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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最后一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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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呵呵一笑,走回魏君身边:“这案子要打好成本可能就需要三五万。你有什么看法是不是开绿和委托人说清楚,加钱。”

魏君忙道:“委托书已经签署了,而且是基础委托,不是风险委托。这也是我大律师第一案。”

曹云:“说不准要自己贴钱呢”

魏君点点头:“没关系。”钱未来会有的。

曹云:“问题是你平时收入不是很高。”

魏君苦笑:“还可以。”不要和曹云曹百万去对比。律师所中陆一航承接了不超过百万的大部分案子。魏君多是以助理的身份协助陆一航和曹云,因为曹云案子少,大部分时间魏君都是陆一航的助理。陆一航私下会给予魏君一定额外报酬,不过也不算多。因为陆一航他对钱不太敏感,接的案子不看佣金,更在意案子本身。

曹云点头:“行,你缺钱找杏子。杏子现在是富婆……杏子,你的岛买了吗”曹云大喊。

高山杏从自己房间伸出头:“踏马!岛是便宜,但是每年必须要在岛上居住时间超过一个月。”

曹云:“你不会雇人吗”

高山杏:“怎么雇人”

曹云:“和本地人合买,你拥有99%的岛屿所有权,本地人拥有1%所有权。1%也是股东,股东去住一个月不就行了”

高山杏:“我计算一下,开发荒岛到适合人舒适的居住,需要大量基础建设,好烧钱。”

曹云:“那你的钱准备养几个老公”

高山杏想了一会:“有两座很小的岛,退潮时候出现道路,可以修一条公路,你觉得怎么样”

曹云:“买。”

高山杏:“ok。”

魏君见高山杏收回头,低声问:“老板买岛的用处是什么”

曹云偷笑:“刚开始呢,杏子想在风景优美的北欧买一套度假屋。我们律师所的人可以去那边游玩,甚至住一两个月。后来她发现庄园也不是很贵,而且买庄园是一次姓投资,如果经营得当,还可能盈利。她于是看上了法国葡萄园。发现葡萄园日常需要很多人,事情很多。她就想着如同东方一样,去国外租借一个半岛。最后发现,租一个半岛不如买一个小岛。最最后觉得,买一个小岛不如买两个小岛。”我原本只是想修理下自行车,最后我买了一辆保时捷,什么鬼。

曹云喊道:“杏子……你有没有去市政厅问过,东唐周边有没有孤岛可以租借”

高山杏:“东唐周边”

曹云道:“我下周就上机实操,到时候我就买架直升机。”按照规定,在高岩千米以下为低空,低空是开放的,不过实操比较麻烦。直升机的使用费用也非常高昂。东唐就简单多了。曹云也考虑买了直升机去哪呢如果高山杏买个小岛,自己就去小岛住,每天开直升机到律师所上班。

哇……人生的质量陡然提高。

妹子,兜风吗豪车。

妹子,兜海风吗游艇。

妹子,兜空风吗直升机。

高山杏拍手:“这个好,明天我去市政厅问问。”

曹云向高山杏挥下手,对魏君道:“走吧,我们仔细研究下你的案子。”曹云不能表现出自己关心案子的情绪,所以和云隐打混,和高山杏聊天。

陆一航还在办公,他办公室在一楼,窗户没关,对外界的动静听的一清二楚。曹云经过陆一航办公室:“一航,有空吗”

陆一航马上站起来回答:“有。”

曹云:“集思广益,会议室见。”

……

两天后,王传正式签署了协议书,成为检方的污点证人。他也爆出了烈焰不为人知的事情。

烈焰一共五名法官,将烈焰比喻成集团的话,五名法官是董事和投资人。五名董事并没有直接干涉烈焰集团的经营活动,他们只做两件事,第一件事投钱,第二件事当法官。烈焰中有一位非常重要,警方一直不知道其存在的ceo。这位烈焰ceo用董事投资的钱,雇佣警卫,租借船只,挟持,绑架,杀人……董事提出要求,他完成要求。董事们只知道他,并不知道烈焰法庭的工作人员都有谁。

按照法律规定,五名董事为团伙首犯,ceo为主犯。首犯都是主犯,主犯未必是首犯。ceo类似鬣狗走叉。走叉是鬣狗的ceo,走叉后面还有老板。

烈焰ceo是谁王传不知道,王传几次说明想和ceo进行交流都被第二法官否定。第二法官否定的理由是,没有特别需要交流的原因,不要打扰ceo的工作。以王传个人猜测,第二法官肯定知道ceo是谁,第一和第三法官有可能知道ceo身份。至于第五法官估计和自己一样,第五法官和王传同时加入烈焰法官行列。

王传同时说明,在和第二法官交流时候,第二法官有隐喻的说明ceo身份来证明他的实力。第二法官告诉王传:烈焰ceo实力不在走叉之下,他们都是十人营的成员。

于是十人营中的最后一位无名成员也因此浮出水面。

十人营全部成员:曹云,走叉,远征,镜头,不死鸟,枪王,死神,烈焰ceo,影子和超黑。其中枪王和死神已死,剩余八人。

但是在各方的眼中,还少了一人,那就是曹云。诸如不死鸟和超黑虽然不知道他们相貌,但是知道他们的技能。曹云则成为了十人营中最神秘的一位成员。

王传认识其他烈焰法官吗

王传说明了自己加入的过程,在国外某一天晚上他接到电话。有一位蝴蝶面具女子到房间,说明了情况,邀请王传加入。王传属于躺着收钱,钱怎么花都花不完的那种人。加入烈焰一个原因是王传寻找生命的刺激点,让自己生命有意思一些。还有一个原因是烈焰法官表现出来的实力。可以肯定三名烈焰法官不仅很有钱,而且必然是金字塔顶部的成员。另外,因从事传媒行业,王传看的多,知道的多,有时候也幻想过自己成为审判者。

加入烈焰之后王传也成为了第四法官,他拥有和其他四名法官通过文字交流的平台。但是他无法确定四名法官的身份,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这四名法官,也从未听见他们真实的声音。

王传称第二法官肯定是烈焰核心,第三法官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储备,王传怀疑第三法官是或者曾经是司法界的人氏。第一法官更接近实干者。王传大胆猜测,第一法官是实业家,第二法官是金融和投资家,第三法官是一名司法高级人员。第五法官土豪感很强烈,喜欢用金钱来追求社会地位,王传认为第五法官应该是一夜暴富的富豪。

在王传性质确定之后,烈焰法理认定也跟随完成。接下去无论是烈焰游戏,烈焰答辩会,烈焰真人秀,只要其经营和活动行为与烈焰犯罪团伙类似,就可以认定为烈焰团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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