫东多次前往省里协调,最后确定下来每公里地下管网由省里补助六十万元,六十万元里面有中央和省里的资金。当此协议签署以后,没有任何领导能提出不搞地下管网改造,毕竟这是和上级挂了钩的对整个城市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
除了地下管网工程以外,废旧矿山改造、棚户区改造、河道改造以及旧垃圾场改造都基本遵循此模式,唯一不同之处于在有的工程上级资金多一些,有的工程上级资金稍小一些。
段宜勇知道侯卫东对待南城开发的态度,并不指望其全力以赴,只要他不在公开场合唱反弹就行。在开发南城工作中,他主要依靠市委常委、副市长姬程。
侯卫东是从省政府空降到茂云,从沙州调到茂云的干部只有两人,一是秘书晏春平,另一个就是水利专家沈东峰。
沈东峰主要承担河道改造以及地下管网改造工作,每天忙得脚板翻到脚背上,天天守在河道施工现场,经常被弄得泥水满裤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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