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小邦客和小萝卜(1/2)
清早,福仔探头在篮子边吱吱一唤,小不点立刻起身把脑袋伸了出来,和福仔碰鼻子。小不点能站起来了,福仔显得很高兴,扒着篮子边舔咬小不点的耳朵。
说到这个防水布的篮子,原本是个车用收纳箱,上面有拉链,曾经当过小格林的摇篮。格林回归后,我们就一直把篮子折叠起来放在汽车后备厢里,舍不得洗它。昨天,我把福仔放进篮子里,福仔把篮子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嗅了个遍,竟然踏踏实实地卧在里面睡觉,似乎觉得很安心的样子。小不点则很不情愿,虽然我强行把小不点拴在篮子里养伤,有人看着的时候,他也老实不动。但他似乎不那么喜欢这个篮子,只要我们不在屋里看着,他就往篮子外面爬,要往床底、柜子下钻,他更中意屋子里阴暗的角落。好在有福仔在篮子里陪着他,小不点才安宁了些。
我见小不点扭伤的腿已经消肿,就解开绳套,让他四处活动活动。谁知这家伙一解放,立刻拱进了低矮的碗柜下面,再也不出来。福仔个儿大钻不进去,抓刨着柜子脚干着急。
从小狼们被捕到现在,两天两夜了,他们什么都不吃。野外的小狼十二天左右睁眼,而福仔和小不点已经快两个月大了,他们早已把亲生狼妈看得清清楚楚,再不会将人误认作妈妈。加上被捕受了惊吓,他们对人是抗拒的。
我又心疼又心急:“尽快送回山里,拖得越久,找到母狼的希望越小。而且照这样绝食下去,饿都饿死了!趁他们还有力气,赶紧放他们回去找亲妈。”
“他俩吓成这样,饿成这样,小不点那个腿还瘸着呢,回得去吗!何况这几天各处牧场都没人,盗猎者满山搜猎,再被抓走就追不回来了。索朗都说现在不能放!而且狼窝被扰动过了,母狼还回不回那个窝你想让他们像那两只没妈的小狐狸一样吗我们到现在还没找到格林呢!”
亦风一提到小狐狸,我心里的伤口就开始渗血;再提到生死不明的格林,那心伤就彻底绷裂开来。我绝不愿意用小狼的命去赌。绝食两天的小狼,我这样一撒手,到底是“放生”还是“放死”
眼下,盗猎者是一大威胁,小狼的伤势是一大担忧,这其中还有没说出来的原因—亦风舍不得他们,我又何尝不是呢。只是这想法太自私,太强求,两天来我一直压抑着不敢表露。自打从盗猎者手里接过小狼,久违的亲切感就涌上心头。当小狼钻进我袖子里,与我脉搏相贴的时候,我的心早就动了,仿佛觉得小格林又回到了我的怀里。我多想再次回到与格林在狼山上的岁月,多想把他们留在身边,可是狼子野心留得住吗小格林是孤儿,但福仔和小不点不是,他们的妈妈在山里哀哀盼子,他们的父亲也许会穷尽一生去寻找丢失的孩子。我们留下格林是收养,留下他们却是掠夺。
我含泪看那两个小家伙,一个躲在柜子底,一个趴在柜子前:“好吧,还有四天,法会一结束,立刻送回,到时候一定要舍得。我们再爱小狼都不如他亲妈。”
我们和小狼的相处开始了倒计时……
既然留下,就得想办法让他们进食。亦风去旺青甲那里把伤羊拖回来宰了,我就着羊腿割了些肉,准备给小狼作口粮。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羊肉塞进小狼肚子里去。不吃东西,他们连回去的力气都没有。
泽仁的外甥小萝卜碰巧在旺青甲的牧场上玩,遇见亦风去拖羊,便跟着他回来,吵吵着要看小狼。
“邦客,邦客,小邦客!狼狼,狼狼,小狼狼!”小萝卜嘴里儿歌似的唱念。
福仔看见来了生人,一个劲儿往床底下缩。小萝卜一看那么小的邦客,乐坏了,也像只小狼一样钻进了床底下,伸出小手去抓福仔的尾巴。两个小家伙一个抓一个逃,绕着床下的纸箱杂物兜圈子,时不时传来“吱吱叽叽”的小狼叫声和萝卜嫩声嫩气的呼唤:“福仔乖,不要跑。”小孩抓住小狼又抱又亲,再跑,再抓……
“萝卜,别吓着小邦客,小邦客骨头嫩,千万别使劲儿啊!”我看着床下,提心吊胆。
“没事儿,五岁小孩能有多大劲儿,让他们玩去吧,小狼活动活动也好。”
又过了好一会儿,床下没动静了。我悄悄一看,萝卜侧躺在床底下睡着了,福仔蜷缩在他肚子边,两个小家伙都累坏了。
“咕噜噜”,一阵肠鸣声……福仔最先饿醒过来,折腾了半天,他又饿又累。不过,他似乎对这人类的小孩没有先前那么怕了。他用鼻子嗅着萝卜衣服上面糊着的黏液,伸出嫩舌头沾了一点点,在嘴里回味了一下,眼睛一亮,马上吧嗒吧嗒地舔起来。
“那是啥”亦风问。
“蛋清,我昨天滚到床下的鸡蛋被他们压碎了。”
“他总算是吃东西了,太好了!”
“嘘……小声点。”
萝卜也醒了,他见福仔舔得起劲儿,笑嘻嘻地把小手上沾满的蛋黄也给福仔舔。
“把这个喂他。”我趁机把羊肉、牛奶递给萝卜。
萝卜把羊肉送到福仔嘴前:“福仔乖乖,吃饭饭……”
福仔盯着萝卜,小眼珠骨碌碌转了好一会儿,吃了。之后再喂他食物他就没那么排斥了。
我和亦风你看我我看你,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这两天来我们想了多少办法让小狼进食都没用,没想到小萝卜跟他玩一会儿,居然就混熟了。甭管人还是动物,单纯的孩子与孩子之间真的是最容易沟通的。
小不点和福仔性格迥异。福仔外向,小不点内向,他的戒心更强,对我们消极反抗。
萝卜把小不点从柜子底下抓出来交给我。小不点既不挣扎也不跑,安静地坐在我腿上,大概知道瘸着腿也跑不远,于是决不耗费一丁点力气。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把肉递到他嘴前,光听他肚子在千呼万唤,却始终禁口。我们硬往他嘴边送羊肉,他就转着脑袋跟眼前的肉躲猫猫。
小不点的眼神是很抵触的,从他的眼睛里明显能读出距离和防备。而且一得机会他就看窗外,就像一个被绑架的机灵小孩,选择性地顺从,却随时观察着逃亡的路线。左顾右盼,他的目光终于锁定了一个方位,嘴角仿佛扯开了一个势在必得的笑容。他看得那么专注,宛如身处一片黑暗中,而只有那一个方向有光明。福仔用爪子抓住我的腿,脖子撑着椅子面,扭动全身的力量爬到我的腿上坐下,也和小不点注目同一个方向。
我惊讶地瞪眼望向亦风。
亦风的唇一张一合,没有声音,两个字,清清楚楚地让我读出—“后山”。
我会心地点点头,对这两个小不点由衷钦佩起来,他们是凭什么找到那方向的呢我想那晚若不是小不点腿伤爬不动,没准儿他们还真能找回狼窝去。我的目光停留在小狼的眼睛上,像受到蛊惑般再也无法移开。狼山的夕阳在小狼瞳孔中燃烧。狼有多少我们还不知道的事情我越是猜不透,越是觉得那种无法遏制的好奇心在跳跃。
小屋窗内,两只小狼默默望着家的方向,两个人默默望着狼孩子的眼神,草原寂静无声,只有表针嘀嗒、嘀嗒……回家,他们的眼里只有回家。
一滴泪溅到手背,温度转瞬即逝,我轻轻抚摸着手上的那处被泪溅到的肌肤,那微烫的感觉,好像一直遗留在心底。
萝卜又劝小不点吃肉肉,方法却有点蛮横了,他抠开小不点的嘴巴,用手指头把一块肉塞进他嘴里。尽管这样粗鲁的填喂让小不点避无可避,但他仍旧躲闪着想把食物呕吐出来。萝卜捏住他的嘴筒子就是不放。
僵持中,他身边的福仔突然“呜呜吱吱”叫了几声,舔了舔小不点的嘴巴。小不点歪头瞄了福仔一眼,若有所思地定了两秒,随即喉头一梗,把嗓子眼儿里的肉咽了下去,仰头挑战似的盯着我们。
小不点转眼就合作起来反倒让我很意外。我端过肉盆,也拿起一块肉,还没等我送到小不点嘴边,他就主动抢去吃了,而且两只小狼都扑到肉盆里狼吞虎咽起来。
小萝卜手舞足蹈,我和亦风也惊喜欣慰,我们劝了这么久小不点都不从,这会儿怎么想通了我回想福仔刚才的表现—小邦客之间一定有语言!
我隐约感觉到,或许小狼们是在为什么事做准备,养好伤,储存体力,等待最好的时机。
一盆肉转眼就吃光了,福仔和小不点各自打了个很惬意的冷战,从容地跳下地去,我觉得腿上热乎乎的,一看,他们尿了。这些家伙,你们还能再坏点儿不
“亦风,微漪,快来帮忙,小不点卡住了!”萝卜和福仔撅着屁股,并排趴在碗柜前面的地上,萝卜的小手在碗柜下面拽着一只狼爪子。
怎么回事儿
原来,昨天傍晚,两只小狼开口吃了肉,结果到了晚上就开始疯长,把他们狠命吃进去的肉迅速转化成发育的力量。昨天晚上福仔是跟萝卜睡一块儿的,而小不点性格孤僻,不愿意亲近人,他自己钻进不到八厘米高的碗柜底下去睡觉。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就发现坏事儿了,他出不来了。
“这家伙一夜之间长大了一圈!”亦风打着电筒看,“柜子下面中间高边缘低,他昨晚睡在中间部分是没感觉的,但是柜脚的边缘就像千分尺一样,7.5厘米毫厘不让。小狼才长大一点的脑门儿刚好被卡住。这柜子坑狼啊。”
“狼真是见肉就长!”
“长得快就别往小缝缝里钻嘛!”
我们三人只好掏空碗柜里所有的杂物,搬柜子,把小不点放出来。
这些天里,萝卜住在我们小屋,天天和小邦客玩。晚上他就抱着福仔睡在我床上。小小的行军床上睡着一个大人一个小孩一只小狼,我生怕挤着小萝卜,小萝卜生怕挤着福仔,只有福仔很享受这份拥挤。
小不点钻不进柜子底下了,没有狭小的空间挡风,小家伙晚上冻得直哆嗦。亦风就手把小不点捞到自己被窝里,黑了,暖和了,小不点扭捏好半天,终于安稳了,半夜里,他竟然打起了嫩酥酥的小呼噜。
“福仔”“小不点”的名字,萝卜越喊越熟,他还把小邦客们抱出屋去:狼狼挖洞,他也帮着刨;狼狼吃东西,他也嚼干粮;狼狼跑不动了,他就把狼狼揣在小藏袍的囊袋里。
“他俩为什么不趁机逃跑”
亦风的问题其实在我心里也转了好多回,我一直在观察这两只小狼出屋后的表现。我常常想起《狼图腾》里的那只小狼,一旦在野外松手,他就目的明确地“朝着离营盘、羊圈、人气、狗气、牲畜气味远的地方跑”。可这两只小狼似乎没打算那么做。可能是因为我们这里没有牲畜和大量营盘,也可能是因为屋内的泥土里还封冻着格林从前的味道,更有可能是因为人类的孩子让他们没那么害怕吧。
“小狼从来没离开过后山,这地方对他们还很陌生,他们没有找回家的十足把握。我们从小屋到后山都要走六个小时,小狼的体力是远远不够的。何况中间还要穿过这片狼渡滩,他们吃过沼泽的苦头,也许对他们而言,最有把握的做法还是养精蓄锐等待最好的时机。”
“狼群会找到这里来吗”
“说不准。”
小邦客和小萝卜在一起两小无猜:小邦客知道小萝卜是人,可是不觉得小萝卜会伤害他们;小萝卜知道小邦客是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人要恨狼。孩子们的心里还没有装填仇恨。
我羡慕小萝卜,他在草原土生土长,小狼和小孩都会长大,说不定狼与人的情谊会一直在草原延续下去。不像我们,放归了格林,就回到了城市,从此天各一方。
福仔和小不点一开了吃戒,就食量惊人,而且特别喜欢整块肉撕扯着吃。我们索性把死羊拖到屋后阴凉处,由着他们啃去。每次抢食时,福仔明显占优势,首先独吞羊心。双截棍不在了,福仔就显出了绝对的小狼王地位,他霸着羊肚子的软肉啃,总是把小不点挤到一头一尾。
死羊伸出的半截舌头算是软肉,小不点嗅着羊鼻子试探着靠近,龇起小门牙正想咬羊舌,福仔无意间叼着羊耳朵撕扯,羊头皮一绷,原本半眯着的羊眼一下子睁开了,鼓眼对着小不点。小不点肯定是第一次见到死羊,本来就紧张,被羊眼这么一瞪,吓得兔跳起来掉头就跑,直跑了十多米远才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似乎总怕这庞然大物醒过来弄他。直到他看着福仔吃得倍儿香,确定死羊是不会醒的后,才一瘸一拐地绕到羊屁股后面,啃后tun肉吃。
炉旺已经四个月大了,个头比小狼大得多,却抢不过野狼兄弟。他素日习惯了食盆里精细的熟肉,哪里见过这种野蛮吃法,福仔冲他狗鼻子上狠咬一口,他就战战兢兢地靠边站,卷起舌头舔鼻头上慢慢渗出来的血珠子。等福仔和小不点都吃完了,炉旺才敢“上桌”捡点儿碎肉。
尽管有现成的羊肉,但福仔和小不点依然热衷于抓草原鼠。活物会让天性好玩的小狼见猎心喜,小格林当年的第一次狩猎也是捕鼠。
鼠肉不仅能治肚子饿,更重要的是他含有丰富的牛磺酸,牛磺酸可以保肝护心抗疲劳,关键是能明目,可以大大提高狼的夜视能力,是狼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虽然动物的心肝中也含牛磺酸,但这种宝贝疙瘩只有狼王才能享用,鼠类则是狼皆可食的草根补品。因此,捕鼠不仅是成长期小狼的需要,成年狼也会大量猎食草原鼠,夜行侠必须有一双好眼睛!
福仔餐前体重六斤半,餐后体重十斤。每当吃饱喝足,福仔和小不点就在山坡各处嗅闻并留下标记,然后依偎在一块儿,目不转睛地望着后山方向,似乎在等着什么。他们还在小屋附近找了一个可以藏身的獭子洞,等累了在洞里休息他们更踏实,不愿意再进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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