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执手(1/2)
“我结婚了。”这次兰泽答得很快。
他立刻把一副事不关己的张荷拉了进来。
“小兰,不关我事,你们聊!”荷花姐姐抗议无效。兰泽抓着她就是不撒手。
云岚眼中升起了雾气。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以为……”云岚说不下去了。
她伸手捂住了眼,等她把手放下的时候,就变成她和兰泽俩,脉脉相看泪眼。
兰泽觉得气氛好尴尬。
荷花姐姐已经在翻他的果冻,他也支持姐姐立刻吃个芥末味的。大家一起淌眼泪比较有集体活动的氛围。
姐姐还没找到芥末冻。云岚抬起了戴手环的手腕。迟疑了下,没有伸向前。
兰泽并没有抬手和她互刷手环。终于,云岚的手缩了回去。她转身,捂着脸呜呜叫着跑了。
“喂!”张荷着急道,“你女朋友跑了,快追呀。”
“你追?”兰泽建议道。
张荷果真追了两步。但是兰泽没跟上来。
于是她又回来,质问道:“含情脉脉,执手相看泪眼。为什么不执手?”
“执手了呀?”
为了表明他的狡辩合理,兰泽再次抓住了她。“就是这样执手来着。”
“好吧。你赢了。”姐姐咧着嘴,看上去还挺开心的。
“我觉得她大概误会了什么。”兰泽吸溜了一下鼻涕,直奔最近的小吃摊位找纸擤鼻子。
这一整天逛得很完美。除了最后某位兰泽的前女友突然冒了出来。
兰泽趁着写毛笔字的几个大学生不太忙,上前聊了几句,定了几幅行书挂轴。传统书法作品的要价不便宜,兰泽留了一半的定金。
从广场离开之前,荷花姐姐念念不忘地跑到卖果冻的小摊跟前,和人家小姑娘买了十来个芥末冻。她说她有用。
然后,俩人就近坐上城际地铁,原路返回。
“我还不认识她,你就把人家放跑了!”在回家的城铁上,张荷还在吐槽碰见他前女友这件事。“我喜欢她的辫子。编得这么细心,多有女人味儿啊。”
经历过的好多事情,见到过的好多人,兰泽已经不记得了。
他还记得云姑娘,那是因为:那段记忆的主角是一条河,在他心里哗哗作响,激荡的水流不安地冲击着岸边的岩石;云姑娘的身影,牢牢地嵌在河流一角的背景板里,想忘掉都难。
兰泽的神色有变化,张荷一眼就看出来了。
“哎?有故事?”
“有啊。她和我一起救过人。所以,对我挺有好感的。”
“救什么人?”
“煤气中毒。”
简而言之就是,一帮作死的高中生,下雨天门窗紧闭在室内烧柴烤鱼,把自己人全放倒了。学原始人可不容易,那是有技术含量的。
兰泽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在异国他乡的深山老林里发生的事故。再说了一下前因后果,那段时间的事情就大体清楚了。
“所以你留学结束,没和朋友们再个见,就溜回来了?”
“嗯。已经过去七八年了。我现在快有当时的两倍重,居然能被她一眼认出来。”兰泽有点不好意思,偷眼看了下荷花姐姐,“她那眼神真好。”
从云姑娘身边悄悄溜走,确实是他不对。
当时不知道怎么开口,他怕云姑娘一哭,自己就一辈子不想回国了。总想着哪天慢慢解释给她听;可是相隔万里,时间越久,人生越没有交集,越不知该如何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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