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不朽狂神 > 第一百八十五章 剑歌!

第一百八十五章 剑歌!(2/2)

目录

陈潇眉毛一挑,手掌一招,顿时炎天剑再次进入了陈潇的手掌中了,“拿出来干什么”

“你把你的吞灵之力渗透进去。”

灵魔道。

“好。”陈潇也是点头,下一刻手掌就是一震,一股血红色的能量开始升腾,之后就开始飞快的渗透到了炎天剑之内了。

嗡!

刚刚渗透炎天剑之内,顿时,炎天剑也是传出了一道震动声,之后,一股股火红色的炙热能量开始从剑中散发出来,在散发出来的同时就进入了陈潇的体内!

“这是……”

“哈哈!原来如此!我说这剑炎道都死了,可是他的炎天剑怎么还保存的那么好,原来他把自己的灵魂力量注入到了炎天剑之中!”

灵魔这时候大笑道,“他也应该是误闯了这里,之后进入了魔狱,发现这里的危险,就想要把自己灵魂注入自己的炎天剑之中,试图以剑而活,可惜,他失败了,他的意志还没来得及进入炎天剑内,他的肉身就已经被魔狱之内的力量给消化分解,是以他只留下了一些残余意志,剑却完好无损。”

“是么”陈潇眼神一亮,“那这岂不是说,剑炎道的修为,大部分都进入了这剑内,而这剑,现在是我的,这意味着剑炎道的力量,也都是我的了。”

“哈哈,就是这个意思!这可是一个万法七重的剑修的大部分灵魂力量啊!”

灵魔大笑,“不过,现在的你,是不能吸收的,因为这力量太过高端,是神出境的力量,你若是强行用吞灵魔功吸收,它会让你提升境界,甚至直接让你达到我万法五重,神孕境的地步,但是这样的话,你以后突破就会非常困难了,而如果你不吞噬,你只是领会其中的力量,其中的剑道剑法,这对你的剑道提升,有很大好处,而剑道的提升,会让你修炼的更快,等你自己突破到了万法五重,神孕境之后,那么这力量你就可以吞噬了,到时候,你可以直接达到五重的巅峰,甚至是突破六重,而且没有任何后遗症!”

“原来如此。”陈潇点头,“那这炎天剑中的力量我的确是要好好领会,这样,接下来我就一边用吞灵魔功吞噬这里的魔意,一边领会这炎天剑内的剑道力量,你也跟着我一起吞噬这里的魔意。”

“好。”

灵魔点头。

“主人,我有事情想说。”

就在这时,玄道鼎中再次传出了一道声音,却是寒鹰此刻说话了。

“说。”陈潇此刻也是直接道。

“我想和我的那些属下融合。”

寒鹰这时候道。

“融合”陈潇眼神一闪,“你是说吞噬”

“不是吞噬,是融合,吞噬是掠夺,占有,融合,是整合,合而为一,不光肉身,力量,更包含灵魂。”

寒鹰直接道。

“为何要这么做”陈潇道。

“这样可以让我的境界直接提升到万法二重元变境的巅峰,同时会让我的潜力变得更为巨大。”

寒鹰这时候道,“而且最关键的一点,这是我的那些属下的全体愿望,它们知道它们突破万法很困难,甚至是永远无法突破,所以不如和我融合。”

“这样么”

陈潇沉默了,暗中对着灵魔道,“可信么”

“应该可信,我刚才探查了一下那些寒魔鹰,发现它们的意志是高度统一的,很显然,他们是真的想要和你寒鹰融合。”

灵魔道。

“这样的话,我的玄道鼎就会失去部分力量的支撑了。”陈潇眼神一闪。

“无妨,之前的你需要妖兽的力量提供玄道鼎动力,现在的你已经不需要了,吸收了这些魔意,这会让你的力量变得更加雄浑。”

灵魔道,“而且随着你的力量增强,万界之石发挥的效用会更多,这是完全能够替代这些寒魔鹰的。”

“嗯,这样的话,倒是可以。”陈潇点头,之后对着玄道鼎中的寒鹰道,“既然这是你们自己的决定,那你们就自己融合便是,不过你们最好记着一点,不要试图耍花样。”

“不会的。”寒鹰直接道,“没有突破万法的时候,我无法知道主人有多强大,突破万法之后,我已经深刻的体会到,特别是之前的战斗,主人的实力,已经展露无疑,我们是没有任何敢于和主人抗争的想法的。”

“那就好。”陈潇点头,“接下来,你们自己忙自己的吧。”

“是。”

应了一声,之后寒鹰就沉默下来,陈潇此刻也是不在耽误时间,直接沉浸在了对于炎天剑内的力量感悟之中,之后还一边吸收能量,一边运转吞灵魔功,对这个世界的力量进行直接的吞噬。

时间就那么飞快的过去,很快,就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一个月的时间之后,盘坐在这废墟之城的陈潇突然身体一震,紧跟着轰隆隆的爆炸声就开始响起。

一股股雄浑的血色魂元开始释放,只是刹那,陈潇的气息就开始提升了,似乎这一刻的陈潇,已经变为了这个破旧魔狱的主人一般。

“呼……”

深深的吐气声响起,下一刻,盘坐着的陈潇也是站起身来,身体一震,直接就收回了散发出去的血色魂元。

“进步不小。”

灵魔此刻也是直接说话了,“经历了这一个月的时间,你吞噬这里的魔意,这让你的魂元力量的质量再次提升了,现在的你,不依靠玄道鼎,都能和万法六重的存在分一个高下了。”

“嗯,这的确是个好事。”陈潇点头,“不过,我的境界却是没有突破,我还以为,我能突破到万法四重,元神境的。”

“这件事情就不能着急了。”灵魔道。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