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我要和你单挑!(1/2)
孟浩断了一条腿,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跟着我和林芊芊。
这时孟甜倒好了茶,正端着出来,就看见我们急匆匆地出门,她急忙问我们:“去哪儿啊”
“姐,我们出门干大事儿去了!”孟浩兴高采烈地说。
“浩子你别去,你的腿!”可是孟浩一条腿蹦得比孟甜两条腿,见追不上了,孟甜只好叮嘱我,“宁远,照顾好我弟!”
林芊芊这姐们儿还是有些优点的,踩着一双八厘米的高跟鞋,还能三步并作两步先冲下去发动了车,然后一个漂移,卷着尘土戛然停在我们两个伤号面前。
“快上车!”
野狼酒吧,这地方我虽然没去过,可很耳熟。野狼酒吧开业于十年前,开业那天,光是警察就来了三四十个——不是来抓人的,是来送贺礼的!
这么多年来,从没听说有哪一边势力罩着野狼酒吧,但也没听说谁敢在野狼酒吧闹事的。
所以野狼酒吧也就成了阳县最中立的地方。
如果有两股水火不容的势力想要谈和,就会选择野狼酒吧,没人敢在这个地方闹事,除非不想在阳县混了。
林芊芊车开得飞快,一路连闯了几个红灯。
我们三人下车前,我问:“车上有没有什么趁手的武器”
问完我就觉得自己是个傻逼,这问了也白问,林芊芊的车上能有什么趁手的东西最趁手的估计就是孟浩手上的那根拐了。
我自己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你们两个一会儿躲在我身后,不要乱来。”
谁知道,这两个二百五特别兴奋,看不出一点儿害怕的样子。孟浩本身就喜欢打架,林芊芊高中时是个女混子,虽然“金盆洗手”这么多年了,骨子里那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还没变。
我们刚走到酒吧门口,此时一个人影倒飞出来,撞开了酒吧大门,摔在我俩面前。
我忙把这人扶起来,还好他不是王剑锋,可我认识这人,他是疤脸的一个手下,昨天晚上在猫宁ktv时我见过他!
说真的,不仔细看我真看不出来这人是谁,他的脸被打肿得像是猪头一样,脸上都是血,很难想象一个近两米的大块头会被打成这样。我的心里咯噔一跳,扶着他问:“王剑锋和崔士丹怎么样了!”
他也认出我来了,用尽全身的力气抓着我的领口,嘶哑着声音说:“快去……快去救……小王总。”
我咬着牙根,抬头望向酒吧里,酒吧里人声鼎沸,人群一阵一阵地爆发出欢呼声,人声的热浪要把房顶掀翻了似的,所有人都围成一团,看着人群最中间的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是王剑锋。
到这个时候了,王剑锋还有心情点一杯格兰菲迪慢慢喝着,完全无视围绕在他身边那三个虎视眈眈的大汉。
要说我有什么最佩服王剑锋的地方,那就是他惊为天人的装逼能力。无时无刻不装逼,无处不在地装逼!
这个时候还不跑,还坐着喝酒,不是装逼是什么这都快被人揍了,还不忘了先装一个逼呢。
“赵丹,你他妈的给我出来!”
为了给王剑锋解围,我用力吼了一嗓子,众人顿时被我吸引了视线,热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众人同时看向我。
坐在王剑锋对面的光头扭了一下脖子,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冷笑一声问王剑锋我是谁。
孟浩小声叮嘱我:“远哥你小心,他就是赵丹。”
我心里一震——因为这家伙长得真的太丑了!他有半张脸被火烧毁了,像是一张融化的蜡像,鼻子眼睛和嘴巴都烧成了一团。
刚才他是侧对我的,我只看见了他正常的那半张脸。现在他完全转过来,向我露出了另外半张脸,我和他那只烧化了的眼睛直接对视上,好像被他的眼神猛撞了一下,我往后退了半步,差点儿摔倒。
道上有句话,叫软的怕硬的,硬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再好的身手都怕遇上不要命的!崔士丹脸上那倒疤是他当兵时在云贵高原留下的,看见这道疤,普通混子都要敬他三分,因为知道这是个不要命的主。
像赵丹这样,半边身子都被烧得面目全非,还能当大哥的,他身上那股不要命的狠戾之气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扛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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