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也不成器(2/2)
奇怪的矛盾出现了:如果有人做出伤害这些老年人渣的举动,那就证明,他也是人渣的一种。
没有人天生是人渣。那是因为,年满11岁之前没有刑责。
当然,11岁到15岁也只有部分刑责。
年满15岁的孩子,就该承担全部重大刑责了。
纳入法律细则的说明,只是阐述哪些情况算得上重大,哪些不算。
比如炸学校。
兰泽和卫瀚扬掀了学校礼堂的屋顶,侥幸无人伤亡。如果造成死伤,结局就是少管所,而不是抽完鞭刑出国留学(流放)这么轻松。
成长到了二十岁以后,全部刑责才落到他们头上,此外还多了另一些责任,比方说,交税。
在人生中,在为自己行为负责的15岁,到为别人利益负责的20岁之间,是并不漫长的一段成长。
在老人监狱服务那段经历,兰泽想起来就觉得难受。他从来提都不想提。
小时候,他以为自己的未来在工读学校、少管所和监狱里。
直到看到老人监狱,他才知道:原来在监禁人生的末端,还可以有负责任的医生;有俏丽的小护士,面带微笑哄他吃药、哄他打针;还有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帮他洗澡、换尿不湿。
小时候,他日常抢小伙伴的零食。
抢劫是刑事犯罪,不论抢的是钱还是东西。他抢劫零食的次数,按照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标准,足够关到老死了吧?
他不光抢劫,还打人。
虽然11岁之前,完全没有刑责,但这也足以说明他本性恶劣。
实际上,他不只是想打人。
在最早的模糊记忆里,有小孩欺负他。孤独无助的感觉,清楚地刻印在他心中。他朦胧的记得,没有小孩和他说话,没有小孩和他玩,没有小孩理他。
小伙伴向他走来,从他身边绕过。小伙伴从他身边走过,顺手把他推倒。
唯一的语言交流,是嘲讽。
“我想杀了所有人。”
一开始揍人兼抢劫零食的时候,他满怀仇恨。
后来嘛,他还挺有乐趣的。和小伙伴之间的语言沟通也变多了,——听到的词句,除了咒骂还多了哭号和求饶。
11岁之后,他到了新的学校里,纠集了一帮人,继续揍人取乐。
只不过,挨揍的人只有一个,就是那时神憎鬼厌的妖精。
但是妖精太聪明了。大家都是11岁,他自己一个人搞定了天天挨揍的问题。
回想起来,这人真是个天才。
在后来的几年里,兰泽黑入学校的系统,自己动手配强力炸药,炸学校。这些表现,应该是挺有犯罪天赋的吧。
应该是吧?
兰泽还有一个疑问。
这么一个冲动、暴力,从小表现出犯罪天赋的人,在进入青春期之后,为什么没有变成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
炸学校其实和纵火也差不多。所以纵火犯,他大概也算是作过了吧。
如果,他始终没有机会,和身边同龄人建立正常的人际交往关系;始终不能在正常的合作与交换中获得——情感安慰也好,物质需求也好,这些东西总是需要某种途径获得。那他这辈子究竟能变成什么样,可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