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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雀九幽(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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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兰妖妖娆娆地靠在炕桌边,似笑非笑道:“我们三个之中,就属阿姆的身手最好,其次才是你,阿姆若是病倒了不能出门,不就轮到你陪在祭神侍女身边玉里,想争宠,说出来就是,也不用使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吧!”

玉里的脸彻底沉下来:“埋兰,你别血口喷人,昨晚我可没碰那些装鲜果的筐,是你领着底下那些侍婢收拾的,你忘了”

“你是没碰那筐,可是你亲手洗的水果!”言下之意,不是你在果肉上动了手脚,还能有谁。

“都别吵了,吵得我脸更疼了!”

阿姆抱着脑袋,哀怨道。

埋兰掐了一下阿姆的胳膊,“死没良心的,我给你出气,你看不出来”

“也不一定就是玉里姐姐啊。”

埋兰怒其不争地瞪了阿姆一眼:“你没看见,你亲爱的玉里姐姐有事没事就往祭神侍女身边凑你陪着祭神侍女外出的两晚,你玉里姐姐可是翻来覆去彻夜难眠的……”

随着埋兰的话,玉里憋红了脸,像是被戳破了什么心事;须臾,却是笑了,“啪”地一下,不轻不重地将手里的巾帕扔在桌案上。

“什么彻夜难眠,说的是你自己吧,”玉里道,“也不知道是谁昨个黄昏提前跑到山寺侧门,冒着雨眼巴巴去等人家,结果却被撵了回来,真是好没脸面!”

底下人越不和,做主子的就越高枕无忧。

朱明月此刻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局面。当然,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从坚固壁垒中寻找微不可查的薄弱点,既要分而化之,就像对付那些影卫;还要因势利导,就像对付埋兰。

推开门扉走出屋舍,朱明月捧着水晶果盘来到院中,身后是争吵不休且愈演愈烈的互斥声,而她已经没必要去面对屋里那三个奴婢之间的勾心斗角。

将果盘里仅剩的一些鲜果丢进天井里,再抬起头时,就瞧见那释罗拖着一条有些跛的腿,一瘸一拐地跨进院门。

“您这是怎么了”

天光初开,朱明月未戴面纱,一张面庞笼在霞光中若芙蓉绽放,且清且艳且娇柔。十几岁的小姑娘,居然有这般风姿仪态,令人忍不住侧目。

“老奴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

那释罗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强打着笑容,眼底下却是一片乌青,像是整夜都未合眼的样子。

朱明月关切道:“若是身子不爽利,您大可派一个家奴过来,何苦亲自跑一趟。”

那释罗摇头道:“那些粗手粗脚的蠢奴才,哪里能将祭神侍女照顾周全。老奴已经在山下安排了马车,这就要去孔雀湖,烦劳祭神侍女去准备准备。”那释罗说到此,往她身后瞧了一眼,奇道,“对了,怎么不见玉里姑娘她们”

玉里正在屋里忙着跟埋兰吵嘴。

“那释罗管事说要去孔雀湖”朱明月问。

那释罗点点头:“那是芒色寨子西面的一处湖泊,风景秀丽,湖畔更散养着上千只孔雀,芒允也由此被戏称为‘孔雀之乡’,出名得很。祭神侍女难得来曼景兰,务必要去瞧瞧!”

让她看孔雀……

在元江府,那九幽就素有“白孔雀”的美誉,可见摆夷族对孔雀的尊崇和喜爱。但那释罗日日来她跟前报到,一连推迟了两次领她去见那九幽的机会,拖到而今已然七月十一,不但不再提,还专程安排她去芒色寨子看孔雀……看来那九幽短时间内是不打算召见她这位祭神侍女了。

阿姆的脸肿了,身边离不开人,于是,因为阿姆跟玉里吵得不可开交的埋兰,理所应当留下来照顾她。今日也不需要假祭神侍女替朱明月出面,那个体貌特征与朱明月有着八分相似的婢女被打发下了山门,跟玉腊待在一处。

只带着一个玉里,朱明月在随后跟着那释罗走下山门,主仆两人坐上了去孔雀湖的马车。

“小姐,其实奴婢跟埋兰……”

车上,玉里看着朱明月欲言又止。

“埋兰不太喜欢你”朱明月问。

玉里有些尴尬:“是、是啊,她的确跟奴婢有过龃龉。”当面闹翻却是头一次,也不知那埋兰发的什么疯。

埋兰不是发疯,而是昨晚被朱明月的话刺激到了,罪魁祸首就坐在这里,轻描淡写地对玉里道:“你是因何到我身边的,我心里有数,放心,我会护着你。”

立场鲜明的话让玉里所有的解释都省了,也安慰了她有些不快的心绪,玉里在松了口气的同时,不禁想起临出门前,朱明月说要带着她而非埋兰的时候,她可没错看,埋兰咬牙愤恨的模样,连眼圈都红了。玉里又想起阿姆那张红肿不堪的脸,要不是阿姆突然出了事,眼下恐怕也轮不到她独自一人陪同朱明月。

玉里心中第一次冒出此般想法:若阿姆以后都出不了门,其实也挺好的……

芒色寨子离中城不算太远,绕着寨子往西而行,五里路外就是孔雀湖。经过昨夜的小雨,这一日的天气格外晴朗,暴晒的阳光投射在湖畔的一排排的桫椤树、垂榕树、棕榈树上,叶片鲜亮,泛起蒙蒙的白雾,明媚得有些不真实。

宽阔澄净的水面,也被阳光晃得一片灿烂,粼粼的波光中倒映着两岸的绿株、花卉,还有美不胜收的亭台水榭和精巧竹楼,恰似一幅浓墨重彩的绚丽画卷。

远处传来“嗷喔——”的鸣叫。

朱明月曾在宫中见过孔雀,正是由元江那氏的土司那直亲自进献的,蓝、绿二色,均为雄性,拖着又长又大的尾羽,头顶还有簇高高耸立的羽冠;一旦开屏,尾羽抖动沙沙作响,展示出五色金翠线纹的大羽扇,以及尾端的一颗颗暗蓝色镶绿边的圆圆眼斑,吉祥华贵,美丽夺目。

这一处湖畔,却散养着上千只孔雀。

成群结队的绿孔雀、蓝孔雀、白孔雀,还有黑孔雀,在盛满阳光的水岸边踱步,恣意舒展着自己的羽毛。有几只从栖息的树顶窝棚里滑翔下来,双翅展开,如一抹绚烂的星坠,划过浓密的雨热林间,让人恍若以为瞧见了凤凰于飞。

朱明月没见过凤凰,却在湖畔一间屋舍前,看见了一个蹲在地上为孔雀投食的男子。

七月的勐海,熏风日暖,鸟语花香。波光潋滟的湖畔团簇似锦姹紫嫣红,怀揣着一个笸箩,白衣翩翩的男子站起身,数百只孔雀在他身后随着他亦步亦趋,一人,百雀,从花丛边迤逦而来,在那一刻,仿佛有和煦的花香随着男子衣袂上的熏香撞入了她的鼻息。

那男子的笑容,却比花香、熏香还暖三分。

朱明月也在这时走近,待真真切切瞧清楚了那人的模样,不禁有些诧异地瞪大眼睛,却恰好与男子的视线对了个正着,“你是……”

“你是……武定州的凤氏于绯”

两人同时开口道。

男子“咦”了一声,将笸箩端在右胳膊上,“你认得我”

同样是问话,后面这一句等同于上面那一句的回答。

越过地上的低头觅食的孔雀,朱明月径直走到湖畔的雕栏前,目光却不离男子的脸,注视片刻,禁不住摇头,叹笑:“……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那男人一愣,然后皱眉:“不妙,不妙。”

能被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认得,身为男子都会生出欣喜和优越感,而面前之人眼底冒出一抹惊艳却又骤然而逝,须臾就变成了懊恼。朱明月道:“什么不妙”

“区区在下应该与小姐素未谋面,今日乃是萍水相逢,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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