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一章出手(1/1)
防盗章节,请勿订阅,修改后会重新放上来,并删掉这句话。以下内容来自于百度百科。
…………………………………………………
中秋之夜,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约定的决战紫禁之巅,因为西门吹雪临时提出延期而改到九月的月圆之夜。消息传出,坊间议论纷纷,更有好赌之徒以决斗结局下赌。
为救欧阳情于不死,陆小凤先后找到胜通法师和叶孤城。叶孤城连自己中的四川唐门大公子唐天容的朱砂毒都解不了,就更别说欧阳情中的西域之巅的冰寒之毒。其实叶孤城有着双重身份,他就是当年金鹏王朝的青衣侯。
月圆决战之时,紫禁之颠除了金九龄与大内高手外,有缎带系身前来的居然有十三人之多。众人均瞩目等待两位剑客的决战,月正当头,白衣如雪的白云城踏空而来,西门吹雪亦凌人出现,一剑西来与天外飞仙两雄对决迫在眉睫,两人终将手上长剑交与陆小凤验证。众高手明白,这一旷世之战既将展开,气氛仿佛凝固不动了,谁料西门吹雪突然手臂下垂,竟然放弃决战,众人哗然,正当西门吹雪转身要离去时,叶孤城飞身而起,试图追赶西门吹雪,突然在空中遭到暗算,重伤倒地。
唐天纵背后出手偷袭,以暗器再次打伤叶孤城,陆小凤觉得事有蹊跷,俯身撕下叶孤城的人皮面具,发现此人就是早已死的黑衣人。那么,叶孤城究竟去了哪里莫非真的毒发攻心逃避疗伤去了原来南平王府的世子以其酷似当今皇上的长相,妄图在大内王总管和前朝亡君后裔叶孤城的协助下,陷害皇上,取而代之。在叶孤城看来百密无疏的计划,被陆小凤一一揭开。有陆小凤和西门吹雪护驾,皇上安然无恙。重新回到紫禁之巅,叶孤城在决战中垂败于西门吹雪,结束了复仇的罪恶。
叶孤城是一位不世剑手,与西门吹雪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同样的神秘,又是同样的孤独。然而他们本质上的不同导致了他们二人最终道路的不同。与西门吹雪不同,纵使他有着“白云城主”如此飘逸的称号;纵使他似乎有着孤芳自赏的清高,但他内心深处最在意的,却是权势。与西门吹雪不同,他太功利了。无论是他傲然回答皇帝“卿本佳人,奈何作贼”时那句令人回味的“胜就是王,败就是贼。”还是对西门吹雪那简单而深刻的回答:只须诚于剑,不须诚于人。都反映出了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的不同,对前者来说,剑,也许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但归根到底,也只是他重要的工具罢了。
然而,“天外飞仙”无疑是古龙的武术系统中,有招这一层面上,最辉煌的顶峰,虽然囿于“有招”,然而它已经隐隐可以上达“无招”的天意。也是古龙少有下了重重的描写的剑招——实在已经是天下无敌的剑招,纵是西门吹雪,如果不是特殊情形,恐怕同样无法幸免。
白云城主的剑法,便已独步武林;参加这样一个可怕而庞大的计划,对手又是西门吹雪、陆小凤——乃至整个天下,不是真正的枭雄,又怎能作到“成王败寇”的理念,何尝能够一口否定与西门登临绝顶后的惺惺相惜,天下又有几人能如此呢。
叶孤城这个人物的名字起得是有深意的,“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黄河白云都不用去理会,孤城所看重的,乃是那片代表着大好河山的万仞山。世事似棋,江山如画,英雄所爱者,惟美人与江山尔,美人令英雄气短,江山引英雄折腰,即便洒脱如白云城主辈也未能免俗,无法抵挡住这种诱惑。
叶孤城毋宁说是死于西门吹雪的剑下,倒不如说是死于自己的性格之下更为确切些。一切都是他自己早已选择好了的结果,性格即命运,从他决定离开江湖之远而奔赴庙堂之高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心比天高,命如纸薄,这是古往今来历史上所有枭雄都无法逃避的共同宿命,哪怕是才学一流、武功卓绝的白云城主也不能例外。
叶孤城真的能算得上枭雄吗。这个问题似乎又得存疑,这也正是这个人物的性格悲剧所在。叶孤城不是曹孟德,也不是秦始皇,他们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叶孤城虽然无牵无挂、孑然一身,但内心却有所依托、有所畏惧:那就是他的剑道。在御书房,面对手无寸铁的当朝天子,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本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今日却要破例一次。”可惜话虽如此,他终究没有全力一击,他没有使出“天外飞仙”的必杀技,因此他的剑被破窗而入的陆小凤拆解了。假设一下:若是他真的倾全力使出“天外飞仙”,恐怕陆小凤也未必就有十足的把握能破这一剑,那整个故事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他没有使,不是大意,也不是信,而是出于内心深处对剑道的尊敬与敬畏:他知道,当世只有一人有资格接这一招,这个人,不是当今天子,而是西门吹雪。
叶孤城终究不是枭雄,他本质上还是个剑客。古龙本人对这个人物显然也有着复杂的感情,因此在结尾处安排他体面而尊严地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并让他使出了那招石破天惊的“天外飞仙”,通过这种主动的拥抱死亡,古龙表达了自己对这位绝代剑客的惋惜与致敬。成王败寇,这本就是亘古不变的铁血游戏规则,庙堂也好,江湖也罢,都同样适用。凭心而论,叶孤城的智商是极高的,整件计划筹备得相当缜密,若非遇上陆小风这样的敌手,白云城主移驾紫禁城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只可惜生活里就是有这么多的然而——然而他遇上的偏偏就是陆小风。叶孤城是古龙小说中惟—卷入政治事件的江湖人物,这一点是颇耐人寻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