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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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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春光乍泄》里有一句台词:“原来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寂寞是非常熟悉的感受,如影随形,从来没有离开过。一个人说,没有爱的时候,我觉得寂寞;恋爱的时候,我觉得更寂寞。

恋爱会让你感觉更寂寞。原因是,除了恋爱,找不到排遣寂寞的法子。说话,争吵,和好,冷战,分手。周而复始,这就是恋爱。它跟吃饭睡觉一样,成为被规范的程序,什么时候做什么,到达什么阶段,最初的着迷消失,厌倦而无能为力。

也许只是因为寂寞而去爱一个人,同样的,寂寞让你爱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直到停止爱。当你不再爱的时候,意味着不再觉得寂寞。那时候,你已经老了。人老心老,没有了爱,余生明灭,所有旖旎想念伴为青灯,撩情也逐渐暗淡。

天下大同。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不要幻想着有一个人来消解它,除了自己,没有谁。不再寂寞的方法是,成全自己。

学生时代,常常做的事是晚上一个人跑步。通宵看碟——爱情片、文艺片,思考恋爱究竟是什么。有一晚下大雨,忘了带伞,周边没有可避雨的地方。一对情侣闯入视线,男孩子紧紧搂着女孩子,用身体替她挡雨。失眠去看心理医生,他问我,睡觉是不是想要抱一个东西才睡得着。书里说,蜷缩身体拥抱自己入睡的人,缺乏归属感。两者相通,寂寞的人,是因为没有归属感。

如果爱不能使我们获得归属感,和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无数人恋爱,其实没有分别。结局注定是分手,回到单身状态。然后再想找一个,找到或者找不到,到最后变成一件驱使自己去完成的使命,而非自发的意愿。

真正的爱,并非一朝一夕,亦非只是满足一个人的需求。如果一个人的时候,尚得不到归属感,就不能奢求爱给予。

我一直喜欢的那句话是:我爱你,与你无关。然而一旦陷入爱中,就不可能与别人无关。什么时候爱情最美,当你爱着一个人,而不需要对方回应的时候。它是青春时期的一段过渡,你可以幻想他爱你,但你一定不能奢求它成真。

爱的属性是寂寞。一旦坠入爱河,不可能不觉得寂寞。

《春光乍泄》的主题是:爱情永远是一个人寂寞的感受。爱中被迫的分离,其实是潜意识里发出的主动信息。我要离开你,或者,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却要勉强维持表面的和平。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现实中,人往往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不过是因为想要这么做。相爱的结果是分手,复合的结果是貌合神离。一些看似伤情的借口,讨巧隐晦,都是自欺欺人的。

把爱的姿态放低,单纯去爱。因为一个人而爱,因为爱而简单快乐。

有一句话叫作: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多么美。这让我觉得,寂寞不只是让人痛的。从前觉得,寂寞深冷,空虚煎熬,漫漫长夜无处收场,年华蹉跎,只好一个人自受。世间情爱难求,哪怕只是寂寞地想一个人,何尝不是简单的快乐。当我们品尝寂寞的滋味,懂得相思之苦、成全之难时,其实是懂得了爱的感受。

爱,不是因为寂寞。寂寞,是因为爱。

平安夜,去酒吧听歌。一个男孩子坐在身边,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一口一口吃下去。他递给我一个苹果,说,如果没有人陪,就让这个苹果陪你,不要觉得寂寞是羞耻。

我从未觉得寂寞是羞耻,它是一个人的,不需要分享,不值得同情。就像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独自品尝。寂寞,也是需要品尝的,然后吞咽下去,纵使无色、无味……亦无爱。

你深知夜夜孤寂难熬,选择时刻决绝,粉饰太平,看似一切都好。可偏偏就是忘了在快要忘记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一个人住进你的心里。无人相伴,缺爱成了一种病,纵使寂寞,也要寂寞得彻底,寂寞得心甘情愿。

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下班了好容易折腾到家,牛奶箱子几乎是丢在地上,长舒一口气。父母又去新房,我突然不想面对空房子,把包里的书稿掏出来扔在柜子上,转身去超市。一路用手机听着歌,走灯火阑珊的地方。大广告牌后面突然传来哭声,我还疑心是耳机的杂音,一转弯,就见一对男女相视对峙着。非礼勿视,我心无旁骛地走。女孩转身要走,动作很快,差点儿撞到我,男人啪就拽住她的马尾辫,咔地一下扯回来——就是那样的一瞬间,女孩惨叫出来,几乎是被半拖着跪在地上,下不去也起不来,而男人甚至没有松开手。我大大地惊怕了,快步走了过去。我也留过这么长的头发,直的,黑的,没经过一点儿修饰的长发。我不知道这个身手敏捷的男人,是不是也曾将手指拂过女孩的长发,柔声说情话给她听。他已经这样丧失了理智,她哪儿来的勇气和自信转身离开她想到他会这么对自己吗她现在是更疼,还是更难过。心死,心没有死。或者,凌迟一般的后爱情时代,才刚刚开场。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路走过去。买薯片的时候,一对男女在身后。男人趴在购物车把手上,很悠闲,女孩面对他站着。我没有留意他们,绕过去,专心辨别那琳琅满目的价签和口味。他二人也不避嫌,就幽幽在我身后聊天。男人说:“生活总是很现实的。”

女孩:“可是……我什么都能忍受。先前你那么说……都已经那样了……我都接受了,我都不觉得有什么……我从来没麻烦你,是吧……你看……可是……”

男人还是很镇定:“是,我是很感激你。”

女孩愣了一下:“不是这么回事儿……不该是感激。我是说……你现在不能……这么长时间了,你不能说没就没有了……我的想法,你是明白的。”

女孩说着说着,就哭了。男人又接着说:“所以我说生活是很现实的,事儿不会像你想的那样去继续。我很感激你……”

女孩哽咽着:“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我胡乱拿了一罐薯片就跑开了,可身后还是传来那男人的话:“很多事儿不像你想的那样,谁都没办法,你就得承受……”

在超市里一圈一圈地绕,不想回去。天气那么冷,没人帮我提东西,没人给我买烤地瓜,没人心疼我这么晚还加班,没人问候我这一天过得好不好。一圈一圈。没有人在意我。回家也是我一个人。一圈一圈。很多老太太在抢购鸡蛋——我不需要鸡蛋。很多小夫妻在抢购打折的面包——我也不需要面包。一对对男女推着购物车穿梭在我身边——他们是否真的相爱,会爱多久,会怎么分手,会不会分得很难看,像他和她,或他和她会不会明明不该在一起,却互相折磨,直到对彼此一点儿心疼都没有,只剩下恨意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突然明白,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想问问那个狠狠扯住女孩辫子的男人,她最后一次让你心疼,是什么时候我想问问这个随口说出冠冕堂皇的话语的男人,你面前的这个女孩,因为你的遗弃,哭得像个泪人一样,你果真一点儿都不心疼吗

我想起闺密赵小姐有一次说起跟男朋友闹别扭的深夜,她一个人在操场上绕,走在那么醒目的球场灯光下,无非是为了让他想找她的时候,马上就能找到她。可他没有来,电话也没一个,短信也没一条。她坐在灯下,渐渐冷了,困了,才不得不回家。房间里,他面对着电脑或一本书,安详地坐着。看见她,什么也不问。赵小姐跟我说:“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即使有时候他会象征性地问一句,但是……我知道,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心疼。”

爱情只有有无之分,没有深浅之别。在生病的日子里,因为炎症而高烧不退的夜晚,妈守在我床头,我疼痛又虚弱得说不出话来。去小诊所打针,一步步挪过去,400米的路途要走上20分钟。手术时的恐惧,不停地跟大夫聊天来掩饰的窘迫。手术后自己走出来,对众人比个“v”字手势。术后几天走路时撕扯的疼痛,换药时切口一次次被扒开的刹那,我紧紧捂住自己的嘴,不叫出声来……

所有这些,我多么努力地去做到,不让谁看出我的难过和无助,不让人心疼我。近乎偏执地守卫身体的隐疾,不告诉任何人感官的刺激有多强烈——无非是因为,我怕我想能心疼我的那个人,并不能做到那样的心疼。我怕这样的一个他,会让我忍不住腹诽。可我不忍心责怪他一分一毫,因为如果他因为我而负累,我一定会心疼。

某年某月某一天,永不永不说再见

有个女孩儿非常希望能看见男朋友的眼泪,那个坚强的男人从未在她面前流过泪。日子一年年过去,他们的幸福让女孩儿愈加好奇,他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哭一次呢

“傻瓜,别试着想看见我的泪,真有那一天,肯定是有非常悲痛的事情发生。”他说。

女孩儿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她想知道男人的眼泪是什么样的,究竟是苦是咸上天给了她一个机会,天使光顾了她的家。

“真的想看见他的眼泪吗”天使问她。“能有办法吗”

“可以,不过你会消失几天。”

“到哪儿去呢”

“你会变成空气中的水,但你能时刻陪着他、看着他,你愿意吗”

女孩儿点点头,瞬间就变成了空气中的水。一切都是新鲜的,去看看他在干什么。

女孩儿停在男人房前的窗户上,她看见男人正在辛勤地工作,计算数据,制作图表,忙得不亦乐乎。其间,他走到电话机前。她想起每天晚上10点他们都会通个电话,他打不通电话会怎么样呢她瞪大眼睛看着。果然他拨了好多次都没人回应,他不免猜想着,难道她这么早就睡了让她睡个好觉吧。

男人嘴角浮现出温柔的笑容。她却有点儿失望,为什么他不着急呢

第二天,男人准时上班下班,忙碌了一天,回到家马上又给女孩儿打了个电话,仍然无人应答。男人开始不停地打电话,拨遍了所有朋友和亲戚的号码,但没人知道女孩儿去了哪里。男人似乎有点儿急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女孩儿却因为男人在意自己而有些得意。

男人穿起外套,冲出家门,女孩儿紧随其后。

男人先来到女孩儿的家,大门紧闭,邻居说昨天晚上就没见到她。女孩儿的父母以为他们两人在一起,看着二老斑白的鬓角,他不忍心告诉老人,她失踪了。独自离开时,他眼里满是焦急,她不禁开始后悔了。

整个晚上,他没睡觉,找遍了他们约会过的所有地方,到处都有她的身影,可又找不到她。一夜的奔波让他憔悴了一大圈,连他一向整洁的下巴也长出了胡子。他累了,瘫倒在沙发上。她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胡楂儿,想给他盖条被子,可她只是空气中的水啊!她想对天使说:“我不想看见他的泪了,让我变回人吧!”可天使没有再光顾她的家。

第三天,男人依然要上班,但眼睛里没有了以前的光彩,走着路会突然转过身找什么。她以为他发现了自己,可她只是透明的水汽啊!她只能笑自己的天真。男人下班后不再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他们约会的老地方,那儿有棵老梧桐树。他坐在梧桐树下的座椅上,显得那么孤单。他好像在想些什么,在等些什么:“你会出现的,对吗”

第四天,男人又来到这里,并带来了一块小玻璃石,里面还有一艘小帆船。

他不发一言,只呆呆地望着玻璃石。她想起他们说好,以后要一起出海旅行。

第五天,男人没来,她在他的床上找到了他。他在睡觉吗看着他苍白无神的脸,她心痛得快要死去:“天使,你归来吧!”

第六天,男人把玻璃石扔进了大海,让他的心一起沉入大海。她一阵心酸:“天使,让我变回人吧!”

天使终于来到了她身边:“太晚了,你马上就要离开这世界,和他吻别吧!”

她的泪瞬间落了下来,一周的消失就让他憔悴成这样,要是自己真的不在了,他该怎么办她吻了吻他的唇,发现他的唇上有一滴泪,那就是自己。原来男人的眼泪就是她!

她放声大叫道:“不,我不要离开……”

还好,这只是一个梦。

她在庆幸的同时告诉自己,再也不要看见男人的眼泪了,因为那意味着自己的消失……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小说与电影都喜欢描述这样一个人:什么都有,唯独缺爱;开始都好,为爱堕落。

现实里为爱堕落的人太多,何必找一个伤情的角色来刺激。那些写爱的人、演爱的人,通过这条路径卫冕与取悦。当自己得到快乐,这快乐有几分虚实……没有人知道。

一个人为爱堕落,是因为除了爱,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将爱当作终结,才会堕落。

在路上的人,永远不知终点在何方。翻越一座高山,还是高山;穿越一片沙漠,还是沙漠。始终看不到希望,也就感觉不到征服的欲望。爱情也一样。对爱有征服心的人,会看得很重,势必要到达、要超越、要实现。这份重,与信仰不同,以满足欲望为重心。

如果只当寻常,就不会出现这种情绪。任何极致的、强烈的心绪都会使自己置身险恶境地,而不自知。有人问,如果得不到怎么办。得不到就得不到,做自己,给需要自己的人释放爱意。譬如,孩童、老人,一个受伤的有情人。

爱是心甘情愿。所谓的堕落,也是心甘情愿。

即使爱,也要爱得高贵克制。不矜持、不造作、不彻底、不窒息。没有人能把爱进行到极限,再爱你的人,也会对你存有保留。它意味着,一些心事不会与你分享,一些过往不会让你知道,一些生命中重要的人不会让你遇见。

爱而不得,往往因爱生恨,做出极端的举动。自杀、自残、伤害他人、消蚀生命。伤人三分伤己七分,毁坏别人,也意味着毁坏自己,彼此都不能承担。

如果没有救赎,只能堕落。

再相爱的人,彼此独立,无法相容,亦无处相融。你终于明白飞蛾扑火之心去爱的人,其实是幻觉。没有人能成为自己,没有人能代替自己,获得这超越一切的爱。所以,爱到用力会烧灼,腾空而上的火焰落得粉身碎骨。前提是,你为此甘愿孤注一掷。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爱到飞蛾扑火,是很伤痛。”

就像歌词里说的:人太忠于感觉,就难好好思考。可是为情奉献,让我觉得,自己是骄傲的、伟大的。

世上的感情,大多朝生暮死,即使进行到最后,也是表面的和美。没有一份感情是完美无缺的,真的没有。因为计较而失去,因为桎梏而窒息,因为痛而忘了当初安静的触感。如果没有爱来治愈,还有什么能让一颗受伤的心放入器皿,供以休养。

毁坏身体的代价是成为被对方攻击的缺口,买醉、滥交、轻贱,都是不自爱的表现。为爱堕落其实是为自己堕落,而不是为某个人。年少时,我们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以为还很年轻,以为可以为一个人舍弃一切。父母、孩子、玩伴、信念……甚至自己,这些通通都可以舍弃,紧紧抓住一个人不放,换来的是他无休止的逃避、厌弃与伤害。

每在身体上划一道伤口,就意味着与这个世界背离一分,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荒凉的尽头。半身入土才发觉,当初遭受的痛苦、绝望、抛弃、质疑,不过是偏执心在作祟,冒一生之风险,无所谓伤害,亦无所谓痊愈。

为情奉献没有错,全世界的人都在为情奉献,有些人不求回报地奉献,有些人平和地奉献,有些人奉献后转身即忘。可你要知道,情如火灼般热,不会烧一生一世。所以,没有人会为情奉献一生。却值得为一个爱你的人、一个正与你厮守的人,去牺牲,去冒险,去爱。

某天,遇见一个人,未爱之前先问一声:我愿意用一生为你冒险。你也愿意吗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母亲谈起初恋,那个叫春喜的男人,微笑中带着遗憾。她说,从前只是一个人回忆,现在有人陪着一起回忆。

人到一定的阶段,就难以承受一个人的回忆。不是因为往事太重,时间太长,而是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清醒寂寞的事。如果超出控制,就证明自己老了。

说到爱情是用来回忆的,我非常认同。比如,年少的时候,母亲与你分享她的回忆;长大后,与亲密的异性分享回忆;成家后,与孩子分享回忆。不见得对方要懂得、能理解,与你静坐一刻,也是极好的。然而,我们未必就在对的时间找到对的人陪自己坐下来,所以回忆还是一个人的事。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很长一段时间,执迷于这句话。这是否是一种业障,不得而知。佛要我们抛却迷障,如果那样的话,就不是俗家弟子。在我们未历尽红尘中事时,还是甘愿做一个俗人,尝一次俗情,不负生命光临这个世间。

始终觉得,如果没有经历爱,人生就是不完整的,即使它带来伤与痛。人因心存苦痛,才会活得彻底。那份心中的安然,也是由不安修炼而来的,没有人天生持有一颗安定的心。

春喜小时候出过家,后来还俗。还俗之后也不肯留发,一身布衣,一双草鞋。这是他给母亲的第一印象。她说起他的种种,眼神里有清澈、悲悯的笑意,好像回到遥远的过去。但我知道,她已经在走向衰老。

一个人沉溺回忆不可自拔,说明他的心趋向衰老。不要害怕,它见证成长、流年、迁徙、动荡,见证生命力的顽强茁壮,同样见证感情的深与厚。但我们的回忆,或者说你的回忆,它是个人事情的同时,也是一件客观的事。所以,不要把回忆当作还爱着他的因由,这证明你内心的软弱与不安。感情一旦现出软弱性,就容易受伤。

十几岁时不言不语,不想倾诉也不愿倾听。二十岁时,更多的是倾诉。三十岁,只想做一个倾听的人,包容来自不同个体的抱怨、奉承、赞美和诋毁。试着做一个倾听者,也许还未到达那个年纪,但有这个必要。

一颗星的陨落也有擦亮光明的轨迹,即使稍纵即逝。所以,回忆才显得那么动人。多数人因了这句:“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它源于一首诗。写诗的人叫聂鲁达,一生风流,也曾为一个女人痴迷心碎。

我不再爱她,这是确定的,但也许还爱着她。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烟花再美,不过瞬间。爱情便是美丽易逝的烟花。你并不确定爱过的人是否还爱着你,你只是无法再与他在一起。是命运不能让彼此承担,是流年不能让彼此拥有。一年一年,梦断惆怅,思念空流,再也回不到从前。相爱不过一刹那,却用整个余生忘记。

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十几岁时爱上一个人,却不能与他走完一生。遇见一个并不算爱的人,勉强与他生活,磕磕绊绊、吵吵闹闹地过了半生。情去了,意淡了,不记得发生在何时、何地,不记得初见的场景、恋人的模样……偏偏记得,天明未明之时,蔷薇盛开的心动。那是心中,根深蒂固徘徊不去的执念。

我们有时爱上的,是心中固执不去的影子。明知终将分离,消失于茫茫人海,此生再也不见,却依旧记得某一刻,曾为一个人动情,舍不得遗忘。

“多少个如今的夜晚,我曾拥她入怀。我的灵魂因为失去了她而伤痛。这是她最后一次让我承受伤痛……而这些,是我最后一次为她写的诗。”

不负如来不负卿

今儿办公室一个大四的男孩来投稿,学计算机,热爱文学,小说写得很不赖。同事都三三两两聚过来翻稿子,算是从专业角度给点儿建议。小男孩后来坐到我旁边,说他最爱的是填词。同事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原来从前都有过这样的阶段——初中时候,我负责班里的运动会稿件,连赞长跑运动员都用的是《青玉案》。我跟小男孩大概说了说我的建议,他很受用,似乎对我充满了信任,问了些问题,若有所思,又不断从厚厚的书稿中拣出一两页双手递给我,说他的写作思路。看得出来,他完全陶醉在写作这件事里。他跟我谈起他笔下人物的原型——女主人公是他女朋友。“我也没想到今天能有勇气来……今天本来是要一起出去玩儿的,昨天我一句话说错了,这孩子就又不理我了……”我也有点儿窘,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又是工作上的关系,他又何必说这些。“这孩子呀……”他又说了一句,但马上补充,“但我把她写得很好。”

我有点儿感动了,不知是为了他对自己笔墨的珍重,还是为他满脸对她的牵肠挂肚。于是问起他大四找工作的事,要不要考研等。他眼睛还是不离自己的稿件,不时又递过来一两页纸,很安然地说:“不考研了,岁数都这么大了。”我没忍住,笑了出来,问他多大。他抬起头,给了我一个极其青涩而阳光的笑:“马上23啦。”

一屋子同事都慨叹开了,老气横秋地报出自己的生辰。而我陶醉在男孩的那个笑里,迟迟出不来——这么稚气干净的笑,好久没见到了。聊了一会儿,他突然问我:“您说,填词有出路吗”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我对面的男编辑先说话了:“作为爱好……是很好。”男孩点点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我想我们都有点儿怅然,为这个或许我们都曾问过的问题,现在看来居然如许荒谬。送他出门,他迷糊得找不到下楼的路,过一会儿又打电话过来,说忘了东西在我们办公室里。我一看,有个塑料袋放在主任的电脑机箱上。他说先放着吧,过几天他再过来拿。“谢谢老师。”他嘿嘿笑着,挂了电话。“老师”,我回味着这个称呼,百感交集。有点儿担心,这样一个温良又有些才气的孩子,粗枝大叶,满怀理想,在社会上将遭遇怎样的风云际会,最后泯然众人……当然,最好他运气好,能把那个无邪的大大笑容和坚持写作的习惯多保留一段时间。大学的院内选修课,有一门叫西方现代思潮。老师很年轻,其貌不扬。但他一讲起课来就与平日完全不同,神情和语气饱含深情,仿佛在沉吟一首长诗,光芒四射。我爱死他口中的文艺复兴,起高楼宴宾客的情景都在讲台黑板之间一一重现,那种捭阖又不失浓墨重彩的厚重感,大抵“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也不过如此。他谈起拉斐尔的生平和画作的时候,既亲切如聊起邻人逸事,又深情似称颂自己的爱人……一次快下课了,他停下来,说学历史的人其实蛮尴尬,什么都要懂一点儿,但什么都不精专。“但我就是喜欢历史这一门,真是没办法。”他说。我记住了他的这句话。将爱好作为职业所收获的成就感,大抵是只为谋生而工作的人所不能比的。这样的职业选择,仿佛性格决定命运一样,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必然性——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如若真能找到一个黄金节点,愚笨如我,即使再重活一千次,也很难再做他想。前几天,爸又问起我是不是报考公务员,我还是摇头——再说吧,我很懒。就这样吧。

关于我们的爱情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夏玮,大一。我第一次看到安生时还以为他就是南平。在回家的火车上,我遇到了安生。他看着我微笑,有南平一样的笑容,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的独白:你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假如有一天你遇到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上天真的给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安生很自然地跟我们聊天,然后又自然地要了我的手机号码。聊天中我得知我们是同一所学院的,只是不在一个校区而已。不过,我很快就要搬到他所在的校区了。他用短信告诉我,他喜欢我。可是那时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我告诉他,他出现得太晚了,他说没关系,他不会放弃的。其实他不知道我也喜欢他,因为他有南平一样的脸庞,并且我爱南平,我的初恋爱了四年。我的男朋友叫严健。同样有和南平相似的地方,他们都爱篮球,而我也是。

2004年的元旦,我送我爱的人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严健,大一。当我送夏玮上车之后,我透过玻璃窗看到夏玮寂寞的表情,有些说不出的心痛。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有复杂的身世,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尽量不过问她的过去,我是不愿她想起难过的事情。我总是很小心的保护着她,她一难过我就手足无措,她一笑我就能开心好久,她有一种感染力可以影响很多人的情绪。我很爱我的夏玮,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我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我要娶她。可是我并没有料到2004年的元旦的分别注定了我们的结束,安生的出现动摇了夏玮原本就不太坚定的感情。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其实不论是我还是安生都只是夏玮思念南平的一个证明。我是院篮球队的,夏玮很喜欢篮球,但她从来不打,只说自己没有运动神经。其实她是心脏不好,我很努力地打球,因为,她每次看篮球比赛的时候都很快乐。我希望她一直快乐。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安生。大一。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夏玮,她有着很寂寞的表情但不能掩饰她的美丽和可爱,我冲她微笑,因为我已经喜欢上她了。我很自然地和她聊天,很自然地要了她的手机号码,然后发短信告诉她,我喜欢她。她很惊讶,但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另一种东西,我猜不出那是什么。她告诉我,我晚了,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对于这一点我并不介意,我相信她会喜欢我的。我有这个能力。原来夏玮和我是同一个学校的,而且她们系就要搬到我们的校区了,我觉得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7个小时后夏玮下车了,我开始想她。我知道了夏玮很喜欢篮球,而我最擅长的是足球,不过以后我会多练习篮球的。夏玮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孩,她让我一见钟情。

夏玮。回到那个不是家的家,刚洗完澡就接到严健的电话,他真的是很关心我的,我想他一定是不放心我。他总怕我跑掉把我看得紧紧的,我想自己就像一个被粘住翅膀的天使,不能自由地飞翔。接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安生,那个和南平相貌一样的喜欢我的男孩,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我和严健说了几句就挂了,觉得他已经不能再代替南平了,安生的出现让我有想和严健分开的念头。毛毛一直陪着我,她是我惟一的姐妹。我们一起长大,我们之间一直很有默契,心照不宣。她知道我的感觉,知道我喜欢南平,但她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了他四年。关于遇到安生的事我没有丝毫的隐瞒,我告诉她我喜欢上了安生,她明白那只是喜欢,不是爱,我只爱南平一个人。寒假就在我和安生的短信以及严健的叮嘱中度过了。开学了,我搬到了安生的校区,开始了我和安生、严健的感情拉锯。我一直回避严健,他也觉察到了,知道了安生的存在,他说他不介意分手,只是怕分手了之后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照顾我,他说安生根本配不上我。我们分手后,我就和安生在一起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安生和南平相差得越来越远,他的脸上总有很阳光般的笑容,可南平却有一半阴郁的性格。慢慢的我和安生越走越远了。最后,我请了假外出旅行,好让自己明白自己的心情。我到底爱谁南平安生还是严健

严健。夏玮和我分手使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难过,我不相信我们就这样结束了。我会继续等待,等我的夏玮回来嫁给我。

安生。我不相信夏玮这么快就能和我在一起。有人告诉我说她不是个好女孩,我慢慢的开始和她疏远了,但我永远记得我初见她时,她单纯、寂寞的脸庞。夏玮走了,她说要去旅行,想看清自己,我明白她其实是在逃避我们分手这个话题,我想她是应该继续飞翔,她曾经是我的天使。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

忙得像被雷劈了的一天,活下去的唯一念想就是晚上你会来,裹挟着泥土的腥气和春天的青草味,把去山上挖的山野菜很吝啬地分给我几根。然后赖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闭着眼睛挥舞颀长的手臂,描述一整天的奇遇,再胡乱说话,在房间里不断走动,第一万次打开我的柜子,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书可以搜刮。你应该喝了一点儿酒,或者不止一点儿,但你喝酒从不脸红,只是困倦,同时又亢奋。你会一屁股坐在我的椅子上就不起来,然后随便点起鼠标,最后还是被我拽起来,又回到沙发上,从一堆文件的缝隙里望向我,跟我聊天斗嘴,也不管我是不是在忙。你像个香喷喷的蛋糕吸引着我。索性关了电脑坐到你身边,捏捏你有点儿发福的脸,拍拍你日益隆起的肚子,“走吧,出去请我吃个冰激凌。”

然后我们手牵手走出去,你还唠叨着今天上山鞋子踩到泥里了,继而从不忘了揶揄自己怕蛇,爬山很慢,挖的菜也比别人都少,那家农户养的狗真的很像山羊……诸如此类。你记得的冰激凌店再度出现偏差,我们走了一段路,去找那个莫须有的店,沿途你一再告诉我:“要淡定,要相信我,你看我从来都……”我就知道大事不妙。我买给你的黑色外套在一天的山风洗劫后被折腾得无比憔悴,此刻它跟你一起在夜风里猎猎地抖。我笑,你制止我笑,突然加快了脚步,我踮着穿了高跟鞋的双脚,一路小跑着,跟定你。冰激凌店果然不在你以为的地方,我甚至懒得指责你:“算了,去超市买个雪糕给我也行。”“哪儿有”你一点儿不淡定,像迷失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原地打转。我方向感极强地拉着你转身,进了最近的一家超市。挑一个雪糕,一块五。“给钱吧。”“咋不挑一块的呢!”“闭嘴。”你笑,掏钱。我走出超市,一只手拿着雪糕吃起来,凉凉的感觉舒服极了。这还是今年入夏我吃的第一根雪糕。你赶过来拉住我另一只手:“三儿,有那种盒装的,要不”“不要啦,贵。”我们心满意足地继续向前。“我今天忙得跟被雷劈了一样。”我说。“嗯,你天天加班。”

“我今天能活到天黑,就是因为想到你会来。”

“哈哈……那你看!”你得意极了。我撇嘴。“走,去前边马路牙子上坐一会儿,唠唠嗑儿。”你说。本来是并排坐的,你不知从哪儿掏出个塑料袋:“你坐这个。”然后自己毫无顾忌地坐在地砖上。我迟疑一下,把袋子放在你身前的下一级台阶上,坐下了。“为啥要这么坐诡异。”“咱俩很久没坐马路牙子了。”“嗯。”

两年前,你在我随身的本子上写下“我跟三儿吃了若干麻辣串,喝了若干啤酒,来动植物园偷熊猫”的那个周末夜晚,我们也是这么坐着的。我们似乎都比那时候苍老憔悴也柔软了,但这并不重要。就这样坐着,必须回头才能仰望到你。你在路灯下点了一支烟,烟气随着风向直冲我的眼睛,我只好又扭过脸来,望着来来往往的车流,把雪糕吃完。就这样坐了好一会儿——想起前几天被问及共同语言和有没有感觉、有没有话说之类,我就顺理成章地想到你我倒是从来不会没话说。转眼两年了,或许我对你的恨并不少于对你的爱,这是我喜忧参半的生活。你上次来我办公室帮我加班的晚上,我用手机偷拍了你工作的视频,没事的时候就会看两眼,看我们那么自然地聊天,各忙各的,你偶尔抬眼看我一下,我偶尔抬眼看你一下……一切都这么好,似乎在兜兜转转了很久之后,万事万物终于回归了它们本应该是的模样,像我们从前世开始就这样彼此眷顾,心照不宣,一直到现在,到以后,流动着,又固若金汤。那天是我们在一起整两年的纪念日,但并没有怎样庆祝,也没有互赠礼物。按照平常标准,无论你还是我,那天过得甚至不算顺遂。出了集团大门,我把你揣在口袋里的手拽出来,“别装模作样的。”我们的手牵在一起。你告诉我,今天又有了怎样怎样的麻烦事,我心想:嗯,可你还是来帮我了。那天跟人聊天,他问我怎么追姑娘,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说他这人很不长情,从没跟一个姑娘在一起满一年。我说那也不见得都怪你,有些事很难说的。于是我想起我们在一起已经两年,这两年不是没有世事变故,也不是没有人心流转,一度闹得那样凶,一度似乎也很凉薄,但毕竟还是在一起。从前我常自觉是我一人在支撑,现在却清楚感觉到你也在维系,你也在珍惜,你也在努力。你对我的种种宠爱和宽宏,倚重和信任,你生活习惯和性情上的艰难改变,一点一滴,涓滴成河。一种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情绪如墨水渗入清水一样在慢慢洇开,慢得你无法单单将目光长久集中在某个点上。我不是薄情的人,我的长情已经让许多人认为是匪夷所思。可我还是得承认,这是第一次,我爱一个人,爱了这么久,不是因为习惯,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虚荣,不是因为仇恨,不是因为任何的现实原因,且并没有转化成友情或亲情等任何一种情感。我那么笃定,所以每一步的选择才如长途跋涉一般左右两难。可而今我们走到这里,直面内心,我自知即使再咬牙恨恨的时刻,我也不曾有过一丝后悔和厌倦。每天早上我那么艰难地起床,洗头发,吹头发,穿上西装或风衣、高跟鞋,走出门,来到办公室,开电脑,开文档,打电话,接电话,应付一摊事,啪啪啪打字,咔咔咔按计算器,唰唰唰翻片子,嗒嗒嗒的高跟鞋声在楼梯和走廊里一刻不停地回荡……我像任何一个男人一样tough,甚至比男人们还更tough一些。只有当你出现在我面前,那个坚不可摧、永远微笑的我才心甘情愿地退下。你像一根犀利的针戳向虚张声势的气球——“噗”,我就换了真实的脸、真实的心,软软地靠在你膝盖上,吃着雪糕,回头仰脸看着你,傻笑,像个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17岁小女孩,有一肚子说不完的委屈和笑话,要倒给你听。我要的这么少,却只有你能给我;也只有你给我,我才要。如果你能对我更好一些,就最好;如果不能——那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吧。

爱情包裹

你从白沙湾寄回了一个包裹,我在拆封时一直挣扎着。你与我的爱情,如今到底……

认识阿宝是在多雨港都的一次旅行。那时候,我一个人开着车去宜兰,旅行途中刚好经过基隆。阿宝在基隆庙口的夜市摆摊。我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形容词可以形容她,因为她跟基隆的辣妹一比,就显得逊色多了!可是,她有着不同于庙口辣妹的味道,至少,我觉得她是比较朴实的、认真的。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我刚抵达基隆的雨夜,虽然只是飘着毛毛雨,可是我怎么也提不起兴致,也许是这一天高速公路堵车的关系吧!到了酒店后,我便泡了个热水澡,以消除旅途的疲劳。我住的饭店是可以一眼就看到基隆港的,只要透过一道窗口,就是基隆港。酒店的冷气温度低,我便打开窗,让外面的热空气流通进来。这个城市到了晚上的时候,其实很美,因为在这里我听不到吵闹的车声,没有摩托车大队地呼啸而过,也没有聒噪的喇叭声,更没有鼎沸的人声,也许,是港都多雨的缘故。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死不了人。

离开酒店,我一步步地走向喧哗的闹市区,这时竟下起雨来。而我总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很像雨点打在镜面那种悄悄然的感觉,没有声音与反应。穿过长长的街,到了基隆著名的夜市。可能是一路上还没有吃过东西,我的鼻子灵敏地嗅到了一种微微的油腻味,又让人觉得是悠香和自然。虽然我不是美食专家,但觉得这味道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幸福。“小姐,来一份水煎包。”我说,“这里的水煎包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很香但不腻。”

“嗯。”她给了我一个甜美的笑容,“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水煎包就像是我初次见到的她一般,简单又令人着迷。她没有多余的粉妆,也没有迷人的外形,只一件简单的t恤加蓝色牛仔裤,散发着朴实的味道。这就是她,阿宝。今年22岁,专科毕业,已婚。我恣意地游走在基隆庙口的各个摊贩之间,这里除了美味之外,美女也不少。这里有太多浮华的都市男女。彩妆之下,人们看不到彼此真切自然的一面,人心也愈来愈冷漠,彼此难以琢磨。眼前的一切都被现代化的发展所改变,乡下的气氛已经很难找到,这里除了喧闹,什么也没有。

雨下得愈来愈大了,可是人潮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减少,这或许是素有雨都之名的基隆另一大特色吧。我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所有的摊贩都围成了“口”字形。这里明显是经过规划的,小吃摊与饰品摊被分隔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井然有序。就这样,我在庙口夜市绕行了一圈。也许是旅途劳累,才十二点多,便有一阵困意袭来。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幸福的味道,立刻稍稍振奋了精神。“小姐,麻烦再给我一份水煎包。”

“呵。”她依然是点点头,给了我一个微笑。“都这么晚了,还在做生意啊”

“对啊!讨生活。”她手脚麻利地把刚出炉的水煎包装进了纸袋里,说,“先生,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我左手接过了那一袋刚做好的水煎包,右手递上了一张一百元钞票。“不用找我了,谢谢!”她还来不及反应,我已经先消失在人群中。我想,她看见我背影消失的那一刻,一定讶异着什么吧!

“幸福的感觉。”我在回饭店的路上反复地告诉自己,“真的很幸福!”

有一种想念是寂寞的。那一年冬天,阳光透过百叶窗洒满了床沿,阿宝从远方捎来了一封信。我们都知道,那一年不可能重来。也许是冬天的气温太低吧,我只愿多待在棉被里。至少,这一刻,我的感觉仍是温暖的。梦里,我仿佛看到回忆变成一张张照片正在回放,我看到自己与阿宝还在熄了灯火的垦丁小木屋里,我叙说着她还未曾了解的地方,而她则一直专注地看着我。“你看看这张,这张是在鹅鸾鼻。”

“还有这张,是垦丁的灯塔,夜里的时候,往外海一望,你一定会觉得世界是如此宽广。”

“还有这一张,这张你一定比较熟悉,这是龟山岛,远远看去,会发觉其实它驮伏着的模样很像一只大海龟。像这样……”我在床上做了曲着身体缩四肢的动作。她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真希望能多跟你在一起!”我转到阿宝的身后,紧紧地环住她的腰,轻声地说。“嗯……”她没有多说话,只是这“嗯”的一声,空气似乎凝结了。那一刻,爱情的热焰透过肢体传达给彼此,也温暖着我们冰冷的心灵。

“幸福的感觉可以延续吗”清晨,一觉醒来,我这么问自己。桌子上还摆着昨夜买回来的水煎包。梳洗完毕后,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搭配水煎包,咀嚼着昨夜曾有的幸福感觉。虽然水煎包已经凉了,可是味道并没有改变多少,只不过多了一点冷冷的空气和昨夜的余香。记得朋友说过,隔夜茶没有刚沏好再稍稍冷了一下的茶的味道好,可是还有昨夜残余的茶香,带着淡淡的苦涩,虽然不深刻,但是隽永。现在,我很难记得阿宝的模样了。毕竟我才见过她两次面,一切都比较生疏,没有太深的印象。我像一个幼小的婴孩,只能用小小的视野去回忆我们走过的地方。我所能记得的,大概只是她绑着马尾,认真做生意的模样,还有那淡淡的幸福。吃完早餐后,我驱车离开基隆。该是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时候了!

车一路开过滨海公路,右边是山,左边是海。原来山与海的距离,竟是如此近。而那位卖水煎包的年轻女子之于我呢那幸福的感觉之于寂寞呢

我知道自己已经踏上一条充满危险的道路,随时都有翻覆落海的危险,如同她与我之间那段不可能的爱情。

“跟我一起走好吗我们一起离开这里,远离局限你的世界!你该知道,你的婚姻其实是……”我坚定地凝视着阿宝。“不!不要再说了。我不能这样对他,这是不可以也不被允许的。”阿宝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眼里泛着泪光,“我们结束吧,好吗我求你,不要再说了!”

“阿宝,两年了,我们已经辛苦地爱了整整两年了,难道就要这样放弃”

“不!不要!求你不要再说了!我求求你!”阿宝已经歇斯底里了,她像惊慌失措的小孩,窝在棉被里,躲到了墙角,一个人瑟缩地颤抖起来。“为什么不说难道我们要一辈子都像现在这样吗”我也忍不住怒吼起来。“不!我不要!我不要在他和你的眼中,变成不守妇道的女人。我已经努力维持那么久,虽然辛苦,可是我不要你们这么认为,求你不要逼我。”阿宝哽咽得说不出话来。“那我们呢我们的爱呢……”我几乎绝望了。周围的温度似乎突然下降到冰点,我与阿宝再也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空气中除了急躁的呼吸以及抽搐的哭泣声,还有阿宝不停的低声哀求声。

车辗转开过宜兰,到了罗东镇。我总会不由得想起一个人,这样的想念无关乎其他,只是一种感觉,就像庙口的水煎包。轻启唇齿,咬上一口,熟悉的感觉便会一股脑儿地蔓延开来!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想自己是否错过了幸福,抑或是幸福已经从我的身边溜走。酒店的冷气似乎还是和以前一样冷,我的旅程依然没有改变,可是我有着深深的失落。夜里的罗东镇很安静,街道上并没有多少人,除了火车缓缓地驶入站口,铁轨与车轮之间的摩擦发出明显的声响与火花外,我猜,大概只有我孤独的身影和这辆刚兜完圈的吉普车了。回到房间,我打开窗,让空气流动进来。所有的画面与动作竟是如此熟悉,仿佛都发生过。我躺在床上点了一支烟,一声长长的叹息……

“该回去找她吗”我问自己,“她会是我的未来吗抑或她只是过去的一个影子”

尽管时光流逝,尽管只有我还停留在过去,那未来呢会是我所能负担的吗还是我已无法触及了现在的我,所能掌握的又有什么

我吐出一缕白烟,但很快,它引走了我的思绪,眼前的迷雾消失在空气中。

亲爱的,夜将醒了,可惜我无法陪你看日出。因为我将在你醒来之前,先到达你无法触及的地方。阳光依然会在我们的心中留下温暖,且让我将此刻留在记忆里。会有那么一天,你我将回首细看,爱情,如潮水般涌来。

清晨醒来,我在枕边发现了阿宝的留言。她走了,没有留下更多的信息,除了外套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和梳妆台前断落的、我曾梳过的发丝……

我的梦里仿佛还有那么一幕,阿宝在离开的时候,还回头凝望着我,说着:“因为爱你,所以我必须离开。请原谅我……”

她离开小木屋时,窗外一定下着雨吧!她小巧的身躯快速地踩过沙滩上的每一粒沙,她一定是迈着艰难又沉重的步伐吧!而我昨日与她堆起的沙堡,已经被海潮侵蚀颓圮了。海将我们隔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一边是海,另一边已成沙。所有的交集只剩记忆的海湾,任由海水拍击沙岸。“还会再遇见她吗海水还如昨日平静”

“还会再遇见她吗基隆港的天空还飘着小雨”

“还会再遇见她吗一切都已是我的梦境”

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多年之后,我在秋末冬初的时候,收到了从白沙湾寄来的包裹。包裹里附有一张留言,上面说这是一个女子所写的信以及她希望转交的包裹。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拆开了包裹,包裹里有一封署名给我的信,上面有熟悉的字迹;一罐沙,让海潮侵蚀了多年,未曾风干的、潮湿的沙。

亲爱的,小宝刚出生没多久,我便带着她到了我们曾经相爱的地方。我知道她是懂得,因为她不哭不闹,只是静静地看着海,很像你当年专注的模样。我知道,你也会懂得。那曾是属于我们的爱情……

我再度开着车子到了基隆,这一次,驾驶座旁的位子依然是空的,除了后车座上那个才四岁大,喜欢倒在我怀里哭泣、撒娇的小宝……

我再次来到了喧扰的基隆庙口。小宝似乎也是懂的,当初她妈妈飞出车外时,是多么勇敢地将她紧紧抱入怀中,虽然小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但我知道她是懂的。“乖,亲爱的,不哭不哭。爸爸疼你……”

我的泪在此刻禁不住也流了下来。也许是回到相遇的老地方;也许因为想起了阿宝,想起了她当初的模样,想起我曾经犯下的错;也许因为小宝太像她妈妈了,甚至连哭闹的样子都是那么神似。所以,那一天,在我们的争执不下,妥协之后……

好好地封藏彼此内心的这一段记忆吧!品味生命像是品味一杯咖啡,总要有些苦涩和缺憾,才能在银汤匙搅动香醇完美的那一刻,飘逸出淡淡的香。我将那罐未曾风干、潮湿了很久的沙倒了出来。阳光曾是如此温暖我们的爱情,多年以后的今天,依然如此!就让记忆变成一把永不褪色的银汤匙吧!不断地搅动那曾经潮湿了许多年的——爱情。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亲爱的,我将在时光老去之后,回想多少爱情的体验。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捡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上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粲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冻,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下放至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捡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除了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

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也没有人骂过我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幅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儿,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地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儿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儿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了。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像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了。我怕她。有一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了。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地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并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迫不及待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20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像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一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说:“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了一会儿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地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退。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儿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轻捷步履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儿像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儿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儿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地打量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落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时,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地笑:“我这是在哪儿”哲野紧张地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地笑,如果我生病就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医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儿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地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当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微笑着,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地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地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地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像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

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去抹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地毕业,就职。

我愉快地生活,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倒,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冷静地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儿。”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工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了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而悲伤,清晰地看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在一天天飞快消失。

哲野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待在书房。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摞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10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像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地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飕飕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地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摞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让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儿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20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的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宁平和地生活,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整理书房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雅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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