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追踪打鱼狼(1/2)
一阵洪亮的犬吠把我从宿醉中惊醒!
真稀奇,认识乔默这么久,我头一次听见她叫,还以为她是个哑巴呢。
她背对着帐篷,朝水泡子方向汪汪几声,又侧着耳朵听。看不见她的表情,只见后脑勺和仰起的鼻头,以往夹着的尾巴现在骄傲地翘着,她不再是丧家之犬了。
“瞧瞧,她开始上班了。”亦风喜道,“我昨儿看了乔默的项圈,是被她自己咬断的,那断口干脆利落。她其实完全有能力挣脱,但还是老老实实让我们把她拴在那儿好几天,就是叫咱放心,她不打算走。狗终究还是恋家的。”
“盗猎那么凶,狗牙也当狼牙在卖,她不敢再流浪了,说不定乔默亲眼看到了炉旺是怎么死的。”我眉头微蹙,又有点忧郁起来,“连乔默都找到我们了,格林为什么没回来,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认出了格林的伙伴乔默,睹狗思狼,我也觉得伤感和不安,儿子的发小回来了,儿子在哪儿乔默的到来仿佛给我传递了另一个不祥的暗示—我们重回草原八个月之久,方圆百里范围内都留有我们的踪迹,狼的嗅觉、感觉、洞察力比狗强何止百倍,狗都能发现我们,狼不可能没察觉,除非……
“要有信心,这么多牧民朋友都答应帮我们找。乔默的事儿你得这么想,流浪狗都能活着,自由狼难道还会饿死不成在没确认死亡之前,我们都得相信格林还活着!”
是的,必须相信格林还活着,这是我们能在草原坚持下去的原动力。可是时隔两年,莽原之上,没有跟踪器,没有定位,一匹野狼的生死又如何确认得了我们苦寻至今,没有格林的任何线索,只有猜测。
我正看着乔默出神,忽听远处传来黑颈鹤高亢的叫声,牧民们的狗都向着一个方向跑去,乔默高吠两声后也冲了过去。发生什么事了我和亦风急忙跟出去瞧个究竟。
雄黑颈鹤跟藏.狗死掐上了,他飞起来狠狠啄了藏.狗一口,又迅速振翅,半高不低地飞着,那垂着的两条鹤腿就在狗前方晃悠,引得狗在地面边追边蹦高,想跳起来咬他。
快飞高啊万一有个闪失,被狗咬住或者伤了羽毛那都是致命的打击。为什么黑颈鹤会跟狗群打起来难道狗袭击了鹤巢!
“怂!怂!”亦风骑马撵狗。
我用望远镜扫了一遍水泡子—大水刚退,水面的鹤巢空了!
我心一沉:“蛋被狗叼了!”
“不是那回事,快看那边!”
我眯缝着眼一看,一个鸽子般大小、黑灰色毛茸茸的小家伙跌跌撞撞地穿行在绿草丛中。
小鹤!他竟然已经孵出来了!是啥时候的事儿我们又喜又急,这刚出生不久的小鹤就成了狗群追猎的目标。
雌鹤带着小鹤往草丛深处躲,雄鹤掩护妻小,引开狗群。乔默也横在其中。
我们扯着嗓子呼喊牧民们控制自家的狗。挨了训的藏.狗们一个个夹着尾巴,低着狗头被各自的主人赶回营地。乔默平静地看了一眼黑颈鹤,慢吞吞地跟在我们身后。我发现乔默的行为与其他狗不同,其他狗在追逐黑颈鹤,而乔默则去追扑那些狗,若非乔默阻挠了狗群,恐怕小鹤已经被叼在狗嘴里了。
这片草场原本没有那么多住户,都是来临时避雨的,人类聚集的地方,必然对动物的生存产生影响,有威胁也有帮助。
大雨期间,粮食不多,但我却常常看见多吉阿妈把玉米青稞撒到草地上供养黑颈鹤,阿妈说:“雨天水浑,小鱼不好抓,这对黑颈鹤太瘦了……”
连日阴雨,动物不好过,人也不痛快。我们的衣服被子几乎都生了霉,我把衣服摊开晒,袖筒里竟然探出了一朵蘑菇。
亦风瞧了半天,蹦出一句让我吐血的话:“这能吃不”好多天没吃蔬菜,这家伙馋疯了。
好在羊圈土墙上的荠菜和灰灰菜长得倍儿好,我割来一大盆,凉拌着吃或者下到面块儿汤里,还挺受大伙儿欢迎。
扎西拜托牧民留意狼的事儿,还真管用,各种各样的线索传递过来。有人告诉我们,他的亲戚初夏时就在牧道边看见过一只狼,脑门儿心有天眼,爪子有三个趾头,喊他格林,还跟着走了一段路,不怕人,那肯定是格林没错。不过这过于完美的消息让我们将信将疑—看见天眼需要多近的距离这么近的距离狼早就能从味道分辨出是不是熟人了,哪里还需要跟一个陌生牧民走那么久才确认离开呢格林如果那么傻,早就被诱拐了。何况狼也不会伸爪子让人瞧“手相”,牧民如何能看见他被毛覆盖的爪子上只有三个趾头呢。也许传话的牧民是为了安慰鼓励我们吧。
众多的消息中,有一条线索着实刺激到了我们的high点,那是牧民几天前在河岸边泥地上拍到的狼爪印照片,三个趾头很清楚!
当我们赶去河岸边拍照地求证时,只可惜经过河水一番涨落,岸边的狼爪印已经被冲刷掉了。我们在河岸再没有找到其他可以证明疑似格林经过的踪迹。我们又在那一带刻意观察了几天,没有狼出现。三趾狼爪的线索断了,我们只好拷贝了牧民的那张爪印照片珍存,好歹它是格林还活着的希望。
七月下旬,雨停水退,牧民们搬回了各自的牧场,只剩一家牧民的营地和我们隔着几百米远。那家牧民性情比较排外,不爱与我们来往,他家那几只护家藏.狗特别凶猛,我们也不敢过去串门。
泽仁要到狼山下的牧场去游牧,临走他把源牧房子的钥匙留给我们,他说等路干了,就想办法弄些材料进山,把我们狼山上的小房子重新修起来,这段时间还让我们继续留在源牧的房子里住。泽仁的小侄儿萝卜黏着亦风,非要留下来陪我们。
牧民们一迁走,牧场上顿时冷清了,我们三人没事儿时就喜欢逗乔默玩。小萝卜会一连声地叫:“乔默、乔默、乔默……”然后数狗尾巴“签到”的次数,噘着小嘴跟狗较劲,“你多摇了一次。”
我让乔默嗅格林的多玛和小时候的铃铛,满怀希冀地问她:“乔默,格林在哪里,你知道吗带我们去找他吧。”又用藏语说了一遍。
乔默翻着眼珠,露出一点白眼仁儿,茫然无辜地望着我们,像一个满腹话语倒不出的哑巴。亦风抚着她的耳朵,叹道:“算了,别给她出难题了,乔默又不是警犬……她要能听懂这些话就神了。”
乔默亲狼疏狗的性格形成是有原因的。听扎西聊过乔默原本是普通草原狗的后代,在大家都追捧藏獒的时代,她没有什么所谓的高贵血统,也就是杂种狗。乔默一窝有兄弟姐妹七个,是她妈妈偷跑出去自由恋爱的结晶。老主人对这一窝狗崽是又烫手,又不好杀生,只好软缠硬磨送给亲戚朋友,乔默也被送给老主人的朋友久美。
久美家已经养了三只漂亮大狗,碍于朋友情面不得不收留乔默,但却很不喜欢乔默,把乔默从小拴养着,只给一口汤喝。其他狗都有威武的名字,对乔默只叫她“强姆”(母狗)。久美高兴时把其他狗吃剩的骨头扔一块给她,不高兴时进帐出帐都要踹她两脚,所以乔默总是夹着尾巴,露出一种小受气包的神情。
这喝汤长大的乔默却天生神力,长到四个月大时,普通铁链就拴不住她了,她经常挣断铁链跑出去透气,找点野食填饱肚子再回家,虽然每次回家都免不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她还是要出去。久美索性不拴她,想让她自己滚蛋,还放其他狗追咬她,但乔默就算挨打受咬还是要回家喝汤。久美说乔默是个撵不走的癞皮狗,而且是个小偷,经常乘人不备进帐篷偷肉,还要偷吃晒在帐篷外的奶渣。
久美家的狗随主人好恶,欺负乔默,反倒是路过的狐狸和狼不追咬她,乔默跟着狼还能捡到剩肉吃,久而久之,她和“道上”的朋友亲近起来,沾染了些狼狐习性。狼来了,她不报信,狼杀了羊,她跟着吃肉。这就更犯了主人的大忌:“总有一天我要宰了你!”
这“总有一天”拖了非常久,久到乔默长成了牧场一霸,这狗像是天生能察觉某人的情绪,简直成了精。每条狗的食盆都被乔默光顾过,久美放了狐狸药的肉她却偏不吃。
杀不了,赶不走!乔默偷了一截羊肥肠吧嗒着,迁场的时候还死皮赖脸地叼着羊肥肠跳上了卡车。久美拿她没办法,满腔怨气全部发泄在油门儿上!
巧了!乔默虽然身强力壮鬼灵精怪,却有一个大弱点—晕车。
一路晕到了扎西牧场。久美和路遇的扎西闲扯了几句话,乔默“晕乎乎”地一头栽下车来,腿软得站都站不稳,趴在地上流清口水。久美一看甩脱瘟神的好机会来了,开车一溜烟跑了。
也正是那年,我和四个多月大的格林在扎西牧场上做客。格林发现了这只“软狗”,他壮着胆子碰碰乔默的鼻子打招呼,乔默的晕乎劲儿还没过,哇地张嘴,呕出她上车前整吞的那截羊肥肠。
格林大喜过望—姐姐好客气啊,来就来吧,还带东西!
格林当即受用了这份见面礼。对犬科动物而言,只有最亲密的关系才会为对方反刍肉食。
从此,野外无伴的格林和孤苦流浪的乔默就成了惺惺相惜的好伙伴。他俩有祸一起闯,有肉一起分。格林逮獭子,乔默帮他掠阵,格林翻羊圈,乔默帮他垫脚。
乔默还算是救过格林一命。有一次,格林找到一块夹着狐狸药的肉,而乔默抢了肉就跑,格林不依不饶在狗屁股上狠咬了几口。最后,还是扎西发现他俩打架的原因,没收了毒肉处理掉了,扎西说他以前的狗就是吃这种毒肉死的,还好发现得及时。我当时就疑惑乔默应该是明白什么,否则这块肉一口就可以吞掉,没必要叼着不吃抢来抢去。格林挺不好意思地舔乔默的鼻子。我不知道狼和狗之间是不是也能互通经验,只是后来格林再遇到天上掉肉的事,就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不长心眼了。
那年,乔默六个月大。而我一心抚养格林,对乔默的记忆仅此片段。
两年后,我再次来到草原,乔默早就认出了我,而我现在才认出她。
有了格林这个小土匪垫底,我丝毫不介意乔默偷肉的前科,不过我好奇她脑子里都在想什么,顺便也试一试我修好的隐蔽摄像机。于是我在家里放了监控,故意离开家,用隐蔽摄像机观察她—
我离家后不久,乔默推开窗户进屋,只是在屋里转了一圈,查看新家。当时桌上还专门摆着一碗肉,她扬着鼻子嗅了嗅,没吃,甚至连扒桌子看一眼的举动都没有,老老实实地从原路跳出窗去。最让我咋舌的是,临走她还伸爪子把窗户勾着关上了。真是个心思缜密的飞贼啊,如果能擦掉爪纹就更专业了!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丫头的狡猾劲儿,她跟格林有一拼!我猜,她偷溜进屋只是为了了解一下新主人吧。仅此一次,乔默再没进过门,哪怕我诱她进屋,她也止步于门口,很守规矩。我想,纵使她以前偷过嘴,估计也是久美把她饿坏了。至于那久美说乔默不防狼不赶狐狸,我们反倒喜欢。
事后,乔默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把那碗肉放在她面前,对她说:“乔默,卡索(吃肉)。”
她突然间忘了该摇尾巴,以前她总是蹭炉旺的饭吃,也许这是人给她的只属于她自己的第一份肉食。她贪馋地看着那碗肉,像要刻在眼睛里。她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眼珠润润的,她抬起头使劲地盯着我看,仿佛恨不得把我的样子“咔嚓”一声拍成照片,存进她的记忆卡里。
“别看了,吃吧。”我温和地说。
乔默两股一夹,尾巴使劲摇起来。粗舌头狠狠舔了一下我的手背。她沿着碗边嗅了一圈,像吹生日蜡烛似的,然后才斯斯文文地吃起来,仿佛要把一辈子没细尝过的肉香慢慢回味。
“又被你收买了一颗狗心。”亦风斜靠在门边龇牙。
“其实她挺好的。”我爱抚着乔默的额头,动物要的就那么简单,对她好一点,她会记你一辈子。
乔默虽然“话不多”,却很忠诚,总是像个影子一样一声不吭地跟在我们身后。我们巡场,她跟着;我挖野菜,她跟着;我去河边打水,她跟着;就连亦风去上厕所,她也要跟着。这是让亦风最尴尬的事情—她认真地陪着亦风找好地点以后,就交叠着前爪趴守在旁边仔细看,让人一点隐私都没有。亦风每次都不得不把她赶开。
“她怎么有这种癖好”亦风很懊恼。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发现亦风也架着新改装的长焦摄像机在拍摄,而镜头对应的前方,乔默正在草地上“做蛋糕”。我当时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在试机器!”亦风急忙解释,“这个纯属巧合!”
好吧,我相信。乔默啊,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没过几天,乔默又让我们刮目相看。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牧民们搬走后,我们就断了肉食,即使有点肉也无法在大热天储存,我们只能用野菜下饭,给乔默的吃食也是糌粑汤泡狗粮。可是,有一天清早乔默竟叼回了一只野兔,悄没声儿地趴在墙根儿底下,自己改善伙食。把我和亦风眼馋得舌根儿返潮,难怪她在草原上流浪两年了,还活得尚好,原来这家伙自己会打猎!
被“新主人”发现她吃独食,乔默心虚地夹着尾巴,前爪却恋恋不舍地把兔子往胸前抱。一副“宁吐象牙不吐野味”的宝贝架势。
“不要紧,吃你的,有本事挣外快是好事儿!”我咽着唾沫,卖乔默一个顺水人情,反正我也不敢抢她的猎物。
“她倒不怎么护食,要是格林吃东西,你敢靠这么近看,他早发飙了。”
一天傍晚,亦风在房顶修补烟囱,黑颈鹤又叫了起来,难道隔壁家的狗挣脱了亦风向草原打望,老远看见萝卜像个小蚱蜢似的在草场上直蹦高,冲亦风猛挥双手,隐约听他喊:“邦客!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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